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5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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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胡仁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宏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房宏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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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仁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宏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房宏强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上接14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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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 2024年,实际对应2023年年报审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立信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0.00万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同。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充分了解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要素后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 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2年10月20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0月 20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5年4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全球战略布局及业务整体规划,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欧洲物料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和2024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增加实施地点、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3,189,842.19元(欧元余额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中间价进行相应折算),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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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表中所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以外,其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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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捷昌驱动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该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属于中低风险的产品,但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风险等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并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和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前述期限和资金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属于中低风险的产品,但考虑到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风险等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购买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产品,同时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根据计划和经营需要及时赎回理财资金,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通过建立购买理财产品的台账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或情形,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3、公司按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审批执行程序,同时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仁昌、陆小健已回避表决。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28,789.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胡仁昌、陆小健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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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其他”关联交易类别主要系与关联方发生厂房租赁、收取电费及部分零星工装等销售。)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2025年,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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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其他”关联交易类别主要系与关联方发生厂房租赁、收取电费、停车位租赁及部分零星工装等销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2BG8AF68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莱盛路2号3栋
法定代表人:潘永豹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机器人、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开发、生产、安装;机械自动化系统研发;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末总资产18,654.88万元,所有者权益5,304.3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131.86万元,净利润1,865.7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控股”)为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闻道75%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捷昌控股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陆小健先生持有捷昌控股35.00%的股份,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二)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日显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孙柏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9年7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家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末总资产7,810.34万元,所有者权益3,854.7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635.62万元,净利润1,068.5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捷昌控股下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捷昌控股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陆小健先生持有捷昌控股35.00%的股份,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 (简称“捷昌控股”)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江南南路70号
法定代表人:胡仁昌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展开经营活动)。项目许可: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末总资产35,147.38万元,所有者权益10,250.1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737.05万元,净利润93.8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仁昌先生持有捷昌控股53.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董事陆小健先生持有捷昌控股35.00%的股份,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认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的判断,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28,789.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捷昌控股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所需,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正常业务需求而进行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交易各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各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5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3,189,842.19元,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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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于2020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于2023年7月2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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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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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710.26万元(包含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43.5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硬实力,满足客户需求,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但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研发部门的建设,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目前该项目已终止。
2)补充营运资金: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金实力,满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增强抵御经济大幅波动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但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暂未投产。
4)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暂未投产。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外汇事项已经保荐机构同意,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24年,公司已使用3,726,845.13欧元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外汇。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决议,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新增现金管理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莱盛路2号、澄潭街道沃西村生产基地)并将项目建设期延至2026年6月30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0 年 10 月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15,043.5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产,并已办理完毕“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捷昌驱动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5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捷昌驱动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认为:捷昌驱动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J-STAR MOTION (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J-STAR”)、JSTAR MOTION SDN.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J-STAR”)、新昌县捷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进出口”)、浙江居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优”)、浙江致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优”)、浙江仕优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优”)、Logic Endeavor Group GmbH(以下简称“LEG”)、LOGICDATA Electronic & Software Entwicklungs GmbH(以下简称“LDAT”)、J-Star Motion Hungary Kft.(以下简称“匈牙利J-STAR”)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6亿元(按照截至 2025年4月24日欧元等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计算)。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捷昌进出口、致优、仕优、马来西亚J-STAR、LDAT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介绍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公司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本次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审议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以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担保余额按照截至 2025年4月24日欧元等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计算。
上述额度为2025年度公司预计对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2025年度预计总额内,各下属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致优和仕优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如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其经营活动及决策能有效控制,并能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情况,鉴于担保预计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可以选择豁免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等比例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J-STAR MOTION (SINGAPORE)PTE.LTD.
公司名称:J-STAR MOTION (SINGAPORE)PTE.LTD.
注册地点:60 PAYA LEBAR ROAD #08-55 PAYA LEBAR SQUARE
Singapore 409051
注册资本:17479.72万美元
经营范围:线性驱动系统及设备、医疗设备零部件、功能家具及部件销售、研发;货物进出口等。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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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昌县捷昌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昌县捷昌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涛路19号1幢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胡仁昌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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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JSTAR MOTION SDN.BHD.
公司名称:JSTAR MOTION SDN.BHD.
注册地点:NO.90&91,JALAN I-PARK 1/10,KAWASAN PERINDUSTRIAN I-PARK,
BANDAR INDAHPURA,KULAI JOHOR
注册资本:105,391,825林吉特
经营范围:智能设备及模块、机械设备、电器消费品及其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批发;其他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人民币(下转14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