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2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本行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本行董事长许建平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雪梅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本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按照每10股派0.51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本年度报告摘要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二、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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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本行主要业务简介
本行成立于1997年,在原兰州市56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是甘肃省第一家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2022年1月17日成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1227),成为甘肃省首家A股上市银行。本行共有员工4,200余人,下辖总行营业部1家、分行15家、支行162家,营业网点覆盖甘肃省各市州,控股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甘肃省唯一一家A股上市银行,本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将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要位置,立足兰州、辐射全省,经监管机构批准、登记机关核准,经营下列各项商业银行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提供保管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贵金属及代理贵金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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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
2.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行于2020年12月发行了5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在计算当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时,扣除了已发放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2.40亿元。
2.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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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行已披露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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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本行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情形。
4.补充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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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监管指标中,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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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3月,兰州市财政局的稳定股价义务由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履行,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代兰州市财政局增持本行2,098,700股股份。报告期内,兰州市财政局的稳定股价义务由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兰州金融控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兰州金融控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兰州市财政局增持本行3,543,600股股份。上表中兰州市财政局持股数量未包含上述代增持股份。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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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面对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和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本行紧扣“提质增效”,加快推动“化险降本、动能焕新、扩面增量、强基固本”四大重点,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态势。
业务规模稳定增长。截至2024年末,本行总资产达到4,862.85亿元,净增328.74亿元,增幅7.25%;吸收存款3,561.68亿元,净增188.21亿元,增幅5.58%;发放贷款和垫款2,453.69亿元,净增73.01亿元,增幅3.07%。
盈利增长韧性凸显。全行将稳息差作为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动负债结构优化,有效缓冲净息差收窄冲击,存款付息率较年初下降43个BP。在资产收益率面临较大压力的背景下实现了全行净息差、营收和净利润的总体稳定。2024年实现合并口径营业收入78.54亿元,净利润19.42亿元,增幅1.54%。
有效客户明显扩容。全力推动增量客户拓展和存量客户挖潜,新增对公结算客户19,243户、对公信贷客户1,180户、个人AUM>0客户20.03万户、财富客户36,442户、个人手机银行激活用户32.42万户、快捷支付绑卡用户106.06万户,有力地支撑了存贷款增长。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将“资产提质”工程作为全行的生命工程,年末不良贷款率1.83%,控制在预定目标范围内,拨备覆盖率年末首次突破200%至201.60%,拨贷比上升0.29个百分点至3.70%。
发展基础更加夯实。选举产生新一届董、监事会及高管成员,公司治理水平持续稳步提升。成功发行30亿元二级资本债,自营、代销理财并行格局初步形成。顺利完成首次大规模信贷岗位资格考试,加快推进机构网点转型优化。
七、重要事项
详见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本行无其他重大事项。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4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85,114.69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84,997.19万元。本行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780.83万元,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24,000.00万元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64,780.83万元。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有关规定,本行2024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一)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024年度本行应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8,511.47万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资产负债表日全部风险资产余额的1.5%,2024年度本行应计提一般风险准备45,500万元。
经上述提取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631,15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20,985.72万元。
(三)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可持续发展需要,本行拟以A股总股本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按照每10股派0.51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分配29,048.06万元。在此基础上,加上本行已派发的2024年半年度股息(每10股派0.50元现金(含税)、共分配28,478.49万元),本行2024年度全年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7,526.54万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7%。
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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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本行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其中,本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82,831.88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行2024年全年现金分红比例预计超过3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对经济持续向好的信心。我国经济展现出强大的韧性与活力,具备了坚实且稳固的基础,拥有应对外部不确定冲击、坚定不移实现发展目标的有力条件。本行将坚定不移地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以赴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区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满足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开展信贷投放、金融市场投资等业务,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保障,用来抵御各类风险。当前,资本外源性补充难度较大,为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本行在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确保资本充足水平达标、兼顾资本金的内源性补充与积累的同时制定本预案。
(三)保障本行持续稳健发展。本行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近5年净利润稳步提升。本行留存部分利润将用于支持本行发展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回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本行经营发展成果。
综上,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本行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监管要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利润分配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本行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整体利益。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本行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投票提供便利。
四、备查文件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下转135版)
证券代码:001227 证券简称:兰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3
重要内容提示
1.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
□是 √否
3.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4.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本行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行董事长许建平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雪梅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6.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7.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第一节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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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
2.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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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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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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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本行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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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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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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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监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指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
2.根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规定,对各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
五、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一)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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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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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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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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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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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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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坚持“效益优先”,突出“改革求变”,着眼“转型深化,风控提效,管理重塑”三大主线,聚焦“扩投放、降成本、强客群、控风险、优激励”五大重点,各项工作积极部署、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报告期内,本行总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规模稳定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规模突破4,900亿元大关,达到4,926.92亿元,较年初增长1.32%;负债总额4,572.48亿元,较年初增长1.52%;吸收存款3,652.31亿元,较年初增长2.54%;发放贷款及垫款2,629.90亿元,较年初增长7.18%,为近五年同期最大增幅。
(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本行投资收益增长较好,资产质量稳妥管控,存款付息率较年初下降22个BP,实现营业收入20.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6%;净利润5.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不良贷款率1.81%,较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0.16%,成本收入比29.67%,监管指标持续达标。
(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本行紧抓投放不放松,加压加力促增长。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民营企业、重大项目、房地产、银团并购等领域,深耕细作,做好投放。多措并举压利率,坚持不懈降成本。通过考核引导、利率管控,逐步优化定期存款结构,前瞻性研判资金走势,积极调节主动负债结构。齐心协力抓管理,固强补弱稳发展。启动新一代核心系统群、数据中心及外围系统建设,持续推进数据治理,科技赋能迈入快车道。
(四)对公业务提质增效。本行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助力科技企业以“知产”变“资产”、“专利”变“红利”。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支持科技型企业473户、贷款余额157.86亿元,较年初净增36.07亿元,增幅29.62%。重点强化全省绿色矿山领域金融支持,持续加大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投放,绿色贷款余额155.31亿元,较年初净增3.13亿元,增幅2.06%。落实省市“融资畅通工程”,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源倾斜,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48.18亿元,较年初净增38.04亿元,增幅5.36%。聚焦省、市级重大项目“三个清单”“三大高速新通道”及招商引资项目,新增投放28.27亿元。
(五)零售转型步伐加快。个人客户金融总资产(AUM)达到2,967.30亿元,较年初增加50.23亿元,增幅1.73%。个人存款优化结构,围绕控制中长期、增加短期目标,通过考核引导、利率管控,逐步优化新开户定期存款结构。个人贷款拓面增量,推出“大干一百天”营销拓客活动,促进房贷新增投放10.04亿元;开展信用一键贷、车易贷、质押一键贷等产品“减息券”“绿色出行”等营销活动,实现综合消费类贷款新增投放32.11亿元。信用卡业务持续创新,发行绿色低碳主题信用卡,配套骑行月卡、微信立减金、12306购票享五折等多重用卡权益。中间业务深化营销效能,按月开展代销理财阶段性营销活动,创新开展“乘风破浪”学练双驱代销保险训练营,结合节日举办32场贵金属展会。积极推动养老金融,全行126家网点完成厅堂养老金融服务专区布局优化,持续开展特色养老沙龙活动。整合渠道资源开展联动营销,兰兰工作室上线4项拓客营销活动,截至3月末,活动累计访问量达56.31万次。
(六)普惠金融稳步推进。深耕民营、小微、个体工商户与农户金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降低融资成本。截至2025年3月末,本行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146.98亿元,较年初净增9.04亿元,增速6.55%,普惠型小微贷款平均利率4.65%,较年初下降44个BP;涉农贷款余额214.96亿元,较年初净增14.01亿元,增速6.97%,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32.01亿元(2025年新口径),较年初净增1.76亿元,增速5.82%。
第二节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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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报告期末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2025年1月15日,经股东大会授权,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月24日完成。详见本行2025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2025-006)。
(二)2025年1月17日,本行1,444,046,665股首发前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本行总股本的25.35%。本行股东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25年1月17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票;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遵守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上述4家股东合计持有的1,454,039,901股首发前限售股不在本次解除限售之列。本次上市流通后,本行尚有限售股份1,482,931,751股,占本行总股本的26.04%。详见本行2025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编号:2025-003)。
(三)截至2025年2月25日,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增持本行股份454.86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799%,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1,084.44万元。详见本行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进展暨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编号:2025-009)。
(四)2025年3月5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敏先生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敏先生为本行行长,聘任李涛先生、韩佳峻先生、盛柏涵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同日,我行原副行长王毅因挂职期满,其挂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担任本行任何职务。详见本行2025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行长的公告》(编号:2025-01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行长的公告》(编号:2025-014)、《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挂任期满的公告》(编号:2025-015)。
(五)2025年3月26日,本行独立董事林柯、独立董事方文彬因在本行连续任职即将期满六年,申请辞去本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两位独立董事在本行新任独立董事任职生效前将继续履职。
(六)本行收购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支行相关事宜于2024年11月15日经本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10日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庆金监行许〔2024〕110号),于2025年1月9日前完成其全部资产、负债、网点及人员承接,实现所辖客户服务的衔接,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本行收购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支行事宜于2024年12月20日经本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3月20日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陇金监行许〔2025〕20号),目前处于业务及资产承接阶段。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行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二、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持有的前十大金融债券余额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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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
■
■
企业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