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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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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4、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不同金融机构间相互调剂。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以上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上述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关联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徐波女士及其控制的除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报备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预计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1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以上担保计划为公司根据融资计划初步制订的预案,最终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在总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额度,在担保期间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进行调剂。若有超出上述范围的担保事项或超出上述总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仍需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2日

3、注册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27,125万元

6、主营业务:塑料原料及产品、改性塑料、塑料合金材料、功能塑料板材、模具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人造草坪、人造草丝及橡胶运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塑胶运动场地设计及场地工程施工;电器电子配件、汽车零部件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进出口。

7、股权比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6.41%的股份。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国恩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3月12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59,360.2983万元

6、主营业务: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原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加工。

7、股权比例: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国恩股份持有其21.18%的股份,系其控股股东。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0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裕园三路31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及制品、碳基材料及制品;货物进出口。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5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主营业务:销售、研发及技术服务(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纺织原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矿产品、石油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体育用品、建筑材料;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国家违禁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5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裕园三路36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4,000万元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设计、研发:光电材料、高分子材料、电子元器件、计算机显示器、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包装材料;设计:应用软件;光电材料、应用软件、计算机显示器、电子产品、塑胶制品、包装材料、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及售后服务;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口。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经查询,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9月30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后海西社区青大工业园2号路

4、法定代表人:李宗好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经查询,国恩塑业(青岛)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国恩塑业(浙江)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塑业(浙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5月2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白溪大道188号-1厂房

4、法定代表人:李宗好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模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经查询,国恩塑业(浙江)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7月10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贸北二道699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70%股权,青岛一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0%股权,浙江自贸区迪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经查询,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8月0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新晖路139号1号楼508室

4、法定代表人:许力山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全资子公司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宁波泰金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经查询,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7月05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化工园区黄海路92号

4、法定代表人:任敏明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许可项目:新化学物质进口;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全资子公司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山东爻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经查询,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国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7月13日

3、注册地点: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58楼5805室

4、董事:王爱国

5、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6、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经查询,国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国恩科技(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科技(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7月31日

3、注册地点: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58楼5805室

4、董事:王爱国

5、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6、股权比例:国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8、经查询,国恩科技(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8年08月26日

3、注册地点:香港新界元朗工业邨宏乐街12号

4、董事:王珺、艾小燕

5、注册资本:121,682,747.08港币

6、股权比例:国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99.998%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8、经查询,香港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广东国恩塑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国恩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6日

3、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光明路51号之一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主营业务:塑料原料及产品、改性塑料、塑料合金材料、功能塑料板材、模具、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器电子配件、汽车零部件的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广东国恩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09月24日

3、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裕园三路31号

4、法定代表人:韩博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浙江国恩复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国恩复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老虎洞村智能制造产业园(东平台)创智路5号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持有其82%股权,青岛科兴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8%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经查询,浙江国恩复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09月15日

3、注册地点:东明县城关镇南化工园区

4、法定代表人:张峰

5、注册资本:66,666万元

6、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乙烯焦油、苯乙烯焦油、糠醛抽出油、燃料油(闪点大于60℃)、蜡油、石蜡、增塑剂、石油树脂、油浆、轻芳烃、重芳烃、裂解馏份油、橡胶软化剂;自营、代理进出口业务;黄金制品销售等。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全资子公司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持有其67%股权,东明民安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东明方亚工程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8%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相关子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业务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由于各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被担保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2,7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4.99%。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345,7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9.56%;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八、报备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林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玉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玉林

电话:0532-89082999

传真:0532-89082855

电子邮箱:SI@qdgon.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王玉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营业部区域经理助理、香港韦恩投资公司股票交易员、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烟台北方安德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负责人、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上市主管、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

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进一步助推公司产业全球化布局升维,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关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待确定具体方案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或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期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1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调剂及进展情况

(一)担保额度调剂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本次担保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将对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一塑”)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0,000万元调剂至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化学(东明)”)。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为国恩一塑提供的担保额度由200,000万元调减至180,000万元,为国恩化学(东明)提供的担保额度由0元调增至20,000万元。

国恩化学(东明)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7%的股份;东明国恩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明国恩瑞华”)系国恩化学(东明)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国恩化学(东明)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09月15日

3、注册地点:东明县城关镇南化工园区

4、法定代表人:张峰

5、注册资本:66,666万元

6、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乙烯焦油、苯乙烯焦油、糠醛抽出油、燃料油(闪点大于60℃)、蜡油、石蜡、增塑剂、石油树脂、油浆、轻芳烃、重芳烃、裂解馏份油、橡胶软化剂;自营、代理进出口业务;黄金制品销售等。

7、股权比例:国恩股份全资子公司山东国恩化学有限公司持有其67%股权,东明民安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东明方亚工程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8%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备注:净资产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数据,净利润为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经查询,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塑贸”)、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物产”)、国恩塑业(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塑业(浙江)”)、国恩一塑、国恩化学(东明)、东明国恩瑞华、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国恩化学”)、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复材”)、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骐光电”)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国恩塑贸、国恩物产、国恩塑业(浙江)、国恩一塑、日照国恩化学、国恩复材、国骐光电等子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6106495-002)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

(5)担保金额:20,000万元。

(6)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甬银综授额字第000435号-担保02)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债务人: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和债务人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7年11月5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

(5)担保金额:13,000万元。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ZGBZ-SM01)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3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5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5)担保金额:10,000万元。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屈满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二支公司保字037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主债权: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自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4年二支公司额度字026号的《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5)担保金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威商银保字第DBHT81700240401840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主债权:保证人为主债权提供保证,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5)担保金额:2,900万元。

(6)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保险费、鉴定费、提存费、差旅费、电讯费、结算费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8)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6、《抵押合同》

(1)抵押人:东明国恩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债权人: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

(4)主债权: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批准的国恩化学(东明)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中关于债权人的留债本金及利息。

(5)担保金额:7,522.90万元

(6)抵押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

7、《抵押合同》

(1)抵押人:东明国恩瑞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

(3)债务人:国恩化学(东明)有限公司

(4)主债权: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批准的国恩化学(东明)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中关于债权人的留债本金及利息。

(5)担保金额:7,564.56万元

(6)抵押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

8、《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330647200ZGDB2024N00J)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

(3)债务人:国恩塑业(浙江)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5年1月6日至2028年1月5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5)担保金额:5,000万元。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屈满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9、《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012200002002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3)债务人: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7日期间(含起日和止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5)担保金额:5,000万元。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8)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10、《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DB31112500301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债务人: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5)担保金额:7,000万元。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本合同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8)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1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031400001487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3)债务人: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7日期间(含起日和止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5)担保金额:5,000万元。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8)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12、《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370719500ZGDB2025N005)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岚山支行

(3)债务人: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5年1月21日至2030年1月21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5)担保金额:5,000万元。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屈满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3、《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ZGBZ0228)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5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28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5)担保金额:10,000万元。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屈满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4、《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甬战略二部额保字20250311第001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债务人:浙江国恩物产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5年3月11日到2026年3月10日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债权。

(5)担保金额:5,000万元。

(6)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5、《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QD17(高保)20250020)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编号为QD17(融资)20250019的《最高额融资合同》,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5)担保金额:5,000万元。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为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6、《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青承高保字2025-121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均构成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

(5)担保金额:3,000万元。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7、《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青岛能源额保字20250402第001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4)主债权: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2025年4月23日到2026年4月22日期间内,债权人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债权。

(5)担保金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7)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72,7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4.99%。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345,737.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9.56%;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董事会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分析,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等进行了客观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王亚平先生、孙建强先生、刘树艳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未来发展。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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