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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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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计算产业、系统装备及其他业务。

2024年,中国长城从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和打造核心竞争力出发,以“改革调整、夯实提升”为主线,聚焦计算产业与系统装备两大核心主业,快速提升业务发展能力,努力成为国家网信事业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

(一)计算产业

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坚持“芯端一体、端网融合,双轮驱动、有机发展”的发展战略,构建以“芯-端”为核心的自主计算产品链,致力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提供核心底座。

1、计算终端

专注于服务党政及关键行业核心客户,围绕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发展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存储等软硬一体化自主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提供整体和专项解决方案及服务。历经多年的创新实践,走出了计算产业全链条安全创新之路,实现完全自主设计、自主制造,目前已形成国内谱系最全、实力最强的自主安全产品线。

2、消费终端

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科技产品的全产业链服务,力争成为全球领先的高端电子信息产品服务商。通过强化提升营销、产品、供应、制造、运管五大能力,构筑以笔电为主的产品体系,与国际知名品牌、运营商深度合作,为全球计算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行业终端

集安全高端金融机具、软硬件集成方案、文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在金融机具领域深耕十余年,连续六年领衔国内金融行业榜首,是智能网点、移动营销的行业领跑者。领跑金融信创自助终端产品,试点入围80家银行。高清智能证卡打印机、智能机具无感适配平台等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终端部件

拥有30多年的开关电源产品技术研发基础与经验,是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强的服务器及台式机电源研制厂商,形成了服务器、台式机、通信、工控等四大电源产品线。拥有专业电源技术研发团队,是电源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自主研发超高性能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为全球知名的超级计算机配套,也使公司跻身于国际先进的超级计算机电源供应商行列。

5、产业服务

利用园区及房产物业的优势,聚集信创资源,构建信创生态链。积极引进PKS生态伙伴集中办公,支撑PK体系生态联盟工作。

(二)系统装备业务

聚焦通信业务、特种计算业务、海洋信息化业务,加强能力建设,助力国家系统装备业务发展。

1、通信业务

产品覆盖通信系统与装备、卫星/北斗导航设备、集群通信设备,进一步加强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一体的系统装备能力,专用通信核心供应商地位进一步巩固。

2、特种计算业务

聚焦国产关键软硬件生态体系,整合特种计算机业务资源和力量,努力成为主流的特种计算产品和信息化系统骨干提供商。

3、海洋信息化业务

从事光纤水听器声纳分系统研制和业务拓展,涵盖水下探测、水下通信用光纤声纳核心产品,以及安全监测用分布式光纤传感监测装备,产品技术在业界领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2、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出具的《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5-01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深圳中电长城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八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八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戴湘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经营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和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78,505,080.54元,每股收益-0.458元,母公司净利润-506,907,819.2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之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和母公司净利润均为亏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六、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七、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八、中国长城2024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国长城2024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中国长城2024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九、2024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2024年度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关联董事戴湘桃先生、郭涵冰先生、许明辉女士、郑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024年度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和下属公司日常结算业务及专项科研项目等资金需求,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243.01亿元,其中母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0亿元,下属公司拟通过信用担保及自有资产担保等方式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5,000万美元的无追索权出口融资保理额度和1,000万美元无追索权融资保理额度)约合人民币103.01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授信额度在符合规定的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详细情况如下:

注:1、湖南长城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及农业银行分别申请人民币4亿元、2亿元、1.5亿元及1亿元,授信额度中包含约合5,000万美元的无追索权出口融资保理额度;

2、栢怡香港向中银香港申请融资授信1,000万美元含无追索权融资保理额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全资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信用担保,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总计人民币9.78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因使用《全面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授信额度所涉及的担保

(二)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涉及的担保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三、关于长城科技吸收合并贵州长城、吉林长城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业务运营效率,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科技”)拟吸并具备清理压缩条件的贵州长城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长城”)和吉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长城”)。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长城科技公司存续,贵州长城和吉林长城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其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长城科技进行承接。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关于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五、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六、其他事宜

(一)上述第二至五、十二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了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此外,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汇报了季度经营和法治合规等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5-023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 集 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需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A座2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阅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8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4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6号)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7号)和相应的专项公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及时披露。

(三)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A座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王习发 谢恬莹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下转139版)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1月1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股份回购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6,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6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轮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1,114,4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45%,最高成交价格为17.4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3.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6,190,269.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7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公司于2021年12月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603,151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25年2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的2名股东持有的78,796,561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戴湘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戴湘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