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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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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最高额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进行有效控制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的期限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3亿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6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发生额为56,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29%;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一02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70.80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具体构成情况

综合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及固定资产抵/质押等。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及具体额度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为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取消监事会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诺力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吴望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郑文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管玉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望婴先生、管玉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文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6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离任后,吴望婴先生、郑文明先生和管玉亭先生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吴望婴先生、郑文明先生和管玉亭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此次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调整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市场销售业绩增长,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其资金压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并加强与下游经销商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同意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公司拟合作的银行申请的融资提供保证金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具体事宜。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以下简称“湖州银行长兴支行”)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长兴支行”)之间办理的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总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和8,000万元。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经销商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为向公司稳定采购商品的经销商。

2、经销商经营稳定,信用良好,财务实力较强,以往履行类似买卖合同记录良好。

3、经销商由公司推荐,由湖州银行长兴支行和浙商银行长兴支行根据对经销商身份识别、真实贸易背景及风险审核结果,向客户给予融资额度。

4、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在《供应链金服合作协议》项下的各融资合同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公证、评估、拍卖、诉讼费、律师代理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

3、担保期限:一年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生效。

4、担保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湖州银行长兴支行)、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浙商银行长兴支行)。

具体内容以公司、子公司实际与合作银行、经销商等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依据审核标准谨慎选择担保对象,并通过以下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

风险: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 来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公司为优质经销商的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其资金压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同时能够加强公司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更加有效地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双方实现共赢。

公司将持续关注经销商的资信及财务情况,确保经销商具备良好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本次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较为完善,风险总体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与湖州银行长兴支行和浙商银行长兴支行之间办理的融资授信业务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具体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总额为8,500万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4万元。

2、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6、8、12、14、15、16.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戴文斌 金婉怡

电话:0572-6210906

传真:0572-6210777

电子邮箱:sec@noblelift.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并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结汇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决策具体实施情况、根据外汇市场行情决策是否继续履约及签署相关协议。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以国际销售为主,国际销售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国际销售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一贯的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情况

1、交易对手: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

2、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业务金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合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 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针对此项需加强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理解和研究,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法律风险出现。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钱维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可棣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行业标准和惯例,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本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等多方面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后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费用合计135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力量,是一家大型资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审计的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会计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1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至05月08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ec@noblelif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 09:00-10: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会秘书:戴文斌

董事长:丁毅先生

总经理:毛英女士

董事会秘书:丁毅先生

财务总监:毛兴峰先生

独立董事:陈彬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至05月08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noblelif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2-6210906

邮箱:sec@noblelif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通讯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彬、张洁、姜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诺力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丁毅、毛英、丁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2025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董事长薪酬制定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丁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提出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丁晟、毛英、钟锁铭回避表决。

1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