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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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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6版)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666号双子星广场A2东塔楼39层丰元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2、3、4、5、6、8、9、10、11、12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7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2、7、8、9、11、12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5月21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王成武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监事朱涛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治理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系基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编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且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且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 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56.15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332,520.16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2024年4月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312.90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812.36万元,其中1,316.71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95.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所致。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11.2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999,99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86,41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813,581.71元。截至2022年9月20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2024年12月公司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741.02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2,504.97万元,其中5,552.63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952.3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台儿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台儿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集贤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集贤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28,520.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520.3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126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6月28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8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7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7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30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4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7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11日,丰元锂能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9月1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4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7,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4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2月1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1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4月2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8月2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2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起,最晚不超过2025年11月25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10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20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956,553.09元(包含2024年7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8,679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9,523,466.79元(包含2024年12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452.2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