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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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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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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致同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力与经验。

预计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致同所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 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两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四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两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饶仲夏,202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至今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饶仲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致同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刘健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1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15万元,包括对公司及公司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该费用根据公司最新合并报表范围、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确定,公允合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独立董事备案》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刘中秋先生、刘茵女士、敖盼先生、张凯杨先生、吴建先生、施晓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芦镇华先生、于延国先生、华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芦镇华先生、于延国先生、华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三年。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一一独立董事备案》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根据有关约定,公司股东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威望”)放弃其所持有的公司103,846,133股股份(对应《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1.02%)所涉及的表决权(针对依据《南通威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选举或改选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相关事项,南通威望不放弃表决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放弃表决权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3)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公司会议室。

9、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提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列示如下:

2、披露及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第1项、第3至15项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提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第7项、第12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第14、15项提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4)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一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不迟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五点到达本公司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0100206

传真号码:0513-80100206

电子邮箱:rbgf@rainbowco.com.cn

联系人姓名:刘聪、窦晓林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0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3。

2、投票简称:“润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采用等额选举,需逐项表决)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下表所示的投票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同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1、议案14、15采取累积投票方式。

2、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6*持股数。

3、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2)请在相应栏内填写具体数字,勿用“√”表示;

(3)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3*持股数。

4、对于非累计投票的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5、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委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报告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4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中秋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吴建先生,独立董事于延国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左陈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谢贵兴先生。

二、问题征集方式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建议。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6日16: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rbgf@rainbowco.com.cn)或拨打电话(0513-80100206)的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