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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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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置路基路面设备、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内部收益率;

[注3]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在2022年1月已经处于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入了运维期;

[注4]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投资回报率。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已于2020年4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44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可转债项目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合计557.55万元。其中发行费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06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06月28日-2022年06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元。

四、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应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30万元。

同时,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施,仅限于与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份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明确了数据资源的使用范围、会计处理适用准则以及列示和披露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上述规定,上述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进行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资产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公司2025年对外捐赠事项预算支出共计7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捐赠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捐赠基本情况

为做好2025年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推动东西部协作取得新成效,拟延续实施定点结对地区捐赠,向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三岔河镇捐赠20万元;为落实关于省属企业参与省内慈善事业发展的批示要求,充分展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担当,拟延续实施定向公益捐赠,向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50万元。上述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实际对外捐赠140万元,其中:向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三岔河镇捐赠20万元,向丽水市云和县紧水滩镇捐赠20万元,向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100万元。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时回避该议案的表决。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60,856.00万元。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06,481.00万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74,121.43万元,未超出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①上述关联交易较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由于招投标时间安排、结果及项目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发生数与预计数可能有差异。

②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下转31版)

(上接29版)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跃兵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