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担保事项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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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二)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三)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六)法律法规、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5年12月2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2553074188
3、注册资本:27,253.3179万元
4、住所: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东段1006号
5、法定代表人:张启斌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模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淬火加工;喷涂加工;电泳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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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公司名称:台州市百达机械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8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3136726171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住所: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创业路22号
5、法定代表人:张启春
6、经营范围:压缩机零部件、汽车零部件、五金机械产品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7、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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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江西百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8年9月3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MA38420906
3、注册资本:30,590 万元
4、住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城西港区江一路79号
5、法定代表人:施小友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江西百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5%股权,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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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债务,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担保事项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1,033万元,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7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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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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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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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报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尚在进行中,因此暂未确定本公司2025年报具体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6,063,626.63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175,6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74,050.8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8.9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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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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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部分的全部股票共计33,0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后,《公司章程》中公司股份总数由20,220.8636万股变更为20,217.563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220.8636万元变更为20,217.563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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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65版)
(下转26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