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378 公司简称: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775,069.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17,578,691.16元,资本公积金为642,548,768.32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6,67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338,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1.10%。
2、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6,676,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61,346,400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锌锰电池又称干电池,是以二氧化锰为正极材料,锌为负极材料,通过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电池。在尺寸大小、单体形状等方面均具有国内外通用标准,是国际标准化产品。由于具备价格便宜、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放电时间长、储存时间长,绿色环保等优点,锌锰电池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电子易耗品。
行业上游为原材料供应,主要包括电解二氧化锰、锌粉、钢壳、锌筒等,原材料价值在成本中占比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行业利润影响较大;行业中游为锌锰电池的制造,包括碱性锌锰电池和碳性锌锰电池的生产;下游涵盖电动玩具、家用电器、智能家居、家用医疗设备、户外电子设备等应用领域。
2024年,我国碱性锌锰电池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显著增长,出口数量达164.66亿个,同比增长19.69%,我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制造国,随着国内电池企业通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上下游产业链的不断完善,产品质量逐步提升,与国际知名品牌企业产品质量差距越来越小,甚至部分国内领先企业基本达到同一水平。
2、行业发展趋势
锌锰电池发展历史悠久,具有即插即用、安全性高、制造成本低、自放电率小等特点,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当前市场上的大部分锌锰电池已经实现了无汞、无铅、无镉化,可随生活垃圾一起丢弃,较为环保。与此同时,锌锰电池具有国内外通用标准,使用范围广泛。预计2029年全球锌锰(碱性+碳性)一次电池市场规模将达到14,260百万美元,2023-2029年复合增长率为4.1%。
锌锰电池与锂离子电池等二次电池适用场景有所不同,需求刚性,中长期难以被替代。在一定终端应用场景下,锌锰电池与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二次电池可相互替代使用。镍氢电池基本可覆盖锌锰电池使用场景,但成本较高、需配套充电器。锂离子电池主要用于TWS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智能可穿戴设备以及智能音箱、扫地机器人等中小型智能家居领域,与锌锰电池的主要使用场景存在差异。
中长期来看,锌锰电池凭借标准型号统一、即插即用、放电时间长、性价比高等优势,在多场景下难以被其他电池取代,与此同时,随着消费升级,下游应用场景持续拓宽,从日常家用电器、电动玩具等传统领域到智能家居、家用医疗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兴领域,预计市场需求趋稳。
3、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全球锌锰电池行业主要参与者包括品牌制造商、零售商以及贴牌制造商,各个企业所处产业链位置有所差异。品牌制造商是指拥有自有电池品牌以及电池生产能力,产能主要用于自有品牌的生产,同时承接零售商自有品牌的贴牌生产,代表企业有金霸王、劲量、松下以及国内的南孚电池;零售商通常为连锁便利店、商超、电商企业,向贴牌制造商或品牌制造商采购其自有品牌的电池产品,在自有零售渠道进行销售,代表企业有沃尔玛、家乐福、Amazon、Costco、7-Eleven、麦德龙、TESCO;贴牌制造商主要以承接零售商自有品牌的电池贴牌生产为主,无自有品牌或自有品牌收入占比有限,代表企业有宁波中银、长虹能源、本公司、浙江恒威、力王股份。
(1)国际市场竞争格局
锌锰电池行业的国际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相对成熟稳定的竞争格局。从全球范围来看,锌锰电池市场主要由国际公司品牌商和国内优秀电池企业占据。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生产基地,其次是美国和日本。其中美国三大电池品牌金霸王、劲量、雷诺威依然在发达地区的中高端市场占据大量份额;日本主要电池厂商为松下、富士和东芝,其产品主要供应日本和东南亚地区。此外,一些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积极发展自有品牌电池,以贴牌方式将生产环节外包,依靠较强的销售渠道,获取品牌溢价。目前国内领先的锌锰电池企业已是国外品牌的重要制造服务商,一半以上国际市场份额的锌锰电池是由中国企业贴牌生产。
(2)国内市场竞争格局
在我国,锌锰电池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目前我国锌锰电池生产主要集中在南孚电池、宁波中银、长虹能源、野马电池、浙江恒威和力王股份等行业领先企业中,南孚电池主要以自有品牌在国内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宁波中银、长虹能源、野马电池、浙江恒威和力王股份等企业主要以产品出口为主。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主要在碳性电池市场进行竞争,利润率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包括LR03、LR6、LR14、LR20、6LR61系列碱性电池及R03、R6、R14、R20、6F22系列碳性电池,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新型消费电子、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多个领域。
1、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研发上,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坚持自主研发,凭借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内外协同的研发模式。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构建了规范、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公司建立以研究所为主导,技术部和工程部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研发架构。公司产品研发以项目为核心,在立项时一并考虑后续产品的开发、生产、原料采购、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在开发过程中对项目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评审并做出决策。
采购上,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解二氧化锰、锌粉、钢壳、铜针、锌筒等,公司采购主要采取的是“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业务员按采购计划和公司审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与供方签订合同或下订单实施采购。
生产上,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为主,计划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对于国外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模式,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决定安排经营生产计划,并利用ERP系统进行物料需求计算,编制物料需求计划,交由采购部门组织采购。对于国内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和备货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公司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门的订单组织生产,同时为满足国内自有品牌客户的市场需求,并结合历史销售情况设置安全库存,当库存产品低于安全库存时进行备货生产。
销售上,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外市场销售与国内市场销售,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国外市场销售主要向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等客户贴牌销售,同时公司还有少量的自有品牌业务;国内市场销售主要以向电子设备生产厂商销售为主,另外存在少量的经销商销售、经营进出口贸易公司销售、商超合作经营销售和电商业务。目前,在公司大力拓展海外市场的背景下,海外销售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变化。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渠道的能力
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与性能以及较为健全的营销网络,使得公司产品销售遍布欧洲、北美洲、港澳台、亚洲、大洋洲、非洲、南美洲和国内的各个地区。一方面,公司通过参加国外的展销会、客户介绍等开拓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在积极通过与国内知名品牌商合作,扩大公司产品影响力的同时,不断完善销售网络,增强自有品牌在国内的知名度,开拓国内市场。公司的市场营销渠道的拓展能力和品牌建设渠道的能力,将对公司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2)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会随着市场供求、汇率变动、产品品种和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公司凭借多年专注主营、深耕市场以及研发技术优势、产品结构优势、客户资源优势、规模优势和质量优势,产品的销售价格一直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也得以保持了合理的利润空间。
(3)人民币汇率波动
公司产品销售以境外市场为主,并且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的波动会引起公司产品价格变动,还会造成出口结汇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影响。在开展外销业务时,尽管公司已将预期的汇率变动作为报价测算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同时积极与客户沟通提高了人民币结算比例,但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公司可能面临由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864.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0.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77.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4.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302.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1.0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2,934.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128,717.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4%。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70.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8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保持公司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其他人员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为出口企业,外汇收款占比较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2、业务规模、业务期限
预计公司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3、交易对方
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授权事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其他人员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发生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开展业务。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控制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外汇衍生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公司履行的决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其他人员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汇兑损益,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保持公司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 2025-005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一军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210版)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已对列报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进行了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一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陈一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一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