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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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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9,062,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999,987股后的193,062,5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从最初国内首家研发和生产应用纳米材料在大面积光伏玻璃上镀制减反射膜到国内率先利用物理钢化技术规模化生产≤2.0mm超薄物理钢化玻璃、超薄双玻组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以及依托现有技术优势在BIPV建筑一体化、节能建材、电子消费类产品等领域的开发和拓展,实现了公司多元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公司主营产品为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光伏电站业务、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公司产品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分析客户订单的产品需求量,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最终为客户提供其所需要产品。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产品质量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光伏电站业务

公司采取与EPC工程建设方合作模式,即由EPC工程建设方负责电站项目的前期电站开发、工程建设等,公司主要是提供超薄双玻组件以及电站建设融资借款。建成后的电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电站项目进入运营阶段,通过将太阳能转化电能、输送并入地方电网,实现电力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在玻璃深加工领域深耕十余年,是国内光伏镀膜玻璃、大尺寸超薄光伏玻璃产品的先行及引领者,公司的综合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稳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公司“超薄光伏减反玻璃”荣获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及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近年来,公司凭借于较强的研发实力,在行业内率先开发了更加轻量化、薄型化的1.6mm的光伏玻璃、BIPV美学、彩色镀膜玻璃、玻璃扩散板、一体化AG玻璃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确保了公司核心技术和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凤阳硅谷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1月重新启动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上海苓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盐城达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重组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披露了重组报告书。

综合考虑当前光伏行业现况、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公司于2024年8月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与交易各方签订相关终止协议。该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0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4名董事现场出席,张雪平先生、邹奇仕女士、屠江南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299.2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1,910.49万元,利润总额-11,678.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77.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9,062,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999,987股后的193,062,513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6,531,256.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999,98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上海云天玻璃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及承租厂房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2,583.57万元(不含税)。

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为本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经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91.84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5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目“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募投项目“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的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终止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746.29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2亿平方米光伏新材料产品(太阳能装备用铝硅酸盐玻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阿联酋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完善落实公司海外战略布局,促进公司与海外市场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玛顿(中东北非)有限公司在阿联酋设立全资子公司亚玛顿玻璃工业有限公司(该名称已经当地相关部门核准),并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包含玻璃窑炉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计划总投资额24,023万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0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5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颖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后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同意“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0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0,649,109.5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66,022,469.36元,本年度使用64,626,640.2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830,649,109.5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5,794,532.32元,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4,808,266.57元的差异为人民币129,013,734.2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及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金额155,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表:

注:2023年10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68.47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变更为“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3,468.4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处为“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孳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江苏银行常州天宁区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新北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3年11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石家庄行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苏州银行常州分行、民生银行新北支行、工商银行经开区支行已注销,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见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下转98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5.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客户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增加且期末公司持有所致。

2、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4.6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以及信用证贴现重分类至短期借款所致。

3、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4.6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6.2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期计提的奖金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25.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持有的美国Solarmax股票市值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6.8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受光伏市场影响,虽然光伏玻璃销售价格较上年环比有所上升,但与上年同期比较仍处于低位,因此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7.4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受光伏市场影响,虽然产品售价较上年环比有所上升,但与上年同期比较仍处于低位,因此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其对应的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3、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0.6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给客户送样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7.6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基于优化产线规模,降低生产成本考虑,暂停常州生产基地部分产线生产,导致部分产线停产费用调整至管理费用所致。

5、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6.5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研发项目开发初期投入经费较少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5.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7、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3.5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减免应交增值税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3.6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将尚未到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银行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尚未到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2.8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逾期账款收回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1.2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2、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处置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8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报废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0.3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对外慈善捐赠金额增加所致。

15、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5.82%,主要原因系考虑目前行业处于去产能周期,报告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0.4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导致收到货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9.9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募投项目以及子公司新贴合“年产1000万台大尺寸显示光学贴合生产线项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1.1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芹

2、合并利润表(下转98版)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