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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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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1月1日,中盐化工发布《关于与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为实现国资央企“三个集中”,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提升“五个方面价值”要求,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针对国内新发现的天然碱资源情况,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公司”)开展合作,拟与其全资子公司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太湖”)共同出资成立中石油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开展天然碱及相关伴生资源采矿权获取及资源开采、加工等事项。

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中石油太湖出资2,040万元,占股 51%,中盐化工出资1,960万元,占股 49%。

(2)本次成立合资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天然碱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合资双方战新产业发展战略。本次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开展国内新发现的天然碱及其伴生资源采矿权获取工作。与中石油公司合作,实现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和风险共担。天然碱资源获取成功后,将根据开发建设天然碱及盐、油气资源建设开发项目资金需要,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合资公司增资。公司将通过自筹、银行贷款及资本市场筹资等方式确保项目资金投入。中盐化工现纯碱产能390万吨/年,为国内第三大纯碱生产企业,氨碱法、联碱法工艺都有布局,天然碱法较合成法纯碱生产在成本及环保方面具有优势。取得该天然碱采矿权后,可提升中盐化工在纯碱行业的影响力,巩固公司在纯碱行业的优势地位,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3)2025年3月28日,中石油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2025年4月2日,中盐化工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资金不高于资金总额的50%,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资金不低于资金总额的50%;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途的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途的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7 日披露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5)、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2)。

(2)回购进展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61.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94%,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7.9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7.2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大勇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03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长周杰,董事王广斌现场参加会议;董事乔雪莲、屈宪章、王吉锁,独立董事胡书亚、赵艳灵、李强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与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对外公益性捐赠和采购帮扶农产品的议案》

(一)对外公益性捐赠和采购帮扶农产品事项概述

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影响力,公司拟投入帮扶资金274万元开展本年度定点帮扶工作,其中200万元汇入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采购定点帮扶县农产品不少于74万元。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拟投入帮扶资金70万元,其中60万元汇入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采购定点帮扶县农产品不少于10万元。

(二)对外公益性捐赠和采购帮扶农产品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对外公益性捐赠和采购帮扶农产品事项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影响力。

本次对外公益性捐赠和采购帮扶农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公益性捐赠和采购帮扶农产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5-03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程少民主持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少民先生、监事韩长纯先生、许鸿坤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刘发明先生及王敏女士现场参加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3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4日

至202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时一11时;下午14时一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高新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下转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