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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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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3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0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70,551,4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围绕施工主业不断延伸产业链及价值链,具备基建项目投资、设计、采购、施工、管养一体化的资源集成和实施能力。当前,公司业务涉及五大板块:(1)交通基建板块:主营路桥、港航、轨交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2)城市建设板块:主营房建、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3)综合养护产业板块:主营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养护业务;(4)交通制造产业板块:主营预制砼构件、钢结构、交安及防护用品等交通工程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5)关联产业板块:主营设计、咨询、检测、供应链管理、新材料制造等上下游配套产业及照明工程建设。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基建施工业务以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PPP、片区开发、建养一体化等为主要经营模式。

(1)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采用EPC模式。

(2)专业承包模式:专业承包指发包人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承建了大量土石方、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港口、航道、房建等专业承包工程。

(3)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任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新疆、贵州、福建等多省份承建了路桥PPP项目。

(4)片区开发模式:政府主导采用ABO模式,对某一片土地进行土地收储、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后期经营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省内参与杭州临安区、临平区、富阳区以及台州仙居、丽水景宁等多个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5)建养一体化模式:按区域或类别成规模“打捆”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及相关资源和服务,政府指定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若干年的养护服务工作。项目业主依据项目建设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分年度向社会资本支付服务费,服务期满后交还政府。

(三)基建业务融资情况

(四)基建工程业务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1.公司始终重视工程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坚定落实全员质量责任,构建“集团统一领导,质量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质量管理基本框架,建立健全质量分级领导、监管和责任体系,以《质量管理办法》《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质量技术管理考核办法》《质量技术管理检查办法》以及《质量技术创新管理办法》等制度为依据,构建项目质管体系闭环。

2.主要质量控制措施:一是优化改进质量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工程质量技术检查办法》等质量管理制度文件修订,进一步细化理清了三级质量管理工作职责,明确组织机构建设要求,完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高质量意识,切实加强质量责任落实。二是完善数字化监管体系。在现有质量管理8个功能管理模块基础上,实施测量数字化监管、大临验收系统和智慧工地-工序验收开发设计,发挥线上监管作用,防范质量风险。三是工程质量风险防控。组织落实多维度质量检查。围绕现场实体质量控制、原材料管控以及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开展“四季度五专项”的质量检查,对在建项目质量管控实施有效监管,及时排查质量问题,保障项目质量安全。四是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组织平安百年品质工程重点突破指标工艺对比试验和摸底调查,对项目管理模式、施工工艺、工效、施工技术和成本效益进行深入分析调查,形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重点筹办了省厅甬台温改扩建隧道全工序机械化现场观摩会、瑞苍高速沥青路面现场观摩会、交投“甬金衢上智慧梁场现场交流会”等观摩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五是组织质量技术培训。通过组织质量知识竞赛、协会专场培训、隧道成套设备和路面对标交流、开发微课大赛和内部课程,编制发布13本《分项工程质量管控手册》,通过参与外部交流与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质量条线人员专业技能。

3.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工程质量整体平稳可控,年内未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验收项目均达到合同质量目标,荣获各类优质工程奖14项,其中省部级9项,地市级5项,其中承建的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初定)配套部分B23地块泛光照明分包工程(室外)、定海五山生态旅游带(五山公园绿道)长岗山至竹山段建设工程照明工程和沪杭甬高速公路杭州市区段改建工程获得中照照明奖;承建的兰海高速重庆至遵义段(贵州境)公路扩容工程T1标松坎隧道获得贵州省优质工程;承建的G228公路(上海浙江省界-老龙泉港以东,海湾路以东-南芦公路)新建工程JSⅡ-2标-张泾河大桥获得上海市优质工程;承建的富阳320国道至富阳大桥连接线鹿山(大盘山)隧道工程获得上海市市政公路优质工程;承建的富春湾大道(一期)工程EPC项目2024年度浙江省最高质量评价;承建的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至卫辉段项目获得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承建的江西省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新建项目获得杜鹃花杯;全年荣获省部级及以上QC质量奖287项,其中国家级21项,部级47项,省级219项。

(五)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2024年,公司以“合法合规、全员管理、现场管理、应急管理”为工作主线,压紧压实全员责任,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优化安全检查机制,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获应急管理部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荣誉,成功承办应急管理部“2024应急使命”应急演练现场建设任务等各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建立深度检查机制,创新车载移动监控、无人机巡检等智慧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培训到基层、教育到一线”11期,建成“霹雳先锋”等13支应急救援队伍,其中5支获浙江省行业主管部门公开授旗,积极响应、参与地方应急抢险,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01月,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主体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5年1月28日(东方金诚主评字[2024]0060号的《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报告》),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07月,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A,主体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07月24日(东方金诚主跟踪评字[2024]0015号的《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评级展望为稳定,无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顺利完成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2024年0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5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和授权有效期到期失效的事宜。因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未能在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内完成本次配股等工作。截至2024年09月21日,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到期后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9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和授权有效期到期失效的公告》(2024-066)。

3.关于江山基地关停及收储补偿进展事宜。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江山基地关停及收储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江山基地关停及收储补偿进展公告》等公告。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江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补偿款人民币8,430.89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具体结果以年度报告审计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4.(龙眼咀)至硕龙公路(梧州环城高速南段)融资+工程总承包的《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823,008,888元。为响应梧州(龙眼咀)至硕龙公路(梧州环城高速南段)融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浙江交工与其他合伙人签订《广西交投二十八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并购买广西交投二十八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份额为16,819万元。同时为保障浙江交工在上述基金投资期限届满后顺利退出,浙江交工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广西交投二十八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之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25日、01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5.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事宜。公司分别于2024年08月19日、09月0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浙江交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8月20日、09月0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6.关于政府征收浙江交工地块进展情况。根据杭州市城市控制规划及西溪谷建设发展要求,杭州市西溪谷建设指挥部受杭州西湖区政府委托,征收浙江交工位于西溪路517号、519号、521号地块的房地产。目前,已经完成征迁房产的腾空移交工作,现金补偿、部分实物(物业)补偿已到位,住宅补偿已经移交,部分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尚处于办理过程中。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4日下午15: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4月14日以邮件或者书面形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于群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董事刘文鹏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董事李勇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周纪昌先生、徐荣桥先生、赵敏女士、金迎春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七、议案八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对外捐赠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对外捐赠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十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于2025年05月19日(星期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十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4日下午16: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4月14日以邮件或者书面形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娴颖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邓娴颖女士、周中军先生、孙华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监事邓娴颖女士、周中军先生、孙华明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邓娴颖女士、周中军先生、孙华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0,029,339.31元,其中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0,499,035.8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2024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480,499,035.80元为基础,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96,099,807.16元后,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350,163,392.00元,减去已分配2023年股利324,892,233.41元后,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09,670,387.23元。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股东利益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要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5年0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70,551,4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33,818,928.75元,占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48%,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9.4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75,851,458.48元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974,320,764.4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69.4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333,818,928.75元,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5.48%,符合《公司章程》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74,320,764.4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69.41%,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一)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存量项目情况、建筑施工市场趋势及公司经营预测情况,保有更多的现金,可以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提供保障,同时留存未分配利润可以为未来的公司外延式并购提供更多可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94%、2024年度带息负债融资成本区间为0.05%-4.35%。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聚焦主业,深化业务布局,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分别为36,000.00万元、116,699.76万元,分别占当期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0.52%、1.68%。公司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分别为30,000.00万元、135,479.38万元,分别占当期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0.38%、1.72%。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5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浙商证券于2020年4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9,442.45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注1]账户实际募集资金结余13,121.21万元,含发行费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系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入的理财产品3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于2020年5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合计557.55万元,其中发行费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9,413.9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交工,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其中公司20,000万元,浙江交工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单项现金管理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为499.0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附表1(下转30版)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9浙江交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2025年1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4〕28号),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1月2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年2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5年3月21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上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在报告期内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原董事舒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舒鹏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舒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艾一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董事长辞职、补选非独立董事暨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原董事长申屠德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屠德进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下属公司相关职务。辞职后,申屠德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选举于群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剑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完成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跃兵(下转30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