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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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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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忻州同力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00731933154G
注册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建设北路西安全巷同力民爆公司宿舍
注册资本:559.9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郑俊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忻州同力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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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忻州同力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郑俊卿先生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忻州同力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且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不大,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经公开查询,忻州同力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西斯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艾新能源”)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30MA7XG49PXE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经济技术园区经二路6号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8月8日
法定代表人:郭峰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斯艾新能源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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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斯艾新能源是公司董事长张烘先生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斯艾新能源经营情况正常,且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不大,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经公开查询,斯艾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同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新材料”)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DN9J70C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5-67073室
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21年7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龚尚钟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同德新材料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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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同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同德新材料20%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同德新材料经营情况正常,且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不大,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经公开查询,同德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金飞杰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飞杰”)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46189312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1510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崔韶飞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设备、办公设备、安防设备(不含警用、军用设备及限制项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筑材料、服装、鞋帽、皮具、箱包、妇女用品、床上用品、玩具、儿童用品、文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木材、日用百货、照相器材、口罩、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枪、护目镜、一类医疗器械、家电产品、五金交电、厨房用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物联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开发、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电脑周边设备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成果转让;通讯设备的设计及技术开发;数据库处理;供应链管理;通信电子设备、安防、电子自动化设备、工程的安装和售后维修;建筑材料及器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酒的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金飞杰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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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飞杰99%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同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金飞杰经营情况正常,且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不大,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经公开查询,金飞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购买/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待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完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订单或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但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就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以上日常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烘、邬庆文、郑俊卿、张云升对涉及的关联事项已回避表决。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备查文件
1、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34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和杨瑞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军先生和杨瑞平女士自2019年4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王军先生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瑞平女士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杨瑞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先生和杨瑞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王军先生和杨瑞平女士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王军先生和杨瑞平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王军先生和杨瑞平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同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王军先生和杨瑞平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军先生和杨瑞平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5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2024年度减值准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等进行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82,732,093.24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额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840,000.00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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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计提方法及具体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电力业务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供应链业务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民爆及其他业务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备用金、保证金、代扣款和往来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权转让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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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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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次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2024年度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金额为-3,259.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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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2024年度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金额共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27,166,112.33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减值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19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542,684.0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986,865.4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263,764,934.21元,资本公积为162,973,884.49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63,939,270.4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263,764,934.21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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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股利分配。但鉴于2024年公司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四、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未来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3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7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1、截至2025年4月25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在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债务逾期情况如下:
■
备注:同德科创为同德化工全资子公司。
上表中逾期债务对应的利息公司均已按时支付,上述逾期金额占公司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4%。
2、部分到期短期借款延迟偿还的情形
2025年3月20日,公司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曲支行取得的一年期信用借款50,000,000.00元到期,应还本金和利息合计50,506,805.56元。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偿还65,624.82元,于2025年3月24日偿还1,480,000.00元,于2025年3月26日偿还49,007,992.80元,合计偿还50,553,617.62元,该银行借款已偿还完毕。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
1、公司已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汇报、沟通,忻州市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内各参贷银行及金融机构,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和偿债压力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各家金融机构资源为公司纾困,明确要求银行不得进行抽贷等行为。目前,忻州市政府已协调各参贷银行等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统一与各家金融机构积极沟通,在公司信贷投放上保存量、扩增量、降利率、不抽贷、不还本转贷、及时续贷等方面将达成一致意见,争取债务延期偿还、调整还款计划,缓解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
2、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尽全力保障生产经营,加强成本控制、应收账款回收等措施缓解短期流动性压力,继续加大非主业资产处置力度,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三、风险提示
1、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现金流紧张局面。因上述债务逾期,公司及子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费用,导致公司的财务费用增加,存在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的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2、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8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中梧链控(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梧链控(深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转让和增资扩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梧链控(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梧链控”)系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通”)于2020年8月在深圳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中梧链控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同德通对中梧链控持股比例为51%,公司子公司山西同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资管”)对中梧链控持股比例为20%,深圳市阿斯比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阿斯毕尔”)对中梧链控持股比例为18%,深圳市比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比创投资”)对中梧链控持股比例为11%。
中梧链控主要从事塑料原料领域的进出口、供应链服务等,依托珠三角巨量的塑料原料贸易市场搭建链接厂家、贸易商、需求方、物流仓储服务商、资金方等各方的专业服务平台。目前中梧链控业务相对稳定,在食品贸易领域、塑料贸易领域、电商平台业务等都有稳定客户,客户经营情况相对稳定可靠。经公开查询,中梧链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股份转让和增资扩股方案
同德资管将持有中梧链控的20%股权对应实收资本200万元以200万元作价转让给深圳市创实智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实智联”);中梧链控因为业务经营需要,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00万元,由深圳市创实智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购中梧链控拟增加的人民币100万元注册资本。
同德通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根据上述情况修改中梧链控(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完成后,同德通仍然控制中梧链控。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股份转让和增资扩股前后股东持股变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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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创实智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三路168号国际商会中心809A
注册资本:1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股份转让和增资扩股的目的
1、同德资管本次股份转让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补充公司现金流。
2、经过中梧链控董事会讨论,结合实际经营需要,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增资后资金继续用于现有业务的开展及扩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35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白建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在公司履职,白建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白建明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白建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白建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白建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4%,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白建明先生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其所持有的股份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融资水平及融资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
具体的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进行择优选择,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2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满足公司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和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最终以实际担保额度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以及对被担保方已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
董事会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且确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会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或相关子公司与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35,752.39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7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为28.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与子公司互相发生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6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金飞杰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情况介绍
金飞杰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飞杰”),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系专业从事深圳市政府采购业务的电商平台。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通”)与金飞杰的业务合作开始于2020年,合作期间金飞杰经营状况一直正常。2024年4月,因为政府项目回款拖延等原因,导致金飞杰现金流紧张,无法按时偿还对同德通的966万元的债务。鉴于此,同德通于2024年4月21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对金飞杰100%持股,并在转股协议中设置了金飞杰实际控制人、原股东相应的回购条款及连带责任条款。
公司通过控制金飞杰股权的方式,加强对其应收款的控制,从而将同德通的债权风险降至最低。同德通控制金飞杰100%股权期间,除了正常应收应付过单业务外,同德通通过控制应收款的方式实现债权回收14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820万元债务仍未收回。在评估剩余应收款价值后,经与金飞杰原实际控制人商议,同德通决定启动股权回购条款,要求金飞杰原实际控制人、原股东回购金飞杰的100%股权。
二、控制股权及本次股权转让的必要性说明
1、2024年4月控制金飞杰股权,目的是更好地管控公司对金飞杰的应收账款,从而降低同德通面临的966万债权风险,经核查,金飞杰原股东已经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同德通对金飞杰的持股行为不会带来额外的法律及经济风险。在同德通对金飞杰的持股期间,实现了部分债权的回收。
2、基于本次股权转让措施,公司拟通过金飞杰原实际控制人、原股东回购金飞杰股权的方式,实现同德通对其剩余820万元应收账款的回收。
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款项支付方式
本次转让金飞杰100%股权事项对应转让价款920万元,支付方式如下:
1、第一步:金飞杰原实际控制人先行支付500万元,回购100%金飞杰股权。
2、第二步:剩余420万按四期偿还,金飞杰原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公司对这部分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设立罚息条款,要求按期偿还。
公司授权同德通按照董事会决议执行,具体转让价款及股权对价款支付方式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金飞杰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补充公司现金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0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一直被公司聘为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机构审计工作量,并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具体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3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娃,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洋,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韩瑞红、朱小娃、苏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审计机构收费标准等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须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0证券简称:同德化工公告编号:2025-03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5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9楼
二、会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2025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11.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议案9.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后)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39号同德化工总部10楼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冬 张宇
电话(传真):0350-8638196邮箱:td2@tondchem.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后)。
五、其他事项
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1: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5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同德化工(股票代码:00236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作为同德化工(002360)的股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公司)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4、对于非积累投票,授权范围应分别对每一个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0;
2、投票简称:同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上接7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