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1版)
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凭借前瞻性的战略触角与深厚的技术沉淀,率先推出了准分子涂层材料解决方案,该方案凭借其卓越的CMF表现收获众多客户赞誉,成为创新的又一典范;拓印新工艺项目实现了新材料、新工艺、新色彩的三重突破,在客户端全面落地开花,赢得了客户的持续信任。在乘用车领域,公司积极进行平台化产品和技术布局,自主研发的工艺更精简、能耗更低、良率更高的烧结油墨获得下游客户认可并逐步导入量产;系列差异化PVD镀涂料技术如透雷达波PVD技术、发光PVD技术等创新技术,凭借其卓越的性能表现,成功满足新能源汽车在智能化与个性化方面的创新需求;同时,汽车后市场修补涂料和原厂OEM涂料项目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后续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坚实的品质后盾。在特种装备等战略新兴领域,公司前瞻性布局的战略研发项目稳步推进并取得重要进展。电芯用绝缘UV喷墨打印项目持续升级迭代,UV绝缘油墨各项性能指标表现优异;AI创新应用端、人形机器人涂层应用领域深度探索,为把握新质生产力机遇蓄势储能。
(3).多举措修内功,强化内生增长潜能
以CMF创新解决方案为抓手,推动营销模式向组合式、场景化、生态化升级,不断提升品牌与行业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CMF中心发布了2026季CMF创新趋势,通过宏观趋势分析,描绘未来一季的消费者画像,并以公司的产品为基础,结合材料,以及公司最新技术和工艺,展望未来全球工业体系的CMF趋势发展;成功举办第三届新型功能涂层材料技术全球峰会,邀请全球知名品牌客户、产业链合作伙伴及行业专家,围绕“新色彩、新材料、新工艺”展开研讨,并发布多款重磅产品,充分展示公司在新型功能涂层领域的技术实力,增强客户对品牌的认同与粘性;在上海举办汽车涂层材料CMF展会,展示和推广汽车PVD涂料、发光保险杠、车载一体黑油墨等契合当下汽车个性化定义发展趋势的功能涂层解决方案,提升品牌形象,吸引和转化潜在客户;持续以“现场交流+培训”的创新模式,组织开展客户课程,让客户进一步了解公司创新产品体系,展现公司在新型功能涂层材料领域的专业性与前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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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精益管理,优化运营机制,赋能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阿米巴经营模式”做深做实,优化管理框架与资源配置流程,有力推动组织绩效提升。同时,随着公司营收规模的持续扩大,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剔除股份支付影响,管理费用率也开始下降,2023年度与2024年度分别为10.42%、10.31%。在品质管理方面,公司构建了覆盖研发、采购、生产等环节的标准化流程与质量监控机制,形成了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并根据产品应用场景建立了有效的OQC管控手段,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数智化赋能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建设,并探索DeepSeek等人工智能工具与业务融合,新增数字化调色系统和MSDS生成系统,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与规范性。
持续推进国际化布局,加速海外市场开拓,为公司全球化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越南工厂供应链能力建设和组织效能,满足东南亚及印度市场需求;在美国布局建设技术与服务中心,以贴近化服务加速对北美高端客户资源的深度开发与渗透,进一步巩固海外市场竞争优势;通过松井越南、松井印度以及松井美国等生产、技术、营销服务基地,提供本地化服务,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4).借力资本工具,拓展外延协同效应
202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在前述政策的指导下,公司在注重内生式增长的同时,积极借助资本市场工具,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车及特种装备等领域进行战略生态布局,推动业务快速发展和战略目标落地。
报告期内,为满足整体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与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投资设立了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基金,重点聚焦与主营业务高度协同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产业链上下游项目,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打造共生共荣的产业生态;同时,为全面落实一体化发展战略,公司完成了对松润新材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并启动了对鸥哈希少数股东股权收购,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加速推进业务发展;此外,为进一步丰富公司乘用车部件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市场产品矩阵与技术储备,公司收购了厦门翰森达51%股权,以整合双方在技术研发、产品、客户、市场和供应链等各方面资源,实现产业协同与规模效应。
(5).深化ESG实践,推动可持续发展
在全球经济深度转型、可持续发展成为时代主流的当下,公司高度重视ESG管理及工作,将ESG理念融入各项经营工作中,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持续改进提升。2024年度,公司正式发布首份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系统呈现公司年度ESG实践成果,展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坚实步伐与创新探索,为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以高端消费电子、乘用车、特种装备领域为目标市场,通过“交互式”自主研发、“定制化柔性制造”模式,为客户提供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多类别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的系统解决方案。
新型功能涂层材料按照产品特性、用途等不同,可分为涂料、油墨、胶黏剂三大类;按照固化方式不同,主要分为热固化、UV固化以及电子束固化涂层材料;按照溶剂种类不同,又可以分为溶剂型、水性、高固含、粉末涂层材料;按照应用领域划分,现阶段主要应用于高端消费电子领域的手机及相关配件、笔记本电脑及相关配件、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等四类细分领域,以及乘用车的内外饰零部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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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
(1).高端消费电子领域
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公司聚焦目标市场深耕细作,与下游众多全球知名终端建立合作。目前,公司已成功供应或进入客户体系的核心终端客户包括:北美消费电子大客户、Microsoft、Google、HP、Amazon、Meta、罗技、国内H大客户、荣耀、小米、VIVO、OPPO等诸多国际知名的终端品牌。
A.涂料产品
公司高端消费电子领域的主要涂料产品包括:PVD涂料、触感涂料、外观涂料及其他功能性涂料。PVD涂料包括镀铟、镀锡、镀铝和光学镀等产品系列,以NCVM技术为主,可实现塑料等基材的金属化效果,显著提升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外观色彩和装饰效果且不影响信号传输;触感涂料包括硅胶涂料及手感涂料等,其中硅胶涂料手感滑爽柔韧,在硅胶基材、氟硅橡胶基材和TPU基材上有良好的附着力,耐磨性能优异,耐化学药品性能良好;外观涂料包括UV、PU等系列涂料,可用于塑胶、金属和复合材料基材上,实现多彩效果和高金属质感,具有高装饰性,高硬度抗划伤,高耐磨和高耐化性;其他功能性涂料包括AF产品、低反射率PU涂料、低电阻涂料、可剥胶PU涂料、抗菌、高耐磨、感光、感温涂料等,其中AF产品具备疏水疏油、高爽滑性、高耐磨性、持久抗污性、易清洁等优异特性。
同时,公司还开发了水性系列涂料,如水性PU涂料、水性手感涂料、水性UV涂料、水性高温烘烤涂料等,可应用于金属、塑料、皮革和复合材料等基材,具有良好的附着力、耐高温高湿、耐化学品和耐磨性能,且色彩丰富。水性涂料的VOC含量更低,更环保,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方向,可替代传统的溶剂型涂料。
B.油墨产品
公司高端消费电子领域的油墨产品包括:保护油墨、装饰油墨、UV喷打油墨。保护油墨产品具有耐强酸、强碱,抗喷砂等特性,在玻璃加工制程中起过程保护作用,提升玻璃切割良品率,防止玻璃擦伤、玻璃边缘减薄等;装饰油墨适配丝印、移印和喷涂等施工方式,具有遮盖率高、附着力强、印刷精度高、耐老化、耐黄变、高达因值等特性。其中,低VOC喷涂型油墨特别适用于3D等曲面玻璃的装饰、标识,且喷涂应用效率更高。
同时,公司还开发了水性丝印油墨和水性喷涂型油墨,应用于玻璃、塑胶和复合板材等基材上,具有附着力强,色彩丰富、易操作,遮盖力好和低VOC等特点。公司的水性喷涂型油墨可实现更低VOC排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方向。
公司高端消费电子领域涂层产品与解决方案部分应用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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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乘用车领域
在乘用车领域,公司依托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和品牌影响力,通过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实现技术与市场的双重突破,已供应或进入客户体系的核心客户包括:比亚迪、北美T公司、蔚来、理想、吉利、广汽、上汽通用五菱、小鹏、一汽红旗、法雷奥、延锋、敏实集团、新泉股份等国内外知名整车及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A.涂料产品
目前,公司乘用车领域的涂料产品主要包括:乘用车内饰件涂料、乘用车外饰件涂料。乘用车内饰件涂料主要用于汽车的内饰件表面,如仪表台、方向盘、喇叭网、装饰条等;乘用车外饰件涂料主要用于汽车的外饰件表面,如保险杠、扰流板、后视镜、油箱盖、车灯、车标等。公司的乘用车修补涂料、车身涂料也在稳步开发中。
其中,公司的汽车PVD涂料采用真空离子溅射镀膜技术,无污染、可替代高环境污染的水电镀(铬)产品,具有优异的附着力及耐水性、金属效果、高耐磨、耐大气老化、耐湿热老化等特性,同时可实现透光、透雷达波、色彩多样化等功能,可用于PC、ABS、PP、金属等多种素材上,适用于汽车氛围灯装饰条、装饰圈、门把手、旋钮、出风口、方向盘、车标等内饰件,以及格栅、雾灯框、门外装饰条、后视镜装饰条等外饰件,提高产品的外观装饰与防护性能。
B.油墨产品
公司乘用车领域的油墨产品主要包括:保护油墨、装饰油墨、烧结油墨、UV绝缘油墨。与其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的运用类似,保护油墨与装饰油墨起到过程保护及效果装饰的作用;烧结油墨是通过烧结工艺来实现固化和附着的特殊油墨,广泛应用于玻璃、陶瓷、金属等基材的表面装饰和功能涂层;UV绝缘油墨是一种利用紫外线(UV)固化技术形成的绝缘防护的涂层,应用于电池系统组件的绝缘防护。
公司乘用车领域涂层产品与解决方案部分应用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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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装备等战略新兴领域
围绕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特种装备领域,公司正以表面处理、功能涂层、胶黏剂等相关的前沿技术为研发方向,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
胶黏剂产品是公司“三纵三横”发展战略重要构成,广泛用于相关产品的器件保护、电气连接、结构粘接和密封、热管理、电磁屏蔽等场景,直接影响终端产品的性能表现、可靠性、生产良率及效率。目前,公司有结构胶、热熔胶、保护胶等成熟产品。经过研发及引进团队,公司也已具有性能优异、系列完整的光刻胶产品体系,并可根据客户工艺要求进行定制开发,应用领域涵盖集成电路、发光器件、射频器件、分立器件、先进封装、微机电系统等。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以高端消费电子、乘用车、特种装备领域为目标市场,采取“交互式”自主研发、“定制化柔性制造”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多类别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的系统解决方案,对外销售相关产品实现业务收入。
2.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交互式”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进行技术的研发与产品的迭代。该研发模式具有以下特点:(1)与终端客户建立交互式研发信息共享机制;(2)在公司内部建立集成产品开发平台;(3)以公司为主体,各级工程技术中心为平台,联合供应商、高校和行业协会,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共同促进研发成果产业化。
3.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战略采购、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
公司“战略采购”主要包括:(1)战略合作:公司与战略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和长期采购协议》,共同开展项目技术研发,共享市场及技术开发信息;(2)策略采购:公司基于原材料市场供求及市场行情等因素,适时进行采购储备、集中采购,控制采购成本。同时,公司根据“以销定采”策略执行原材料采购,主要原材料包括树脂、金属颜料、溶剂和助剂等。其中,树脂、金属颜料为公司的核心原材料。公司与主要树脂供应商、金属颜料供应商采取了“长期框架合同+订单”的采购模式。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按照“定制化柔性制造”的模式组织精益生产。
公司配置了业内先进的生产自动化控制及辅助系统,以及柔性生产系统,实现小批量、多批次定制化生产需求。针对下游客户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公司构建了涂料、油墨等多类别、一体化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生产系统,一站式满足客户不同业务需求。
5.营销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进行产品销售。
高端消费电子和乘用车领域具有创新质量要求高的特征,该特征要求产业链上所有环节必须保持相应的创新质量和节奏,“公司→模厂(→T1)→终端”构成产业链条上下游,相互之间形成一种共生生态关系。
模厂和终端、公司和模厂之间是直接供应关系,公司和终端之间是间接供应关系:(1)公司通过向终端提供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系统解决方案,获取终端的供应商资格,在终端许可下,向模厂提供特定项目所涉及的涂料、油墨等产品和基于模厂具体工况定制的工艺技术服务;(2)模厂通过竞标获得终端机型项目,完成相应产品制作后向终端交付成品;(3)终端派驻品质及工程技术人员到模厂监督并跟进产品制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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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项目化运行机制,“一对一定制化”向客户进行深度营销。终端服务部门人员服务终端、模厂服务部门人员服务模厂,二者相互协同,执行公司“终端指引、模厂落地”的营销策略,同步客户项目开发全流程,保证项目开发进度和质量,最终实现对终端和模厂两极客户的有效开发。
(四)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是新材料产业之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行业。按照涂层材料应用领域划分,公司经营业务属于手机及相关配件、笔记本电脑及相关配件、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等高端消费电子领域涂层材料,乘用车及其零部件涂层材料以及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特种装备领域涂层材料。
(1).高端消费电子领域
根据DIResearch研究统计,全球3C涂料市场规模呈现稳步扩张的态势,2024年全球3C涂料市场规模达到74.1亿元。其中,亚太是全球最大的3C涂料生产市场,占有大约82%的市场份额,之后是美国和欧洲市场,二者共占有接近15%的市场份额。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除涂料产品外,油墨及胶黏剂产品等功能性涂层材料市场同样蕴含着巨大的潜力。
①创新活跃、影响广泛
消费电子是经济活动中创新最活跃、影响最广泛的终端领域之一。技术创新是消费电子行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应用为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对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具有强大支撑作用。
近年来,随着下游高端消费电子产品的快速迭代和技术升级,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进入创新升级阶段且市场需求显著增加。如硬件性能与功能的快速迭代使得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功耗大幅提升,高效散热涂层材料成为解决散热问题的关键;折叠屏手机和柔性电子设备的兴起催生了柔性涂层需求,传统刚性涂层无法满足可弯曲、耐磨损的要求,聚氨酯涂层、有机硅涂层等柔性材料受到广泛关注;AR/VR设备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光学涂层需求,防反射、抗眩光、耐磨涂层成为提升用户体验的核心材料;可穿戴设备的普及推动生物相容性涂层发展,要求材料需具备无毒、抗过敏、透气及防水防汗特性;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设备的轻薄化发展,推动了对多功能集成涂层(如兼具高导热性和防眩光功能)的需求等。
②技术门槛高
在高端消费电子等领域,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的开发面临着极高的技术要求。首先,新型功能涂层材料涉及高分子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胶体化学、表面化学与物理、流变学、材料力学、光学和颜色学等多个学科的综合应用,企业需要具备强大的多学科交叉与研发能力,通过整合不同学科的观点、方法和工具,才能在涂层材料的研发中实现创新突破。其次,由于该领域产品迭代迅速,市场需求不断变化,企业必须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更新,快速响应市场对涂层材料的新需求。最后,高性能与稳定性是涂层材料在高端应用领域获得认可的关键因素。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涂层材料在复杂的使用场景中保持优异的表现,从而满足高端市场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
③客户粘性强
高端消费电子等领域对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的供应商有着极高的要求,客户粘性与供应商稳定性使得新进入者难以打破现有的供应链格局,而市场竞争与品牌影响力则进一步增加了新进入者的市场开拓难度。首先,由于涂层材料的品质直接影响下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极为谨慎,为了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供应链的可靠性,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这种客户粘性使得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客户的信任和订单。其次,市场竞争与品牌影响力也是新进入者需要面对的挑战。新进入者需要具备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才能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而品牌影响力的建立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持续的市场投入,这对于新进入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2).乘用车领域
①市场规模大
根据Astute Analytica数据分析,得益于车辆产量的不断增长、涂料技术的进步以及市场对环保涂料需求的不断增加,汽车涂料市场将持续增长,预计到2032年,全球汽车涂料市场估值将从2023年的195亿美元增至284亿美元。中国作为全球汽车涂料产销量最集中的区域,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预测,2025年我国汽车涂料市场规模可达56亿美元,市场空间广阔。
②准入壁垒高
乘用车涂层材料行业的市场准入壁垒较高,主要体现在技术标准、认证周期、供应链绑定和资本投入等方面。首先,与高端消费电子领域类似,进入乘用车领域的供应链,涂层企业亦需完成严格的“终端认证”和“模厂认证”双重认证流程,包括实验室性能测试、生产线适配验证及整车耐久性测试,部分合资车企甚至要求将喷涂后的整车送往特定环境进行长达一年的自然暴晒实验,再返回进行老化性能检测,整个认证周期通常需要2-3年,时间成本较高。其次,涂层材料需满足耐腐蚀、耐磨、耐候、抗紫外线、低VOC(挥发性有机物)等严苛性能指标,尤其是高端乘用车对涂层的光泽度、色彩一致性、抗石击性等要求极为严格,而水性涂料、高固体分涂料等环保型涂料的推广进一步提高了技术门槛。再次,车企对涂层材料的质量稳定性要求极高,倾向于与长期合作的品牌供应商绑定,品牌黏性使得新供应商进入供应链体系难度加大。最后,涂层材料的研发涉及树脂合成、配方优化、喷涂工艺等多个环节,需持续投入高额资金,认证过程中的测试设备、模拟产线建设等均需大量资本支撑。
③国产替代正当时
长期以来,国内乘用车领域的涂料市场份额主要由国际巨头所占据,如PPG、巴斯夫、艾仕得、立邦、关西等。中国汽车工业及零部件产业的起步发展相对较晚,早期面临着技术落后,设备及材料依赖进口等诸多困境,在汽车工业及相关配套产业的技术水平及产业化能力方面,与美国、日本等国际先进厂商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然而,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汽车工业及相关配套产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以及国内企业在技术研发上的不懈努力,我国汽车产业亦进入全方位成长阶段,特别是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国内汽车产业链的强势崛起,产业链上下游国产替代持续推进,关键材料和设备正逐步实现自主可控。国内如比亚迪、吉利、蔚来、小鹏、理想、小米、零跑等新能源汽车品牌的崛起,带动了对汽车领域涂层材料的旺盛需求,这为国产汽车领域涂层材料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涂界》数据显示,我国乘用车领域涂料市场外资品牌市占率长期超80%,特别是在乘用车车身涂料市场外资品牌市占率更是超过90%。基于供应链自主可控的战略意义及成本优化考量,乘用车领域涂料市场国产替代正当时。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行业整体格局
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企业的发展模式与市场定位呈现出差异化特征,按照经营领域和业务覆盖范围不同,一般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A.综合型企业
综合型企业主要为跨国性的大型集团,代表企业有:阿克苏诺贝尔、PPG、贝格、耐涂可、精工、帝国、巴斯夫等。此类企业历史悠久,业务众多,产品丰富,技术及资金实力强,品牌影响力大。但鉴于涂层材料业务主要为其下属的某个业务单元,多通过下属子公司或事业部的形式开展经营。
B.专业型企业
专业型企业大多以高端消费品等某个或少数几个领域为目标市场,专业从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某一类别或多类别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的生产经营业务,主要代表企业有:艾仕得、湘江关西、卡秀、松井股份等。
(2).公司市场地位
①公司是国内少数在细分领域能与国际品牌直接竞争并实现产品国产替代的企业之一
全球拥有突出研发实力和超大规模化运营能力的涂层材料企业主要集中在海外,如上述跨国性的大型集团。松井股份是国内在新型功能涂层材料领域少数能与国际品牌直接竞争并实现高端产品国产替代的企业之一。在高端消费电子应用领域,公司直接与国际品牌竞争,打破了国际品牌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并取代了部分国际品牌市场份额,助力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实现国产化替代。在乘用车应用领域,公司汽车内外饰涂层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已具备了与国际品牌相竞争的性能或超越竞品的性能;公司正紧握机遇,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以加速对汽车领域涂层产品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②公司是国产新型功能涂层材料领域的中坚力量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凭借卓越的研发实力及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已经跻身国产涂层材料行业前列,成长为国产新型功能涂层材料领域的中坚力量。公司自主研发的系列有机硅手感涂料技术、系列PVD涂料技术、系列外观涂料技术、系列水性涂料技术等均具有行业领先或先进性,并已形成规模生产销售能力,相关产品具有性能领先和高可靠性等优势,在高端消费电子、乘用车等领域获得客户广泛的认可。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公司产品已进入北美消费电子大客户、Microsoft、Google、HP、Amazon、Meta、罗技、国内H大客户、荣耀、小米、VIVO、OPPO等知名品牌;在乘用车领域,公司产品已进入比亚迪、北美T公司、吉利、蔚来、理想、小鹏、华为、小米、延锋、敏实集团、新泉股份等国内外知名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品牌。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重构涂层需求
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在一系列的政策扶持以及市场需求相互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形成技术领先、体系完善、竞争力突出的发展格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达到40.9%,发展进程加速,带动上游新型功能涂层材料需求生态发生变化。
首先,新能源汽车消费品属性增强,逐步趋同于高端消费电子领域。一方面,为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快速迭代的需求,车企投放新车型的节奏越来越快。新能源汽车正从过去耐用消费品的属性叠加快销品的属性,与快速迭代的高端消费电子产品更为相似。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消费群体更偏向于年轻化,而终端年轻化消费群体的消费习惯引导着新能源汽车朝着更具个性化、定制化方向发展。其中色彩就是个性化、定制化最直观的性能指标。车企需要满足消费者对高颜值外观、潮流化、多样化配色等各方面要求,这为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带来了机遇,对涂层产品的性能和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在新能源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的趋势下,自动驾驶技术不断升级,从辅助驾驶到部分自动驾驶,再到完全自动驾驶,车辆的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传感器、摄像头、雷达等硬件设备性能不断提升,以实现更精准的环境感知、更快速的决策和更可靠的控制;车辆的外观和内饰设计更加注重智能化和人性化,如车灯可能会集成更多的智能功能,车内空间可能会更加注重舒适性和科技感。这为新型功能涂层材料提供了广阔的应用空间,从而满足智能化转型进程中的一系列特殊功能需求。如透波涂料需具备高透射率及耐候性,使得雷达波可以顺利通过而不会被反射或阻挡,从而保证传感器的探测精度和可靠性,保障车辆智能驾驶系统的实时性感知及精准运行;低反射涂层用于HUD、摄像头等部件以显著降低反射率并提高透光率;抗菌、耐脏污等功能涂层,以满足消费者对汽车驾乘舒适度的要求。
此外,随着新能源汽车快充技术以及高电压平台的普及,UV绝缘油墨、聚脲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还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上,用于提升电池在高电压及大电流情况下的绝缘性能,以及在复杂使用环境下的耐老化性能,能够有效规避电池外壳出现锈蚀造成漏液或击穿短路等风险,进一步提升电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新业态:智能终端场景更多元
随着智能终端的形态创新与应用场景拓展,以人形机器人、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AI眼镜为代表的新业态加速崛起,其功能集成化与场景泛用性不仅推动了技术边界的突破,也为上游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打开了多维增长空间。
人形机器人作为融合人工智能与高端制造的典型载体,正从工业场景向医疗、服务等民生领域渗透,而涂层材料的创新成为保障设备可靠运行的关键:双足行走、仿生触感等设计需依赖关节高耐磨涂层、机身防污抗菌涂层等材料支撑;而信号稳定性、传感器灵敏度等核心则与导电屏蔽、低反射率涂层技术紧密关联。AI眼镜作为下一代人机交互终端,正引领可穿戴设备从单一功能向多场景融合升级。为适配轻薄化设计与沉浸式交互体验,AI眼镜对涂层的功能性要求显著提升:低反射率涂层可增强传感器灵敏度,防指纹与抗污涂层优化用户触控体验,手感涂层则兼顾舒适度与耐用性。低空经济领域,eVTOL与无人机的商业化进程催生特种涂层需求,呈现出“内外兼修”的特点:外部涂层需满足极端气候下的耐候性、空气动力学优化及抗冲击防护;内部精密仪器则需要涂覆具有电磁屏蔽、隔热导电等功能的涂层来保障运行稳定性。
智能终端运用场景的多元化与性能升级,正推动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从“辅助配套”向“核心赋能”转变。无论是机器人关节的耐久性提升、eVTOL机身的轻量化突破,还是AI眼镜传感器的灵敏度优化,涂层材料均在终端创新中扮演重要角色。未来,随着人形机器人规模化落地、低空经济场景纵深拓展以及可穿戴设备生态持续完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3).新技术:突破性材料与工艺创新
新技术通过突破性材料与工艺创新,驱动功能涂层材料行业的发展。如以环氧玻纤板为代表的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的运用及拓印、准分子固化等技术的突破,不仅显著提升了涂层材料的性能边界(如耐磨性、耐候性、触感等),还拓展了其应用场景的广度与深度。政策法规对环保严控与产业升级需求的双重推动下,企业加速向绿色化、多功能化方向转型,同时下游领域的需求增长,进一步刺激了技术迭代与产业化落地。
以环氧玻纤板为代表的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具备跟金属相当的比强度和比模量,成为轻薄、高强度手机后盖材质的选择。其轻量化与高强度的优势背后,需通过涂层材料提供耐磨、抗污、防化学侵蚀等保护功能;同时,为满足手机后盖的多样化外观需求(如色彩、纹理、光泽等),需涂层材料实现装饰效果。拓印、准分子固化等技术则赋予涂层表面触感更加柔滑、肤感更加持久、抗划更加优异、耐汗更加出彩等性能。环保型涂层方面,水性涂料和无溶剂技术因VOC排放趋零成为主流,生物基材料则通过可降解特性响应循环经济需求,PVD涂层解决方案施工过程更节能、更环保、更高效,相较于传统水电镀工艺,不会产生重金属、污水等污染物,已被越来越多的汽车终端品牌客户认可。
(4).新模式:系统解决方案
随着全球消费升级浪潮的持续推进,以智能手机、智能穿戴为代表的高端消费电子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座舱为核心的乘用车产业,正经历着从基础功能需求向美学体验与技术性能双重升级的战略转型。在此背景下,高端消费电子领域及乘用车领域客户对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企业基于色彩或装饰、基材、工艺、防护性和功能性等多维度系统化解决方案需求正进一步增多,推动着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向着系统解决方案的模式发展。
客户不仅要求材料供应商提供基于CMF创新体系的整体解决方案,更强调在基材适配性方面实现跨领域突破,既要满足铝合金、复合材料、工程塑料等多元基底的完美结合,又需通过PVD、拓印、准分子固化等先进工艺的协同创新,打造兼具视觉层次感与触觉质感的表面处理效果。在功能性维度,市场对涂层材料的防护性能提出更高标准,包括耐腐蚀性、抗刮擦性、抗指纹性等指标需满足极端环境下的长效防护需求;同时,具有疏水、自清洁、抗菌、电磁屏蔽等特殊功能性的智能涂层正成为高端产品差异化竞争的关键要素。
下游客户的服务诉求也正从单一产品供应向“涂装一体化”全流程技术赋能转变,这意味着供应商需以“材料+设备+工艺”的整体解决方案,构建覆盖色彩设计、仿真建模验证、量产工艺优化、失效分析诊断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通过跨学科技术整合与快速响应机制,依托材料创新、智能设备与工艺参数的深度融合,帮助终端客户在缩短产品开发周期的同时,实现从概念设计到商业落地的价值转化。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552.65万元,同比增长26.41%;实现利润总额9,278.46万元,同比增长8.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9.55万元,同比增长6.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01.46万元,同比增长7.18%。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尚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152,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7,125,685.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026,314.7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6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募投项目建设,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全球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建设等实际情况,经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结项,现阶段尚有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闲置的情况,节余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尚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条件,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特点,相关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投资风险相对较小。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发生,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松井股份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松井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对松井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4月2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01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1,173.6486万股的0.0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9.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9.01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25.5650万股。本次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9.0100万股,剩余未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6.5550万股作废失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5日,并同意以19.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9.0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4月25日。
2、授予数量:9.01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8%。
3、授予人数:5人。
4、授予价格:19.1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2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7、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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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0%。
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③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5日,并同意以19.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9.0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授予日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41.91元/股(授权日收盘价);
2、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可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0.30%、17.30%、16.33%(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64%、0.56%、0.51%(公司最近一年、二年、三年历史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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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的长期提升带来积极促进作用。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确定、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松井股份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B2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和科学化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积极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7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人(税前)。
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董事凌云剑先生、王卫国先生、缪培凯先生同时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因此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黄进先生、沈辉先生自2019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6年。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董事会同意提名马巾英女士、卢小燕先生、陈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9.0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11元/股;并同意将剩余预留未授予限制性股票16.5550万股作废。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B2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内部监事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2)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5日,并同意以19.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9.0100万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下转16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