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4月25日
送出日期:2025年4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一)产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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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1、本基金拟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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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设施项目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表: 近三年菁英公寓住宅部分出租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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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近三年菁英公寓配套物业部分出租率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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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础设施项目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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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础设施资产估值合计12.61亿元。估值结果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基础设施资产估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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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预测情况
表:可供分配金额测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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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现金流预测与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相关内容是在相关假设基础上编制的,相关假设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和不完整性,因此本基金的现金流及可供分配金额预测值不代表对基金运行期间实际情况的保证。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于依赖该部分资料,应充分关注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注2: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可供分配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认购价格(2.734元/份)*发售份额数量(5亿份)。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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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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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基金管理人、计划管理人和外部管理机构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管理费统一从本基金财产中列支,相关主体费用的具体收支情况详见定期报告。
2、披露相关费用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年金额为预估值,单位为元,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物业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因此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风险及本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集中投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发售失败的风险、交易失败的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交易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交割风险;吸收合并未及时完成导致基金收益降低的风险;股权转让前项目公司可能存在的税务、或有事项等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利益冲突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2、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风险(与租赁相关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风险;运营支出及相关税费增长的风险;基础设施资产维修改造、资本性支出等超预期的风险;投资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商业配套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调整风险、同区域内其他项目的竞争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投保额无法覆盖损失的风险、现金流预测及可供分配金额的预测风险、基础设施项目估值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收购与处置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
3、其他风险:过渡期损益归属原始权益人风险、专项计划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法律、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尽责履约风险、政策与法律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客服电话:4008895597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1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目标不动产评估值-基础设施基金直接或间接对外借入款项中拟用于基础设施项目收购的部分。)
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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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1)募集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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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2)投资者认购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亿份。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3.5亿份,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0%。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1.05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21%。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4500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9%。
本基金经过比例配售,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如下表所示。本次自主配售的结果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在《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询价公告》、《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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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略配售
本次发售的35家战略投资者均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基金战略投资者100%配售。
本次发售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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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网下发售
本次发售中共计10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3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其中10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2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最终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0.46101159%。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222.64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00倍(不含),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可交易的份额为其全部获配份额。
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及可交易份额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3)公众发售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本基金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0.12051442%。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是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48年,本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存续期届满后,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否则,本基金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期进行资产处置,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在上交所上市并开通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基金份额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上交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也可在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上交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物业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因此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基础设施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集中投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发售失败的风险、交易失败的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交易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交割风险;吸收合并未及时完成导致基金收益降低的风险;股权转让前项目公司可能存在的税务、或有事项等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利益冲突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2)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风险(与租赁相关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风险;运营支出及相关税费增长的风险;基础设施资产维修改造、资本性支出等超预期的风险;投资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商业配套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调整风险、同区域内其他项目的竞争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投保额无法覆盖损失的风险、现金流预测及可供分配金额的预测风险、基础设施项目估值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收购与处置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
(3)其他风险:过渡期损益归属原始权益人风险、专项计划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法律、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尽责履约风险、政策与法律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详细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本次基金发售的报价,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6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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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菁英公寓项目
所在地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
资产范围 坐落于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6,129.97平方米,所在宗地由一宗土地构成,该地块北邻启月街,其余三面均邻河道。
建设内容和规模 菁英公寓一、二期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建成,包括28幢高层、小高层住宅、8个地下车库和2幢配套用房和1幢物业用房(含648个地下车位及391个地上车位)。总建筑面积为275,557.5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43,278.07平方米,配套物业建筑面积为12,568.69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19,710.81平方米。
可租赁面积250,485.83平方米,其中住宅部分可租赁面积为243,025.44平方米,配套物业可租赁面积为7,460.39平方米。
开竣工时间 1.菁英公寓一期:2008年10月16日到2010年10月18日
2.菁英公寓二期:2010年08月31日到2012年11月07日
决算总投资(万元) 合计141,232.50(其中补缴土地出让金及契税26,676.41)
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值(万元) 126,100.00
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万元)1 126,100.00
运营起始时间 菁英公寓一期:2010年12月1日
菁英公寓二期:2013年3月1日
项目权属起止时间及剩余年限(剩余年限为权属到期年限与基准年限之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23年12月20起至2093年12月19日止
剩余年限:69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下转109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