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79 公司简称:人福医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此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632,225,96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522,312,308.80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已派发现金红利244,838,664.75元(含税),合计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67,150,973.55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7.69%。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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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属于弱周期行业。医药行业也没有明显的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科技的持续突破,在世界人口总量增长、人口老龄化加速、疾病谱改变、民众保健意识增强、医疗保障体制不断完善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全球医药行业的市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近年来,各国更加重视医疗领域的发展并将其视为国家战略,围绕自身发展目标,相继出台技术研发支撑、成果转化、审批、定价、知识产权保护等保障政策。IQVIA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药品支出约为1.6万亿美元,2019至2023年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2024至2028年,全球药品支出预计将以6.6%的增长率增长,至2028年将达到约2.2万亿美元;新兴市场的增速显著高于成熟市场,医药市场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包括药品使用量的增加、新药的上市、专利到期以及生物类似药使用的增长。全球医药行业正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新”,以精准医疗、数字化和全球化合作为核心方向,同时生物类似药竞争加剧将重塑市场格局。
2、中国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健康中国”作为我国2035年发展总体目标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并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国家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出台了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医药行业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转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98.50亿元,扭转前期下降趋势。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居民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国家政策的推动,中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将行稳致远。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围绕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建立了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同时,医药行业发展更加规范化,持续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这为具备核心竞争力、规范化运作的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面对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机遇,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跟改革与发展的大趋势,坚持“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通过“聚焦、创新、国际化”三大战略路径,积极提升运营效率、加快技术进步和创新产品产业化发展,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发掘公司内生动力和活力,为公司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医药行业政策及影响
党的第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医药卫生领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系统部署“三医联动”深化改革路径,在医药卫生改革领域提出了多项重要措施,涵盖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技术突破和产业升级、支持医药科技创新、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等多个方面,旨在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为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2024年,国家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在医保、医药、医疗政策层面密集出台系统性举措,为医药行业的稳健前行筑牢根基,主要情况如下:
1、医保政策
2024年初,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指出,2024年医保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发展道路,将继续围绕保基本、促创新、强监管展开。
保基本方面,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放、扩、提、奖、便”五大措施,强化常住地参保、健全激励约束、完善筹资政策、健全精准扩面、强化宣传动员、强化部门联动、保障资金支持等机制,推动基本医保从“广覆盖”向“高质量”转型。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参保缴费端,通过差异化调整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标准,同时借助放宽参保户籍限制、建立参保激励机制,增强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了医保覆盖面;在待遇保障方面,提升了大病保险精准保障力度,强化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并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促创新方面,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通过优化分组精准度、强化特例保障、提升结算效率及加强区域协同,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旨在平衡控费与医疗质量,促进医疗机构良性发展。国家医保局牵头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从扩大联盟范围、加强统筹协调、聚焦重点领域、完善执行机制四个方面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制度,推动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提质扩面,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通过动态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纳入临床价值高的新药,调出临床价值低或供应不稳定的药品,有效提升了药品的可及性与基金使用效率。
强监管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骗保犯罪的打击力度,明确骗保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强化刑事打击力度。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整治虚假诊疗、串换药品等行为,建立信用体系与绩效评价机制,推动监管数字化转型。
2、医药政策
2024年相关医药政策继续从药品研发、上市审评、质量监管等环节全方位引导和规范医药行业发展。
药品研发方面,国家药监局2024年全年发布药品研发技术指导原则73个,涉及放射性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中药、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等产品,精准聚焦新药研发的共性难题,引导企业优化研发路径,提升研发质量与效率。
上市审评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创新药、儿童药、罕见病药的优先审评通道,大幅压缩审评周期。国家药监局《202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显示,2024年国家药监局加快创新药、罕见病用药和儿童用药等急需药品的审批上市,批准1类创新药48个品种、批准罕见病用药55个品种、批准儿童用药106个品种,批准短缺药品21个品种。
质量监管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围绕药品监管出台十余部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中国家药监局出台《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明确处罚标准,完善行刑衔接制度机制,为基层监管执法提供清晰的依据,全方位提升药品监管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3、医疗政策
2024年,国家围绕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与行业规范持续发力,推出多项政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前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重点部署了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等七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为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了前行的路径,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国家卫健委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集中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规范医药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不断完善医保端、医药端和医疗端“三医联动”的顶层设计与具体政策布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在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成的背景下,医药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进入药品成本控制以及质量提升的新阶段,这为研发创新力、市场竞争力和成本控制力强且研产销一体化完备的医药制造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公司一方面坚持研发创新,围绕既定产品线布局,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创新药品、特色仿制药的开发进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成本精细化管理,提高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持续加强营销能力建设,自建学术推广队伍,强化市场准入、临床应用和市场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三)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坚持“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湖北省医药工业龙头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连续15年入选国家工信部“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入选“2024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2024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榜单。经过30年来的发展,公司现已在神经系统用药、甾体激素类药物、维吾尔药等细分领域形成领导或领先地位,近年来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565个药品生产批文,其中37个独家品规产品,共132个品规产品被纳入国家基药目录,301个产品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2024年),同时还拥有230多个FDA批准的ANDA文号。公司主要药(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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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团总部统一制定战略规划和业务目标计划、各子公司在各细分领域进行专业化运营的管理模式,通过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持续提升公司资产经营的整体效率和效益,实现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医药工业板块
公司围绕“品质立企”的发展主线,按照国家新版GMP或境外市场生产质量管理要求组织药品生产,产品剂型涵盖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糖浆剂、膏剂等20多个剂型,500余个品规。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推进神经系统用药、甾体激素类药物、维吾尔药等多个细分领域的药品研发创新和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强化核心产品的竞争优势与市场地位。各医药工业子公司积极培育核心产品,建立了由准入、医学、市场、商务、销售、合规以及各区域办事处构成的医药市场营销体系,收集、整理并分析药品临床使用信息及临床需求信息并反馈给公司研发部门,持续提升产品管线的研发创新能力,实现产品和市场的良性互动发展。
2、医药商业板块
公司立足湖北,搭建区域型专业化医药商业网络,各医药商业子公司以“做医疗机构综合服务商”为目标,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GSP管理标准,从事医药产品的配送、分销及相关业务。公司下属各医药商业子公司可分为省级公司和市级公司两个层级,省级公司为管理及采购平台,市级公司负责完善终端销售网络,承接省级公司业务,实现统购分销,向各级医疗机构提供药品、器械、医疗设备、试剂、耗材、健康产品、技术及管理服务等。公司按区域分配销售人员,为上游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医药物流和货款结算业务,为下游医疗机构提供医药产品及相关服务。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公司紧跟改革与发展的大趋势,坚持“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通过“聚焦、创新、国际化”三大战略路径,持续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公司积极落实“归核聚焦”工作,严格控制负债规模,着力提升经营质量,集中资源发展既定专业细分领域。
2、核心医药工业积极培育重点品种,高度重视市场准入、学术推广、渠道拓展、市场服务等工作,为公司经营规模与利润的稳步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3、坚持研发创新和国际化拓展,加快核心领域的创新药项目研发,围绕产品线推进特色仿制药的开发上市,不断丰富产品管线,积极拓展欧美成熟市场和非洲、中亚、东南亚等新兴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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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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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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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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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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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经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50%,主要原因为:(1)公司营销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及物业资产转固、汇率变动等原因导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4.41亿元;(2)根据对往来款项回收的确认情况,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3亿元;(3)根据对资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情况,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94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047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李杰先生、周睿先生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汉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预)案:
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林青)》《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睿)》《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素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林青先生、周睿先生、张素华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六、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八、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九、审阅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一、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二、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的审计工作中,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董事会同意向其支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37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1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四、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发布公告,就2024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有效期内,公司共收到6份利润分配建议,均要求加大现金分红比例。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要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为保证现金分红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632,225,96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522,312,308.80元(含税)。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244,838,664.75元(含税),合计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67,150,973.55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7.69%。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五、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的劳动权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8万元/年(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8万元/年(税前),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3、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及风险责任确定年度薪酬标准,岗变薪变;薪酬结构体现分享与风险共担原则,短期激励与长期约束相结合,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度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此类董事2025年度薪酬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80万元(税前,含董事津贴人民币500元/月)。
4、公司在确保薪酬竞争力的同时将加强薪酬总量成本管控,并通过递延支付等形式完善薪酬支付机制。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六、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定薪坚持岗位价值导向原则:依据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及风险责任确定年度薪酬标准,岗变薪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80万元(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体现分享与风险共担原则,短期激励与长期约束相结合,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度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
3、公司在确保薪酬竞争力的同时将加强薪酬总量成本管控,并通过递延支付等形式完善薪酬支付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邓霞飞回避表决。
议案十七、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人福医药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八、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九、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对2025年度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预计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603,326.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55,874.9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本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及在授权范围内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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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湖北人福”指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宜昌人福”指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3)“人福创新生物”指人福创新生物产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
(4)“新疆维药”指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医疗”指北京巴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武汉普克”指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
(7)“人福钟祥医疗”指人福钟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8)“武汉天润”指武汉天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9)“三峡制药”指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10)“人福有限”指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
(11)“武汉人福”指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2)“金科瑞达”指金科瑞达(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3)“人福食品”指人福湖北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5、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6、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在上述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对2025年度为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预计为葛店人福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31,000.00万元人民币;葛店人福控股子公司湖北人福华溪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华溪”)预计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竹溪人福”)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本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及在授权范围内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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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公司董事、总裁邓霞飞持有葛店人福9.46%的股权,公司监事郑承刚持有葛店人福4.73%的股权,公司为葛店人福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6、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7、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在上述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反担保等保障措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邓霞飞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一、关于2025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有可能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缪建民先生同时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增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对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在招商银行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最高贷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和手续费)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3、实际存款、信贷申请额度由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招商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在招商银行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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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下转70版)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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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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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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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5日出具(2024)鄂01破2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有关安排,重整投资人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生科”)参与当代科技重整,招商生科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合计控制公司386,767,393股普通股(占总股本的23.70%)表决权,并将因此有可能成为公司实质第一大股东与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也将因此有可能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完成以下事项:(1)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与国资监管程序;(2)当代科技将公司6%的股票过户至招商生科名下,将公司6%的股票过户至招商生科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名下,将公司11.70%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且按照《重整计划》,招商生科取得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应的合伙财产份额及信托计划的相应份额,信托计划将所持公司11.70%股票表决权委托给招商生科;(3)招商生科对人福医药董事会实施改组以形成控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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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汉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亚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华琴
(下转70版)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