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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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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4-104、2025-001、006、012、013、014。

2.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苏民申9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国信物资有限公司、陈国强的再审申请。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5-002。

3.公司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5-005。

4.公司同意清算注销于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公告编号:2025-0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9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刊登的《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

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情况及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原因

2024年10月18日,公司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新兴”)、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资管”)签署《基金份额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受让新工集团持有的南京新工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28.46%出资份额和紫金资管持有的基金16.67%出资份额。公司原持有基金份额的33.33%,上述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基金78.46%的份额。后续公司与新工集团、新工新兴将基金持有的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梅山医院”)65%的股权按基金份额转让完成后的基金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了分配。2024年12月26日,基金完成按基金合伙人出资比例非现金分配南京梅山医院65%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基金完成对南京梅山医院的投资退出,公司直接持有南京梅山医院51%的股权,南京梅山医院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与基金、南京梅山医院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各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公司对上年同期(2024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1、对2024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对2024年一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3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7日、2025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9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011)。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多家银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协议(包括结构性存款),现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与以下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理财产品,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未发现异常情况。

一、于2025年第一季度收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二、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注1]: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前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紫金信托)不属于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待其到期赎回,不再购买此类品种。公司将要求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并将其纳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范围。

三、风险揭示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为低风险理财产品,虽风险较低,但与银行存款相比,存在一定风险,其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理财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公司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兑付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公司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4、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5、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成立委托理财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具体负责公司委托理财管理。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和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理财资金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要指定专人核算每笔理财产品金额、期限、预期收益等;加强理财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理财领导小组报告,理财到期后要及时收回全部本金和收益。

4、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研究部)负责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做好委托理财业务信息披露工作。

5、公司审计合规部(公司律师事务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日常审计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理财工作在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具体执行、风险防范等方面予以检查监督。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6、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

7、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8、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收到有效表决票5张。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8日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