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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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杭新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49、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山潭东堠社区东堠路150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吴向阳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5676R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服务)、建设、收费、维护、拯救、管理,汽车清洗服务,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房屋及场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销售,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与油滑脂、卷烟、副食品、书刊的零售,餐饮服务、汽车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总资产143.64亿元,净资产48.7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70亿元,净利润-5.0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0、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赖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80711219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停车场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经纪;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3.27亿元,净资产1.3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净利润0.2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高速商贸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1、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闸弄口街道机场路里街48号4-7层
法定代表人:郭湘樱
注册资本:22,040.816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5143Q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酒类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燃气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物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洗车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鞋帽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池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户外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文艺创作;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成品油仓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2.36亿元,净资产12.0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00.39亿元,净利润8.52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2、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浦江县黄宅镇四联村(户主:浦江县黄宅镇四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宋建强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6MA2E6GAE8K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月9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采选;石料加工;建材(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环保设备、交通设施销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维修;矿产开采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7.18亿元,净资产3.7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16亿元,净利润0.2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浦新矿业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3、浙江交投资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行路1666号萧山自贸大厦02-024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CB9XRW1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23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交投资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总资产1.96亿元,净资产0.3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9亿元,净利润0.0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投资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交投资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交投资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4、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301室
法定代表人:言建标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B51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仓储(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配送(不含运输)服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轨道交通设备维修养护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日用品的销售。教育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人才中介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59亿元,净资产4.8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64亿元,净利润0.1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5、浙商中拓(景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团结东路90号2幢8441室
法定代表人:郑飞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DB66LU9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4年2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商中拓(景宁)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80亿元,净资产0.4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50亿元,净利润-0.04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商中拓(景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商中拓(景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商中拓(景宁)科技有限公司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6、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
法定代表人:吴良丰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470040234R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1993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公路行业、水运行业、市政公用行业、建筑行业、水利行业的规划、科研、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综合类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评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程测绘,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工程材料试验,工程检测(上述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证书经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图文制作,土工材料试验,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的设计,水土保持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6.98亿元,净资产26.5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91亿元,净利润2.5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7、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56号5幢106室
法定代表人:郑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GKWN32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19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畜禽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总资产0.55亿元,净资产0.1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2亿元,净利润0.0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盈通餐饮有限公司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8、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新碶街道宝山路527号(北仑金融大厦)1幢1802-6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禹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C2GFWP7C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资产69.08亿元,净资产35.8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亿元,净利润0.00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59、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6号十三层1332室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注册资本:1,162,62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341792982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5年5月11日
经营范围:服务: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维护、管理,汽车维修与冲洗,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交通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除网络广告);批发、零售: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零售:润滑油,卷烟,书刊。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产244.17亿元,净资产99.5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33亿元,净利润-6.5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0、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57号7层7023室
法定代表人:石洪升
注册资本:107,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0619443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日
经营范围:服务:三通道南接线工程经营,三通道南接线工程建设、管理,承接公路养护工程,公路配套设施的技术开发,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广告)。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59.05亿元,净资产7.1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净利润-2.45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杭州三通道南接线工程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1、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宋伟程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1MABN43G26Y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6月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0.94亿元,净资产4.4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净利润-0.0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2、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北路1418号1楼(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董宇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KC7Q92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2.33亿元,净资产0.0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79亿元,净利润0.07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华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186号10楼
法定代表人:于群力
注册资本:3,417.7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69249381R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5月28日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维护与运行管理,汽车救援(不含修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资租赁,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花卉的销售,技术与信息咨询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32.99亿元,净资产-33.3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73亿元,净利润-5.28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法定代表人:沈曙光
注册资本:43,4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685197585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2.91亿元,净资产19.0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0.12亿元,净利润1.49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65、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
住所: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石印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办公楼西侧120米(石印村委会办公楼三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卫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3MAC9LBB44T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总资产27.43亿元,净资产6.5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56亿元,净利润-0.16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浙交矿业(肇庆)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要通过招投标程序开展或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市场价格是指业务所在区域市场的可比规格、可比品牌的报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级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主力军,统筹承担全省高速公路、铁路、重要的跨区域轨道交通和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职责。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04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整体的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由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鉴于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即将届满,公司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需回避表决。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浙江交通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俞激
注册资本:陆拾伍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6876028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交投财务公司总资产5,010,644.50万元、净资产884,030.3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570.53万元,净利润43,340.41万元(经审计)。截止2025年03月31日,交投财务公司总资产4,711,890.05万元、净资产897,261.5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2,157.10万元,净利润13,262.18万元(未经审计)。
(二)股权结构
交投财务公司由浙江交通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持股比例如下表:
■
浙江交通集团持有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6.99%的股份,浙江交通集团合计持有交投财务公司93.37%的股份。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投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信用中国网站等公开信息,交投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交投财务公司经营正常,盈利能力较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交投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规范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原双方于2022年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尽管存在原金融服务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就原金融服务协议的提前终止提出索赔,原协议的终止将不会影响任何一方按照原协议已产生但尚未履行的付款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三)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乙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为免歧义,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无义务使用乙方提供的任何金融服务。
第二条 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一)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执行的利率,且乙方提供的存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4.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但该等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的期限;
5.甲方同意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日最高余额(如有,包括该等存款余额产生的所有利息)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6.乙方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贷款服务
1.根据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2.本协议期间,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自主向乙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乙方对甲方的整体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
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乙方提供的贷款服务须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即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或所订的交易条款,并不比独立第三方所给予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款为差)进行。
(三)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四)其他金融业务
1.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服务、即期结售汇服务、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服务、委托贷款、承兑汇票开票以及贴现、保函等。此外,乙方应积极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并充实经营范围,在合理控制资金风险的同时,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获得较好收益开拓渠道,优化金融服务质量。
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为独立第三方的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需求。
(六)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三条 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依照本协议在与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乙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2.甲方同意,在其与乙方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等重大事项须及时以书面文件通知乙方。
(二)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律规定。如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乙方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3.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4.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的;
5.乙方出现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6.其他可能对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一)本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变更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甲方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满后若续约,双方应重新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金融服务协议。
(二)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取得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四)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风险评估情况
交投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投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每半年对交投财务公司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公司未发现交投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七、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公司定期对存放于交投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切实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与流动性。
八、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本次关联交易过程严格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5年03月31日,公司在交投财务公司存款余额32.31亿元,贷款余额24.90亿元;2025年1-3月,与交投财务公司发生的手续费用3.32万元,存款利息收入635.73万元,贷款利息支出1,834.81万元。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04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与交投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99,137,900股变更为2,670,551,43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99,137,9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670,551,43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10Z000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3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以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定于2025年05月19日(星期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5月19日一一2025年0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0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述职;
2.提案1-7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8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3-6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提案7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提案5-6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5年05月13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0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0571-8756 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提案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8,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05月1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对以下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