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5年5月16日17 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office@iechosoft.com进行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5月16日下午17 时前送达。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爱科科技
联系人:石鑫
联系电话:0571-86609578
电子邮箱:office@iechosoft.com
邮政编码:310000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专人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小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小卫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提交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结合公司董事会2024年实际运行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能够忠实、审慎、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制度要求,公司编制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方小卫、方云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六)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方云科、戴凌胜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在不同实施主体中分配比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在不同实施主体中分配比例,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调整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调整募投项目“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在不同实施主体中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 :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11,114.3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406,741.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在2024年10月已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736,913.2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2,690,65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6,9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14,879,473.20元(含税)。
如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616,386.4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诉求的情况下做出的。该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的决策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8号文《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17.7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19.8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4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1)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0.00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954,933.91元;(3)补充流动资金0.00元(包括募集资金本金补充流动资金0.00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收益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3,381,158.67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6,288,797.97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7,529,159.12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7,529,159.1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募集资金已投资完成,项目已顺利结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及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202021429900583070已于2024年8月6日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减少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少“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爱科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元
■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48号《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F101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从20,800万元缩减到6,550万元,缩减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500万元保持不变。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度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会计处理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1号1幢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专人等形式通知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玲瑶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诉求的情况下做出的。该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的决策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在不同实施主体中分配比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在不同实施主体中分配比例,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安排,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上述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拟通过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方式有序落实取消监事会的各项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上接18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