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9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100.00万元。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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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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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时代新材包括其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2:2023年5月,公司与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自株洲兆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公司上述兆源机电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仅包括2024年1-5月期间。
注3:2025年4月,公司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华文
注册资本:80,279.815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根据时代新材相关公开信息,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91,770.34万元,净资产674,358.0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306,570.30万元,净利润31,256.8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属于重要子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2025年4月,公司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收购其持有的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向时代新材采购绝缘材料等;并向时代新材销售绝缘产品等。
(二)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促进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业务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博菲电气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查,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陈树大先生、沈凯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董事狄宁宇、胡道雄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议案涉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人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办理有关担保文件及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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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8.00、10.00、11.00、12.00、1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00、13.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或股东大会登记系统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并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5月14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公司证券部 朱栩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7639088
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5”
2.投票简称为“博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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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16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51,028,232.53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为2,673,487.12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552,093.47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会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由其负责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8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和2023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博菲重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重能”)和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电气绝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绝缘”)作为实施主体。2023年10月19日,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博菲重能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会同控股子公司时代绝缘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总计4,552,093.4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1,682,200.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868,681.15元。经公司2022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1,682,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868,681.15元置换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7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31日将107,550,881.15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2,000万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的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691.9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84,079.1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28,407.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3,486,729.45元,减去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6,860,030.56元,2024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6,782,370.10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为了回报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691.94元,以截至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78,556,000股为基数测算,拟分配现金红利为3,142,240.00元,低于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本次利润分配计划是基于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业务经营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电气设备的基础材料,绝缘材料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对绝缘材料的需求日益增长,行业前景十分广阔。同时,随着国内技术的日益成熟,各个领域高端绝缘材料正加快实现国产替代,为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和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分会副理事长单位,长期专注绝缘材料行业,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和技术创新,在绝缘材料的研发、制造方面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并且持续对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研发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丰富产品品类,现已形成丰富的绝缘材料产品线,逐步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和一站式服务,为风力发电、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水力发电等领域提供安全环保可持续的绝缘系统解决方案。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056,837.23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37,691.94元。目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好,多个投资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因此,为实现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加快项目进度,加强市场开拓,加速产能释放,公司需留存充裕的资金,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不足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30%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充裕的资金支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投资项目建设、技术研发投入等经营发展需要,同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在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合理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6.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设立了投资者专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保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并且会通过积极参与互动易问答、组织业绩说明会、开展投资者活动的方式加强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听取中小股东对现金分红等事项意见和建议。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7.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坚持稳健经营,努力做好经营业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公司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业务总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峰,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国荣,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义飞,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情况:公司支付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1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