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转1092版)
公司代码:603778 公司简称:国晟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方式分配。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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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光伏业务
2024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文件提出,要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强市场机制创新,逐步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实现新能源发展与市场建设协调推进,更好发挥市场促进消纳作用。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要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2024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下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2024年1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完善调度运行管理、鼓励平等参与电力市场、优化市场注册、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做好计量结算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
随着政府部门密集出台政策支持文件,国内光伏产业的增长趋势更为显著,技术迭代升级加快,行业应用融合创新提速,不断提升产业规模。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4年全国新增光伏装机277.57GW,同比增长28.3%,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159.39GW,占比57.4%,同比增长33%;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18.18GW,占比42.6%,同比增长23%。截至2024年年底,国内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到885.68GW。同时,全球光伏产业增长趋势也非常显著,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预测,2030年,全球光伏发电量将达到总发电量的19%,光伏装机量将接近5,221GW;到205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将全面实现平价发电,64%的煤炭发电需求将被清洁能源所取代,光伏发电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清洁电力来源之一,发电量约占全球总发电量的29%,光伏装机总量将超过14,036GW。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光伏发电经济性进一步提升,供需结构持续改善,光伏行业仍将具备非常高的发展潜力和确定的发展空间,光伏材料的需求量也将随着光伏新增装机量的持续增长而快速增加。虽然近两年光伏产业大规模的扩产造成了阶段性、结构性的“供大于求”,导致产业链价格下行,但是随着部分落后产能和竞争力不足的产品逐渐淘汰,具有技术优势的产能将更具竞争优势,更有利于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生态园林业务
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
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现代化监测体系是一个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过程,《意见》明确了“两步走”目标:第一步,未来五年集中力量推进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施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工程、监测科技创新工程、强基层补短板能力提升工程、监测人才培养工程等“四大工程”,加速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整体能力。第二步,再用五年左右时间,到2035年,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监测力量。
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到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并广泛践行,生态文化体系不断健全,多元参与行动体系基本建立,公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建设美丽中国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2024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
生态环保领域多份重要指导意见和政策陆续发布,中央和各级政府都相继颁布了诸多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为园林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园林行业紧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向生态治理和双碳减排转型,积极参与生态修复、水系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等生态环保项目。
(一)光伏行业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从事大尺寸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异质结、TOPCON、PERC等电池组件的生产与销售;光伏电站EPC业务为业主提供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物资采购、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运维等系列环节的全过程服务。
2、主要经营模式
(1)光伏产品
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为对外提供光伏产品。即由公司采购原材料后,经过生产完成核心产品的制造,通过对外销售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的方式实现盈利。
采购范围包括硅片、电池片、生产所需辅料,生产设备以及配件等,采用“以销定采”的原则进行采购,依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确定季度或月度采购计划;根据市场行情确定采购价格。公司通过定期实施招投标来保持供应商的竞争性,应对采购价格波动,控制采购成本。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制定详细的生产管理制度,通过ERP等信息化系统对生产全程各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公司目前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经销和受托加工三种,针对大型电站及大中型工商业项目的组件业务,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针对小型工商业、户用和海外市场的组件业务,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双重模式。
上游供应商包括电池片、玻璃、胶膜、背板等原材料供应商。上游采购市场竞争激烈,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众多,不存在行业垄断的情况,供应端供应充分。下游客户购买组件主要用于户用光伏以及光伏电站建设。目前组件销售的主要客户为国家或地方大型能源集团、行业内上市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光伏电站EPC业务
公司目前的电站建设项目以小EPC业务模式为主。即公司只需完成EPC业务所承包的项目内容,无需交付一个完整的可以正常使用的光伏电站。小EPC业务模式下,光伏电站三大件(指光伏电站建设的主材,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系统)或者其中光伏组件部分由客户提供,其余部分分项工程及采购由公司来完成。小EPC模式主要优点包括灵活性高、成本控制灵活、促进技术创新和服务质量提升。
大EPC业务模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指项目的总承包商负责光伏电站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以及施工建设等全过程。这种模式通常用于大型和复杂的光伏电站项目,以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项目风险,提高建设效率。目前,公司只承接相对较小体量的EPC业务,处于探索试验阶段,未来会逐步扩展EPC业务模式。
采购主要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作业采购。小EPC业务模式设备、材料采购主要包括逆变器、箱变、光伏支架、电缆等。设计人员确定合同中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种类与规格,采购人员综合考虑设备及材料数量、规格、到货时间、价格等要素,通过询价、邀标等方式确定最终供货商。施工作业采购根据光伏电站EPC项目内容和实施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确定入围供应商,通过询价、邀标等方式确定最终采购单位。
合同签订后,公司组织各专业人员成立项目团队。工程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程和具体施工计划对施工进度、材料耗用、设备、劳务使用进行管理;实时跟进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对施工计划进行调整;对项目进行例行检查,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来控制和提高工程质量。
公司光伏电站EPC业务一方面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另一方面通过战略合作模式与国家或地方大型能源集团合作,开发项目资源,以资源促进光伏电站EPC业务。公司根据各个光伏电站项目具体情况及业主需求,选择对应的合作模式(大EPC模式、小EPC模式),优化不同项目的合作模式,降本增效,实现双方共赢。
(二)生态园林业务
1、主要业务
公司生态园林板块以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文旅运营、环保科技等业务多元化发展。
园林业务主要为园林工程施工和园林景观设计,已形成科技研发、苗木种植与养护、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施工一体化经营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园林工程施工包括市政绿化、温室景观、地产景观、生态湿地、生态修复等业务,代表项目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公共绿化景观一期园林绿化工程、北京世园会万花筒项目温室景观工程、四川邛崃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东方市福民公园景观工程(一期)工程、大兴新城城市休闲公园(施工)二标段项目、海淀区南旱河滨水慢行景观提升工程等。园林景观设计包括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设计、居住区环境设计、公共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交通道路等公共绿地的景观规划与设计,以及主题园馆、室内植物造景、生态修复等方面的设计业务。代表项目包括大同雍锦台瀛家二期景观设计,立达国际建材、五金、家居博览城(65#地)水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设计等。文旅运营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旅游景区策划与规划设计、项目开发建设、旅游景区运营与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此外,公司参股汉尧碳科进入节能减排领域。
2、经营模式
公司自主承揽业务,并组织项目实施。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园林工程施工和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经营模式可分为业务承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实施(工程施工或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工程移交等环节。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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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承接
在业务承接阶段,公司通过客户的主动邀请、各类媒体公告的投标信息、客户的推荐或引荐以及公司主动性的信息收集等渠道,来获取园林景观设计和园林景观施工项目的信息。公司通过了解客户或发包人的需求、项目等情况,在项目信息分析、评审的基础上做出投标决策。
(2)投标和签订合同
除客户的推荐和邀标之外,公司获得新业务的主要方式为项目投标。项目投标是企业决策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在取得工程承包权前的主要工作之一。园林景观施工项目的投标由公司市场经营部组织完成,景观园林设计的投标通常由设计公司组织完成。在组织投标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分工编制投标文件、完成园林景观设计或园林工程施工的初步方案、审核封标。重大或者复杂项目还需要与其他专业单位合作,或者聘请专家,共同完成标书的编制工作。项目开标后,根据中标结果,实施合同的签订。
(3)组建项目团队和项目实施
签订合同后,公司根据项目内容组建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园林景观设计项目由设计公司安排设计团队进行景观设计,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由相关部门组建项目部进行施工管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监控和指导。园林景观施工项目按照设计和规范进行施工,发包人对施工过程有关质量证明文件进行确认。园林景观设计按照设计规范和客户意图进行设计,在设计交底后,还需配合现场施工,出具设计变更资料。
(4)竣工验收和项目结算
竣工验收是园林工程施工和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最后环节,是全面考核园林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园林建设转入对外开发及使用的标志。园林施工项目按照设计和规范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报请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后进入工程保修期(养护期)。园林景观设计同样参与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后申报工程结算,与发包方核对定案,质保期满后收回尾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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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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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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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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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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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391.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52.63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增加3,664.61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9,697.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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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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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年计提减值事项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增加人民币9,697.84万元,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9,697.84万元。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526,287.1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5,288,373.71元。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目前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分析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由迅猛增长转为平稳发展,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能扩张远超市场需求增长速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情况,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了逆转,供过于求的局面逐渐显现,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企业利润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二)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综合考量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经营规划和资金安排后,同意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因公司所处光伏行业呈现体量大的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随着公司向科技型企业转型,需要增加对创新业务、新型技术的投入力度。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来推进业务拓展、增加技术和人才储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高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继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至0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shiban@grandsunergy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6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吴君先生、总经理高飞先生、财务总监姚麒先生、董事会秘书李萍女士、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如遇特殊情况,上述参会人员可能发生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至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shiban@grandsunergy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杨晓凤
电话:010-88862070
投资者关系邮箱:dongshiban@grandsunergy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6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4月24日,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中审众环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1.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5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7亿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中审众环对公司所在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审众环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7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灵玲,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具有18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润泽,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至今,具有7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拟上市公司IPO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钟建兵,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国晟科技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灵玲、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润泽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钟建兵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灵玲、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润泽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钟建兵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审众环的审计服务费用170万元整,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增长13.33%。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中审众环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
●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0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的担保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计划的担保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具体情况如下:
■
注:①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中的子公司。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被授权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整,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②担保方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③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二)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三)安徽乾景宇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四)山东元隆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山东晟成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五)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六)安徽乾景元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七)安徽国晟晶硅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八)安徽国晟新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九)哈密国晟世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哈密国晟世安为新设子公司,尚未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反担保(如有)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3,64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5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单位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