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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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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代表有表决权董事的100%。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黄海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刘澎先生、陈翩女士及已离任的谷仕湘先生递交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状况和取得的成果,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末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够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效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资予以确认,并同意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黄海先生、周静女士和武扬先生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制定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切实有效地履行督促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其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刘澎先生、陈翩女士及已离职的谷仕湘先生的任职、兼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澎先生、陈翩女士及已离职的谷仕湘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43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12、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专业审慎意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情况,拟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4月25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4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19.94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3名激励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对应归属比例20%的65.8973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对应归属比例40%的20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基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关联董事黄海先生、周静女士和刘忻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基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子公司广州擎云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安徽品高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广东师大维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中科(株洲)感知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等担保系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经营稳健,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计划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此额度内予以确认实际担保数额、签署担保相关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金额以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24、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2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7 证券简称:品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05.52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60.96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五)项之“1. 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负,现金分红比例以绝对值填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8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6%,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68.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从未来更加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力求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7 证券简称:品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品高股份”)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2号)核准,公司2021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826.3819万股,发行价为37.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8,305,046.71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3,830,504.67元,余额为人民币944,474,542.04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318,994.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55,547.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59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注1:品高大厦建设的实施主体为的实施主体为“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广州晟忻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在广州晟忻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注2: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0,000.00万元,详见报告〈三、(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393.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6,220.48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173.47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系募投项目所涉研发人员的工资等费用根据银行规定由基本户先行支付所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997,012.63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公司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0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为投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7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该资金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全部用于日常经营支出。

2、公司于2024 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74%。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年底,该资金已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未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品高大厦建设”累计投入金额达到承诺投资总额88.37%,金额差异主要系品高大厦地下土地出让金及办公家具购置款暂未支付所致。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关于“信息技术创新云平台”项目,由于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未来公司产品线规划,公司扩大了该项目的研发投入,以加快信创云计算+人工智能相关新产品的研发及推出。故公司相应减少了铺底流动资金,增加了研发投入资金。

关于“专属信息化云服务平台”项目,随着近年来公司在政务云及专属云的业务发展情况有所变化,原计划由公司单独承担租赁机房和网络的部分投入,改由公司合作的运营商进行投入,而公司承担更多电子设备资金的投入,因此调配网络租赁费用和大部分机房机柜租赁至电子设备购置。另外,由于减少了机柜和网络租赁费用,增加了电子设备投入,需要增加铺低流动资金,如集成施工、设备维保等相关费用,因此将外购软件部分费用调整至铺低流动资金。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信息技术创新云平台”项目延期并调整其内部投资结构。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技术创新云平台”项目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由“2024年12月”改为“2026年12月”。为了更好地支持“信息技术创新云平台”项目完成人工智能方向的技术研究和难题攻克,现将机房建设和网络租赁费用调整至研发投入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报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27 证券简称:品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10,438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高股份”)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438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6.381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83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114.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1,715.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924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与管理,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5.5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793.55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10,438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会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438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7 证券简称:品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一:杨勇,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10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二:陈廷洪,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菊荣,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天职国际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天职国际的独立性符合相关规定,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2024年年度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7 证券简称:品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谷仕湘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2022-024)。

4、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5、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注:上述“利润总额”及“利润总额增长率”计算时均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52,000.78万元,较2021年营业收入47,100.38万元未能实现增长80%以上;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7,557.24 万元(已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较2021年利润总额5,723.82万元未能实现增长100%以上。公司未满足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综上,公司2024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对应归属比例20%的65.8973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2022年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2022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2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7 证券简称:品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3)。

4、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5、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注:上述“利润总额”及“利润总额增长率”计算时均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52,000.78万元,较2023年营业收入54,626.43万元未能实现增长;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7,557.24 万元(已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较2022年利润总额4,715.59 万元(已剔除股份支付费用)未能实现增长。公司未满足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综上,公司2024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对应归属比例40%为204.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亦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2024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4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7 证券简称:品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

● 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基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上述银行授信事宜提供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金额以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该担保无需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综合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7 证券简称:品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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