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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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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1版)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创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创启”),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子公司的注销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且相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创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MAC2AXE71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汤晓超

5、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4日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19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门窗制造加工;楼梯制造;地板制造;木制容器制造;软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竹制品制造;藤制品制造;棕制品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人造板销售;家具销售;地板销售;门窗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采购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0%。(截至目前,公司未实缴出资。)

湖北创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未实际开展运营。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组织结构,规避潜在风险,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及整体经营效益,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及实际经营情况,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北创启。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编号:2025-02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本方案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执行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职务津贴按照税后1万元进行发放;如果外部董事派出单位对该董事领取津贴的行为具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独立董事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后)。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监事职务津贴按照税后1万元进行发放;如果监事派出单位对该监事领取津贴的行为具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5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邵建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3,629,210.89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7,818,222.1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之比为0%。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将作为报告事项向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张学安、王海燕、冯凯燕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6)。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邵建东、孟娟、吴佳蓉、刘陶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7)。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邵建东、孟娟、吴佳蓉、刘陶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019)。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邵建东、孟娟、吴佳蓉、刘陶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张学安、王海燕、冯凯燕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的公告》(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前置研究并提出建议。因涉及关联董事利益,故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不足3名,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 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及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联系电话:0712-8102866

传真:0712-8102978

邮政编码:431614

联系人:冯烈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编号:2025-017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

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拟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具体借款对象为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由公司在实施借款行为前,由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根据业务情况最终确定。具体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利率上限不超过4%,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公司或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 无锡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8.44%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拟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具体借款对象为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由公司在实施借款行为前,由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根据业务情况最终确定。具体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考虑到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成本,借款额度内的借款,利率上限不超过4%,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公司或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

(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无锡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8.44%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9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856,44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504550757

住所: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夅58号

法定代表人:唐劲松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无锡建发51.18%的股权,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建发48.82%的股权,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无锡建发的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主要业务:无锡建发是无锡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城市资源运营主体,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日益壮大,经营领域不断扩展,业务范围涉及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公共资源运作、工程管理、区域开发、对外投资、类金融、产业实体等多个方面。

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关系;关联方相关人员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拟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具体借款对象为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控股的子公司,由公司在实施借款行为前,由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根据业务情况最终确定。具体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考虑到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成本,借款额度内的借款,利率上限不超过4%,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公司或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综合考虑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成本确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无需公司向其提供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了公司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事项。

七、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2024年4月,无锡建发子公司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5亿元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4年4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5年,目前余额1.1亿。

3、2024年6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5年。

4、2024年6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1年,目前余额为0。

5、2024年9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0.7亿元财务资助,期限5年,目前余额为0。

6、2024年10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1年。

7、2024年12月,无锡建发子公司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发行“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2亿元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邵建东先生、孟娟女士、吴佳蓉女士、刘陶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真实有效。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2024年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99,906.67万元,如下表所示: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关联人包括关联方主体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注3:上表中合计值与各分项值加总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7,548.62万元,关联借款为100,000.00万元,情况如下: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关联人包括关联方主体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注3: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区间为2025年度。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1、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 1,856,44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建发持有公司38.4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无锡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是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无锡恒元发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63,52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恒元发置业有限公司是无锡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股34%、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参股15%的公司。无锡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无锡建发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权。

4、无锡市乡村投资振兴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农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冷冻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乡村投资振兴有限公司是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5、无锡市城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资信调查与评估;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城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由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2.27%,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4.40%,无锡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3.33%。

6、无锡山水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竹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山水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是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江苏香江集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地板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阀门和旋塞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门窗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照明器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园艺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企业管理;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香江集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无锡香江建材有限公司,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香江集采60%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无锡市城投广场营运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城投广场营运有限公司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农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兴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乡村投资振兴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市兴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4%的股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四)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5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3,629,210.89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7,818,222.1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之比为0%。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15)。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6)。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徐卫东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7)。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徐卫东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019)。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徐卫东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2025-022)。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业务、减少公司亏损,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康欣”)拟通过无锡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欣公司”)60%股权。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首次挂牌价格以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流程按照无锡产交所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开挂牌,能否成交及股权受让方、交易对价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16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康欣”)与湖北健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资设立天欣公司,其中湖北康欣持股60%。

天欣公司自成立以来,胶合木生产线较长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每年的经营业绩均为亏损。为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业务、减少公司亏损,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拟在无锡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天欣公司60%股权。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520055号评估报告,天欣公司60%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6,257.56万元。天欣公司在无锡产交所首次挂牌价格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原则确定,后续交易流程将严格按照无锡产交所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来执行,公司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目的和原因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三)本次交易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挂牌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挂牌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持有的天欣公司 60%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为天欣公司60%股权,该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天欣公司60%股权

公司名称: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19号6幢

法定代表人:邵建东

注册资本: 14,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年9月30日

公司经营范围:木结构工程设计、建造、维修及技术咨询;木结构活动房及组件、木构件、五金的生产、加工、安装、批发兼零售;木产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地板、板材销售;建筑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木墙节能板材的生产、安装、批发兼零售;建筑劳务分包;旅游项目综合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现代农业及特色小镇综合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股权结构: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8,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实缴出资8,640万元;湖北健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7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实缴出资5,360万元。

5、优先购买权:天欣公司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

6、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天欣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1月30日财务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的60%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520055号)》,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的60%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2、评估范围: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截止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13,249.35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2,864.97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10,384.38万元。

3、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

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6、评估结论: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3,249.35万元,评估价值为12,894.23万元,减值额为355.12万元,减值率为2.68%;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864.97万元,评估价值为2,864.97万元,评估无增减;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384.3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0,029.26万元,减值额为355.12万元,减值率为3.42%。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受让方、转让价格尚无法确定,能否转让成功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受让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不涉及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充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依据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若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欣公司股权,并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本次交易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5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末主要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减值相关资产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以及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确认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发生减值,本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54,289,099.42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54,289,099.42元。

2、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次以前年度予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5,230,532.11元予以冲回,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55,230,532.11元。

3、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394,866.90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6,394,866.9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因公司生产产线开工率不足,大额的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的分摊至库存产品成本,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因此在年终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了跌价准备计提。

2、因近三年控股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持续下滑,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期转回的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使得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实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因经营未达预期持续亏损,生产线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具有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1、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2、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递延所得税是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才会产生递延税款,是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适用税率计算、影响(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公司应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或冲回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进行减值测试。如果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提取。

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本次涉及到的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箱板、民用板等主要存货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及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确认的减值准备合计为54,289,099.42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54,289,099.42元。

2、公司对本次涉及到的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经过合理测试未来可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后,以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本次对于以前年度予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5,230,532.11元予以冲回,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55,230,532.11元。

3、公司对本次涉及到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进行评估和讨论,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按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394,866.90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6,394,866.90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