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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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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 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73,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截至2020年8月4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738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8,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5,645,6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收到可转债认购资金为人民币722,354,400.00元。本次发行费用(除承销保荐费用)包括律师费人民币1,743,591.44元(含增值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161,250.00元(含增值税)、资信评级费人民币550,000.00元(含增值税)、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600,000.00元(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人民币263,800.00元(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4,318,641.44元(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8,529,590.53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985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8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验系统”)作为“研发项目及总部运营提升项目”中子项目“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之一,主要负责仪器研发项目的实施。2020年11月30日,公司、实验系统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交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科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医疗”)为“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实验系统及其陕西分公司为“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的实施主体。2023年7月12日,公司及科华医疗、中国民生银行及中信证券签署完成《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3日,公司、实验系统、交通银行及中信证券签署完成《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实验系统及其陕西分公司、交通银行及中信证券签署完成《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构成明细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华(西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科华”)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的实施主体;同意取消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验系统的陕西分公司作为“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的实施主体,并将实验系统陕西分公司作为“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实施主体期间实施该项目形成的资产对西安科华增资;同意公司、实验系统及其陕西分公司以借款/增资方式向西安科华提供“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募集资金,便于西安科华实施“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2024年11月7日,公司、西安科华、交通银行及中信证券签署完成《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实验系统及其陕西分公司、交通银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关于〈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了各方于2023年8月3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并注销了实验系统陕西分公司于交通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且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月31日。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构成明细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科华为募集资金投资投项目“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的实施主体,增加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的实施地点;同意取消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验系统的陕西分公司作为“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的实施主体,并将实验系统陕西分公司作为“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实施主体期间实施项目形成的资产对西安科华增资;同意公司、实验系统及其陕西分公司以借款/增资方式向西安科华提供“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募集资金,西安科华将可使用合计13,7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同意调整“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投资构成明细,调整后的投资构成明细在投资方向、总体投资规模上不变;同时,结合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月31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均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及调整后投资总额系根据可转债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