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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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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7,425.60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1,007,425.60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美元按2025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782元计算)。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性保函、外汇衍生产品等。

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综合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仅指敞口额度,非敞口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资产质押项下的额度)无需再提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和子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7,425.60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投资金额: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投资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匹配敞口风险的管理需求,具体开展风险对冲交易。公司进行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投资金额: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投资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4、交易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投资期限: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授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外汇专员在公司管理制度约定权责内开展日常盯市,关注市场行情及价格波动趋势,完成合规性单证的递交及业务跟踪与监测。

7、资金来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类投资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投资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市场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从而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金融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对冲,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交易对手管理: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必要时邀请外部专业投资和法律事务服务等机构,为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和建议。

3、产品选择:公司仅进行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并考虑评估交易商品在市场上需具备一般性、普遍性,以确保各项交易到期时能顺利完成交割作业。

4、合约管理: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制度完善:按照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风险报告制度,控制交易风险。

6、监督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衍生金融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2、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2024年度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2,112.05万元。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已对2024年半年度末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849.75万元。具体详见2024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2024年度全年将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2,112.0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备注:本公告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以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

本公司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23万元。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

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损失的情况,单独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918.87万元。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77.0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47.37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

齐心好视通商誉减值

公司子公司深圳齐心好视通云计算有限公司(原名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好视通”)是专业云视频细分领域的知名品牌企业。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出资56,000万元收购银澎云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812.10万元,按公司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齐心好视通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算确认为商誉51,187.90万元,并将与形成商誉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确认为商誉相关资产组。

经过前期减值准备处理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齐心好视通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除商誉外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2,787.33万元,100%商誉账面余额为4,747.97万元,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7,535.30万元。

近年来云视频B端各业务场景景气度等行业变化下,研发投入转化销售落地较为滞后,营收不达预期,云视频业务总体面临较大亏损。2024年度好视通进行人员结构优化,并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无形资产和存货进行减值处理。在多种因素影响下,2024年度齐心好视通净利润亏损11,245.95万元。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历史经验及对市场未来预测等情况,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同华(广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齐心好视通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齐心好视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粤)评报字(2025)第018号资产评估报告,结合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本次评估选用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与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测试采的方法一致。

通过评估选用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齐心好视通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在2024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2,784.50万元。齐心好视通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拟对齐心好视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747.97万元。齐心好视通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若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016.5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审议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的标准和依据合理、充分,内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异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董事会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112.0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39.78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11,639.78万元,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于该限定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为优质金融机构所发售的期限在一年内且风险等级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的产品,理财产品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授权及授权期限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信托产品。

(2)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将负责具体制定和实施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合理的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净值变动、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申请担保总额度预计为等值人民币245,000.00万元,担保总金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和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5,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1、齐心集团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拟设定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参与担保的业务主体均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性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方担保。上述本次审议担保额度含存量实际发生担保余额。

2、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向相关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资产池项下相关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连带责任担保、交叉担保或质押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3、本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申请担保额度为等值人民币245,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重的79.64%。本次担保事项全部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全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说明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5,000.00万元,公司对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实施交叉担保。

2、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北京齐心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办公”)

公司名称:北京齐心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月8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23号楼7层0803

法定代表人:罗芹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日用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工艺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机械设备、I、II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维修打印机、印刷机、复印机、传真机;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运代理;租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仓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深圳市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共赢”)

公司名称:深圳市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30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世贸广场A座1705-1706

法定代表人:陈钦鸿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二)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器、汽车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母婴用品、玩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鞋、木、竹、藤、棕、草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电力工程设备、电线电缆、轴承、紧固件、润滑油、金属材料、电动工具、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机器人、智能卡、化肥、农药、饲料、食品添加剂的销售;纸制品、包装制品、印刷材料的销售和开发、设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设计、转让、咨询、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四)服务:1、房地产经纪;机械设备、文体设备和用品、日用品、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销售及租赁及上门维修,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体育赛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健身服务;3、物业管理,票务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办公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人造板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礼仪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文艺创作;音响设备销售;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个人商务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出版物、图书、邮票的销售。煤炭销售;兽药销售;医疗器械(含二类、三类)、保健品的销售;药品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烟、酒零售;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电信业务经营(具体项目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准);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包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仪器仪表的销售、人力资源服务。汽车维修;医疗咨询,旅游咨询,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供应链”)

公司名称: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8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605-2

法定代表人:李高卓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网络集成系统、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和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产品设计及研发。,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包含网络销售)。

4、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商用设备”)

公司名称: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6日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1栋

法定代表人:李高卓

注册资本:982.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办公设备、办公文具、电器电子用品、电子仪器的技术开发、生产、批发、进出口以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含网络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含网络销售)、民用口罩生产及销售(含网络销售)、餐饮服务(含网络销售)。

公司直接持有其87.27%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2.73%的股权。

5、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乐购”)

公司名称: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4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钦鸿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办公设备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软件、耗材及辅助设备、移动电话及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体用品、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纺织品、服装、家具、金银珠宝首饰的批发、零售;办公设备及日用品的租赁、维修、配送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初级农产品、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纸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卫生用品、百货、家用电器、会议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摄影器材、消防器材、第一类医疗器械、文具、文教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美容仪器、劳保用品、汽车用品、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标识、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邮票、金银珠宝首饰、礼品卡、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的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在网上从事信息咨询;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从事广告业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齐心(亚洲)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亚洲”)

公司名称:齐心(亚洲)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7日

住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1座10楼1003室

董事:陈钦徽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购销。

7、齐心(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香港”)

公司名称:齐心(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住所:香港新界粉岭安乐村业和街15号

董事:陈钦徽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的购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设计及研发;进出口业务。

以上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金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将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后,后续担保协议实际签署发生时,公司将按批次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五、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1、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对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保障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2、公司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统一由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审核及办理相关手续。

3、本次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根据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5,000.00万元,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经公司202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将对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5,000.00万元,该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经向金融机构申请获得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3,850.00万元,美元4,770.00万元;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总金额为等值人民币9,494.79万元(美元按2025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782元计算),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9%。

本次拟申请担保额度为等值人民币245,000.00万元(含存量实际发生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重的79.64%。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对外担保(非子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一:子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附件二: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821,994.1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427,939,535.62元,资本公积为1,949,701,621.8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0,757,523.91元,资本公积为1,863,214,401.80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1,307,9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600,000股后的股本711,7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9,819,555.3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备注: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与实际分红金额的差异值为实际分派现金红利时,“分”以下金额舍尾处理所致。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1,307,9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9,600,000股后的股本711,707,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49,819,555.3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