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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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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7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1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合伙企业股东:应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自然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0楼证券部。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的,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7889869-879

邮箱:irm@szskd.com

联系人:郑亦平、黄贤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0楼证券部

(二)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行业集体

业绩说明会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了由上交所主办的2024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针对2024年度相关业绩情况进行交流,同时针对2025年第一季度相关业绩情况进行交流,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及2025年第一季度相关业绩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黄奕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新明先生;独立董事宋敬川先生;董事会秘书郑亦平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出席人员可能有所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郑亦平、黄贤波

电话:0755-27889869-879

邮箱:irm@szskd.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惠州深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被担保人已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9,57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4个月,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履约担保、并购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结构化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惠州深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分别提供合计不超过2.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形式及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明细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可调剂使用本次授信担保额度。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惠州深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月明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黄奕宏

注册资本:23,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008

法定代表人:黄奕宏

注册资本:410.25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7月4日

经营范围:半导体行业智能化封装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测试与销售及技术服务;软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100.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108

法定代表人:黄奕宏

注册资本:326.797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精密直线电机、精密直线电机模组、精密直线电机平台、精密运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以及上述产品和高端自动化设备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国内贸易。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54.4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106

法定代表人:钟浩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半导体设备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60.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相关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能够有效缓解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生产经营稳健开展,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1、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2、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享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57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12.16%及22.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线马科技”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周尔清所持16.92%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线马科技80.92%股权。

本次交易价款为4,737.60万元人民币,分四期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优化整合产业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公司综合竞争力,拟以4,737.60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线马科技”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周尔清所持16.92%的股权。

线马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4.00%的股权,少数股东周尔清、温丽群、林金明分别持有线马科技16.92%、14.04%、5.04%的股权,合计持有36.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线马科技80.92%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周尔清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线马科技股权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线马科技80.92%股权。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周尔清: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深科达副总经理,线马科技总经理。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5年7月13日

4、法定代表人:黄奕宏

5、注册资本:277.7778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精密直线电机、精密直线电机模组、精密直线电机平台、精密运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以及上述产品和高端自动化设备及其配件的研发、销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国内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是:精密直线电机、精密直线电机模组、精密直线电机平台、精密运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以及上述产品和高端自动化设备及其配件的生产。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本次收购前后线马科技的股权结构

五、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聘请了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了《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中洲评字(2025)第 2-050号),本次以收益法估值结果作为估值结论,线马科技于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8,081.42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2、评估范围: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6、评估结论:

(1)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口径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6,359.42万元,评估价值为17,401.95万元,增值额为1,042.54万元,增值率为6.37%;总负债账面价值为5,160.93万元,评估价值为5,160.9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1,198.49万元,评估价值为12,241.03万元,增值额为1,042.54万元,增值率为9.31%。

(2)经收益法评估,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081.42万元,较账面净资产11,198.49万元增值16,882.93万元,增值率150.76% 。

7、对评估结果选取的说明

被评估单位是一家集生产、销售、研发线性马达的公司,通过多年技术积累,目前拥有38项国家认证专利,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定子、动子和模组。产品广泛应用于贴标机、上下料机、激光切割机、光学检测机、点胶机等,客户覆盖国内外知名优秀企业,并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其价值不仅体现在评估基准日存量实物资产及可辨认无形资产上,更多体现于被评估单位所具备的行业经验、市场定位、客户资源、团队优势、技术、研发等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的通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版》、《“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和《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以及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鼓励消费,从而推动行业持续增长,收益法评估从整体资产预期收益出发,结果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其依托并利用上述资源所形成的整体组合价值,相对资产基础法而言,能够更加充分、全面地反映评估对象的整体价值。故我们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果,即经收益法评估,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081.42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本次16.92%股权的交易价格为4,737.60万元。

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周尔清,持有标的公司16.92%股权。

(二)交易价款及支付

1、甲方拟通过向乙方支付现金4,737.60万元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线马科技16.92%的股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者银行并购贷款。交易完成后,甲方将持有线马科技80.92%的股权。

2、本次交易价款分四期支付

注:第一期支付价款包含本次交易相关的依法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全部税费,具体税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将按照扣除应缴税款后的金额支付。

如上一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时,则当期不支付股权转让款。

双方同意,甲方在支付第二期、第三期对价款时,根据标的公司上一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情况对转让价款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公式为:

当期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上一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上一年度承诺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交易对价 *当期支付比例

当期对价款不超过前述条款约定的金额。

双方同意,在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对价款时,根据标的公司承诺期内汇总业绩情况计算确定,多退少补。

第四笔股权转让款=(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累计承诺的扣非后净利润)*交易对价-受让方已累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最终股权转让对价款总额不超过本条约定的交易价格但不低于截至承诺期末线马科技净资产16.92%的金额。

(三)交割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6.92%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为交割日。甲方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四)业绩承诺及超额奖励

1、乙方承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2026年和2027年,业绩承诺期内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目标依次不低于人民币2,050万元、2,180万元和2,370万元,三年累计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不低于6,600万元。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确定。

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25年完成工商变更,则相应业绩承诺期顺延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对应的第二期及后续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依次顺延一年。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原奖金制度不变。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超过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且达到应收账款回款要求时,则受让方将以标的公司承诺期内累计超额扣非后净利润的25%按本次收购股权比例计算向转让方支付现金奖励,但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交易金额的20%。

乙方业绩超额奖励=MIN{[(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的扣非后净利润)*25%],本次交易对价*20%}

(五)其他承诺

1、转让方周尔清承诺,应当将其收到的每一期股权转让款(扣除税款后)的30.00%用于购买深科达股票,购买股票时间应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并自达到相应买入金额的最后一笔交易对应日期起锁定12个月。因周尔清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短线交易限制,故买卖时间间隔不得低于6个月。如转让方自有资金充裕,可利用自有资金提前完成购买股票。

2、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末经审计的账面应收账款余额在次年6月30日回款率均不得低于60%。应收账款回款率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回款率=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对应在本年度上半年回款金额/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上述应收账款回款率指标考核包括应收账款余额+长期应收款余额。

如应收账款回款率未达到上述要求,则暂不支付当期股权转让款,待应收账款回款率达到时再进行支付。

此外,标的公司在202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应收账款余额在2029年6月30日回款率如未达到80%,则周尔清应就未能回收的差额部分向甲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202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0%-标的公司截至2029年6月30日对前述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收金额。(如遇业绩承诺期延期,则应收账款考核期相关时限也同步顺延)。

周尔清需承担的补偿金额=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

3、本次交易转让方周尔清承诺,自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署之日起48个月内在深科达及其子公司任职并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不得离职,否则应根据服务期剩余期限计算退回股权转让款;且在该期间内及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开展与标的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甲方和标的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否则乙方需按本次交易总额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或者因个人原因(如不能完成工作职责、涉嫌犯罪或行政处罚、工作失职给标的公司或者转让方造成重大损失等)导致标的公司开除,提前离职应退回的股权转让款计算公式如下:

提前离职应退回的股权转让款=[(48-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已服务月数)/48]*本人已累计收到的股权转让款。

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职并经甲方同意的,可以不退回已收到的股权转让款。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成立,各方均应尽最大努力促使下列条件得到满足;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1)取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收购;

(2)标的公司已就本次股权转让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前述任一项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自始无效,各方各自承担因签订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经各方签订后成立并经上述的先决条件实现时生效。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本协议各方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并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如需要)后方可生效。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毛利率水平最高、盈利能力最强的主体,其标准化产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本次收购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厚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有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收购事宜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优化整合产业资源,聚焦半导体设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忠实、勤勉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根据2024工作内容及成果,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编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真实、准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2025年度薪酬方案合理、有效。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享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1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9)。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科达”)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180,886.77元,募集资金净额350,819,113.23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8月12日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2]00056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49,317,139.9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1,725,000.00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432,773.5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6,016,980.11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基地续建工程142,386.28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0,416,957.9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仲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惠州平板显示装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半导体先进封装测试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8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深科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深科达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科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深科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5,081.91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6,00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700,933.7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358,584.31 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7,358,584.31 元,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的编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7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组成,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其进行绩效评价,确定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黄奕宏、张新明、周永亮回避表决。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7,294.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75.48万元,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306.16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93.32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52.12万元。2024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322.8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类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及计提方法,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376.63万元。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计提政策。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1.43万元。

根据《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商誉可收回金额是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金额484.89万元。

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1,141.83万元。

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971.9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 7,294.7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且已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公司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时间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12 月6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