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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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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3版)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清越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清越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813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813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员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上披露的《清越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5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9.1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24,4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9,445,260.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39.9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23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6,761,907.4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50,809,354.40元。

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于:

2023年9月在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震川支行(账号:2010020228877)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75200122000572138)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024年1月在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15937957840080)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024年9月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800849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8030576)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100,211.6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3、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23,600.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以增资方式为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为义乌清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5%。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其中向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6.4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719.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硅基OLED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清越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817号)。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清越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清越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4年度,清越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清越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清越科技在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817号)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集资金到账金额76,010.63万元,扣除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515.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95.47万元。

注5: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依法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核情况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越科技”)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高裕弟、梁子权进行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定价方式执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核,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梁子权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4、监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若上表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

3、江门亿都半导体有限公司

注:江门亿都半导体有限公司会计年度的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目前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但因参股公司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合并简称“枣庄睿诺”)涉及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诈骗案件(具体参见《清越科技关于参股公司重大舆情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截至目前,结果尚未确定,可能对枣庄睿诺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结算的款项预计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睿诺”)主要从事玻璃基板镀膜、柔性电路板制作、表面贴装加工、内衬清洗等业务。公司与枣庄睿诺的业务合作始于2017年3月,其是公司生产PMOLED产品所需钼铝钼基板的主要供应商并提供内衬清洗业务。同时为了保证供应的及时和效率,枣庄睿诺租赁公司部分厂房和设备。

江门亿都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亿都”)是隶属于亿都国际控股(HK259)的子公司,专注从事研发、制造及销售单色显示器及模组、彩色TFT显示模组、电容触摸屏、触控式显示屏等业务,其产品在全球主要电子市场领域里拥有强大的影响力。公司拟依托其在全球主要电子市场领域的资源,拓宽公司在海外的销售渠道。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经保持稳定的商业关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计算。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本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704.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74.9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79.7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1,704.86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04.8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司财务状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末公司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813号),经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494,875.49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529,252.59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3,739,136.71元。

公司2024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19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本条前款所述对应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按照前述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68883

传真:0512-57260000

邮政编码:215300

电子邮箱:IR@qingyue-tech.com

联系人:毕晨亮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