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37,351,9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涉及社区商业运营管理业务和影院运营管理业务。

1、社区商业运营管理业务

(1)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

公司核心主业为社区商业运营管理,深厚的零售行业背景为公司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优势条件。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购物中心运营管理行业内已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在购物中心业务模式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规划与选址调查,通过购买、租赁、受托管理等方式获得购物中心物业资源,根据商圈环境、项目定位等确定购物中心的功能定位与商业租户的业态选择,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装修与商户招租,项目开业后通过日常经营管理获得租金和管理费收益,并通过长期持续的租户管理、物业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大数据分析等运营与资产管理措施,提升项目品质与经营效益,保证购物中心长期价值的最大化。作为专注于社区型购物中心运营管理的专业运营商,公司以北京地区为核心布局区域,已在国内十几个城市管理近30家购物中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已开业的购物中心共27家,总建筑面积近190万平米,其中北京地区15家。总体来看,公司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业务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北京具有领先优势。

(2)DT业务

为把握商业发展新机遇,提升公司社区商业差异化竞争能力,公司于本报告期收购美好生活股权,获取DT业务。DT业务定位于社区型时尚精品百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有3家DT商业项目,其中已开业项目1家,处于筹备期尚未开业项目2家。已开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DT51商业项目,凭借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和核心竞争力,产生巨大的市场影响力,自开业以来受到市场广泛关注。未来公司将依托DT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借助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和强大的品牌资源,为拓展新项目以及现有项目的调改升级不断赋能。

2、影院运营管理业务

在“平台+内容”发展思路的指导下,公司在依托公司购物中心资源优势、管理团队运营能力的基础上从事影院运营管理业务。影院运营管理的主要业务收入来自于电影票房收入、卖品收入以及广告收入。目前公司旗下影院场地全部采用租赁方式取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有14家影城,92块屏幕,其中在北京有7家影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 年4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熙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天燕)》(公告编号:2025-03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立文)》(公告编号:2025-02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冷垚)》(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继续执行现行标准,为10万元/年(税前)。

《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以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因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不同,公司董事会按照不同关联人类别,分别对下述子议案进行审议。

(一)《关于2025年度与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向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及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SKP)百货”)、BHG Retail REIT、北京海融兴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回龙观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兴联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并向华联集团和华联(SKP)百货采购商品及服务,同时与华联集团、BHG Retail REIT存在关联租赁服务。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人2025年度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不超过43,10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与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华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人,回避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与华联第一太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北京华联第一太平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第一太平”)为公司旗下部分购物中心提供物业服务及停车场服务。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华联第一太平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7,500.00万元。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泰笙先生在华联第一太平担任董事职务,华联第一太平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泰笙先生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人,回避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5年度与精品超市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北京华联精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品超市”)存在关联租赁服务。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精品超市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2,900.00万元。

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精品超市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精品超市的控股股东北京华联事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精品超市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人,回避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21,300万元,实际发生总额为14,446.05万元,实际发生的交易总额与预计总额存在差异。董事会认为:部分按类别分的交易差异原因为公司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时,是根据2024年初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交易的金额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上述三项子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即将到期,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互为对方日常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协议有效期1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应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

华联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水平较高,具备良好的偿还银行借款的能力,不存在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华联集团一直为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申请借款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公司此次与华联集团签署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额度较去年持平。华联集团已安排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约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与华联集团相互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情况:同意6人,回避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的限额以当年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为准。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华联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同意6人,回避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与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所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华联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范熙武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财务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上述人员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在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同意6人,回避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不存在差异。董事会同意公司披露《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拟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4.5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以及资产负债率的要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整为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公司将审慎评估相关担保风险,确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项下业务品种、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另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八、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致同事务所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并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及其他专项审核和鉴证工作。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公司2024年度期初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公司2024年度期初财务数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十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花玉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执行,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2024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了解,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公司2024年度期初财务数据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公司2024年度期初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5月20日(周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25年5月20日(周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5月20日(周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25年5月20日(周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5月13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2025年5月13日(周二)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下转26版)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下降43.10%,主要为本期收回应收股权转让款等原因所致;

2、本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下降37.33%,主要为本期支付到期票据所致;

3、本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86.19%,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4、本期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36.45%,主要为公司子公司消费税增加所致;

5、因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6、因本期收购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7、因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范熙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欣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京晶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范熙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欣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京晶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