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01版)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中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陈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琪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7日
(上接201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综合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远期外汇交易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公司汇兑损失,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左梁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监事会的设置进行调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4,969,734.99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29,362,680.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799,721.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37,662,388.0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7,662,388.09元。
3、为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86,468,4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3.0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公司预计现金分红265,940,523.9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84%。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65,940,523.90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54.84%,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实施的股份回购事项。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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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7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下同)为相关主体新增提供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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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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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查询,上述各被担保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概况
1、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
2、合计新增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115.50亿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新增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1,481,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41,382.72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所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73%和100.75%。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15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9.17%和263.65%。(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各公司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7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经营发展及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综合授信(包括增加的授信额度及续作的授信额度)。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董事长或控股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7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使用外币进行理财时按照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额度统计),在上述额度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单个中短期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46%。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尽管主要投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种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共计购买理财产品144笔,已获收益541.6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14,352.62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本次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拟根据主营业务实际情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总裁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文件。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控措施
1、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公司财务部门已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风险管控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财务部门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管理,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及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远期外汇交易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公司汇兑损失,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对方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公司作为供货方将因向客户提供产品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交易标的的具体受让方和成交价格尚未确定,交易双方亦尚未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责任及相关情况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六、决策程序及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七、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八、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九、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由于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和交易方案等尚未具体确定,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票据质押业务,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方案
1、票据质押业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质押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用来开具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最高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质押业务,有效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25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票据质押业务额度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拟开展票据质押业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务开展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增加,通过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成本,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可以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满足公司日常融资业务,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票据质押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1、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威”)的经营发展需要,江苏绿威拟以其名下污泥处理干化设备设施作为租赁标的物,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金租”)通过直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60个月。
2、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江苏绿威以直租的方式与永赢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江苏绿威经营管理层签署与该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文件。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江苏绿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开展融资租赁由江苏绿威控股子公司南京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绿威联合承租。
5、本次江苏绿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316986507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鼎泰路195号12层、15层、16层、17层。
5、法定代表人:许继朋。
6、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5年5月26日。
8、经营范围: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永赢金租与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无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永赢金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江苏绿威的污泥处理干化设备设施。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4、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凤集大道22号。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江苏绿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绿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物:江苏绿威名下污泥处理干化设备设施。
4、融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5、租赁方式:直租。
6、租赁期限:60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7、租赁担保:信用方式。
五、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江苏绿威现金流量状况较好,有能力支付每期租赁本金及利息。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绿威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新项目建设投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江苏绿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下转2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