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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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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7版)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00,421.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3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0,421.58万元的比例为29.87%。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8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英轶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披露标准。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2024年年度报告》及《盛科通信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实,充分展现了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通过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全面核查了2024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披露,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3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5-009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门岗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至公司前台办理登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5年5月16日16: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centec.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2885850

传真号码:0512-62885870

电子邮箱:ir@centec.com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1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青女士,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的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为15万元;2025年度的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为1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比例未超过20%。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信息审阅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的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为15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02 证券简称:盛科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3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4号),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4,215,801.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9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0B0607)。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184.84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8,276.5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80,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9,798.4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活期存款余额9,798.47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8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报告各表格之间数据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开户行或其主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科通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科通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54,260.00万元、大额存单19,000.00万元、7天通知存款6,360.00万元、定期存款380.00万元,合计80,000.00万元,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未到期的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新一代网络交换芯片研发与量产项目”的投资额及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增加募投项目“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的投资额。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于2024年8月8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科通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科通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12,272.85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盛科通信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