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3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增值税)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2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11、议案14-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17-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6需要回避的股东是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南京百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百春、李春卫、;议案17-18需回避表决的股东是浙江福莱蒽特控股有限公司、南京百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百春、李春卫、笪良宽、陈望全、高晓丽、任鹏飞、李立忠、李纪刚和姬自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1919 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6:30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 1919 号

联系人:王振炎

电子邮箱:Wangzhenyan@flariant.com

联系电话:0571-22819003

传真:0571-22819003

(三) 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1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9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018,401.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7,364,610.55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012,100 股后的股本130,32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032,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9.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百春和董事李春卫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审议通过确认董事长、总经理李百春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李百春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2、审议通过确认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李春卫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李春卫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3、审议通过确认董事、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笪良宽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笪良宽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4、审议通过确认董事任鹏飞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任鹏飞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5、审议通过确认董事高晓丽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高晓丽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6、审议通过确认董事、副总经理陈望全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陈望全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7、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朱炜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朱炜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8、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李勇坚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李勇坚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9、审议通过确认独立董事钱美芬女士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钱美芬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10、审议通过确认董事会秘书王振炎先生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中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董事会按照其工作量以及参照市场行情确定其审计报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及核销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及核销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十四)审议通过《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笪良宽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笪良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其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长助理职务。经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聘任沈蔚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上还听取了独立董事钱美芬女士、朱炜先生、李勇坚先生关于《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二、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最终以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绩效方案为准。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三)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最终以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绩效方案为准。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位董事、监事在讨论及审议本人薪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其中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8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86,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四)投资方式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五)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安全性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七)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018,401.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7,364,610.55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12,100股后的股本130,32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032,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9.19%。。

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526,039.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7,558,829.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0.5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3,032,79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9.1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4家控股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

(二)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四)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作为被资助对象4家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继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2,298.20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1.2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该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27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跨境贸易等国际业务,并发生外币收支业务,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业务经营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2024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投资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预计投资金额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在相关预计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银行违约等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银行控制风险:对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上接1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