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585,138,741股(总股本5,601,405,74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16,26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格力电器是一家多元化、科技型的全球工业集团,旗下拥有格力、TOSOT、晶弘三大消费品牌及凌达、凯邦、新元等工业品牌,产业覆盖家用消费品和工业装备两大领域。消费领域覆盖家用空调、暖通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厨房电器、环境电器、智能楼宇、智能家居;工业领域覆盖高端装备、精密模具、冷冻冷藏设备、电机、压缩机、电容、半导体器件、精密铸造、基础材料、工业储能、再生资源等。目前,格力产品已服务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持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报告期内,格力中央空调销售规模稳居行业第一。i传媒旗下《暖通空调与热泵》杂志发布的《2024年中国中央空调行业发展报告》显示,格力以超15%的占有率取得国内中央空调市场销售规模第一的成绩,连续13年在中央空调市场拔得头筹。
报告期内,格力电器产品品类不断丰富,多个品类家电深受市场青睐,零售额和零售量位居行业前列。欧睿国际(Euromonitor)发布数据显示,格力位列2024年全球分体式空调零售量第一。奥维云网数据显示,2024年格力品牌家用空调线上零售额份额为25.40%,位居行业第一;电风扇线上零售额份额为13.01%,位居行业第二;电暖器线上零售额份额9.66%,位居行业第三;空气能热水器线上零售额份额为17.45%,位居行业第三。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弘扬工业精神,掌握核心科技,追求完美质量,提供一流服务,让世界爱上中国造!”为使命,朝着实现“缔造世界一流企业,成就格力百年品牌”的企业愿景稳步前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1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张军督先生、张秋生先生、程明先生、李红旗先生、翁国民先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20)。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完整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50012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军督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9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28)。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1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敏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段秀峰先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通过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结构合理,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状况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20)。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军督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96万元。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在2024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规避大宗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就相关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26,866,704,028.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086,199,251.37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28,453,262.8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929,994.98元,扣除2024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13,142,225,877.48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85,006,200,670.48元。
公司结合经营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585,138,741股(总股本5,601,405,74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16,26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70,277,48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2024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755,416,223.00元,其中(1)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5,585,138,741元(含税);(2)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0,277,48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2.0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修订稿)》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4年财务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4财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2025年财务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5财年”)以及2026年冷年年度(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以下简称“2026冷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2024财年,公司与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盛世”)实际发生的销售类交易总金额为53.77亿元。
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盛世在2025财年发生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在2026冷年发生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军督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5财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亿元
■
注:截至披露日,2025财年已发生金额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2.2026冷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亿元
■
注:2026冷年指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2025冷年发生额指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三)2024财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亿元
■
注:2024财年指2024财务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督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11年5月26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芳三区30幢一楼B座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盛世的总资产为334,906.91万元,净资产为70,043.07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7,081.21万元,实现净利润3,517.52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盛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盛世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浙江盛世成立时间较长,拥有稳定的供货与销货渠道以及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支付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江盛世签订《格力产品区域经销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在2025财年、2026冷年专营格力产品的区域经销合作事宜,2025财年公司向浙江盛世销售额预计为80亿元,2026冷年公司向浙江盛世销售额预计为80亿元。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公司综合考虑消费者的接受能力、渠道的商业利益、竞争对手的价格水平、公司自身的利润等四方面因素,制定全国统一价格。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上述定价原则,与其他区域经销公司保持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盛世与公司其他区域销售公司一样,执行公司统一的销售政策,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的利益。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浙江盛世。公司与前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对公司的销售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盛世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产品定价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和公司统一的、一贯的销售政策,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对公司的销售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经审计)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下转28版)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炎姿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炎姿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建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炎姿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