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4版)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8,949,861,466.90元、5,859,173,070.34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6.74%、25.70%。

四、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

公司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拟定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具体如下:

1、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为: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2、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上限为: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00%。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规划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1、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6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项目合伙人:毛玥明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芸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正宇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4、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具体金额需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经协商后最终确定。上述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拟使用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

(1)70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净值型产品、收益凭证、债券、固定收益产品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10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为标的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未到期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3、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4、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6、授权: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限,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信用、管理、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以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为标的的理财产品,其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金融监管政策调整、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流动性以及本金难以回收等风险。

公司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在公司上述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出详细规定,公司将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控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必要时公司将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同时公司将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也将根据自身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日常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

自本事项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9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境内、外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境内、外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累计担保额度等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事项,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该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总额度内,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性担保及主要为履约担保等的非融资性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上述担保额度可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担保有效期截止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

(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获调剂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及非独立董事签署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上海时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均为0元,对于调剂范围内的公司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4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时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时众”)

1、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时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7月25日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堡路38号2幢楼三层306-28室

4、法定代表人:丁晓静

5、注册资本:22,5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视频科技、电子科技、通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上海时众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9、经查询,上海时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分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软件”)

1、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分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5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27楼C座

4、法定代表人:王黎琳

5、注册资本:1,226.66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技术的设计、研究、开发,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维护;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的设计、开发、销售;自有技术成果的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分众软件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9、经查询,分众软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发生额,具体担保协议以实际签署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的融资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情况进行相关担保事项。

实际发生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境内、外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其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能有效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已审批担保额度约为5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23%。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0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自本事项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会和/或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2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度,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决策、依法运作、会议审议和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

(5)《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5、7-8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2、2024年8月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2024年10月2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运作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决策程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财务运作依法合规,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可靠。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事项。

(四)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对公司2024年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对公司资产造成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分红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并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方案均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实际经营和发展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现金流量状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及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运营的各个关键环节得到严格、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八)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流程规范透明,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十)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报告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控制知情人范围,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并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根据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要求,公司调整内部治理结构,将不再设立监事会,后续原监事会相关职能将融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治理体系,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在内部监督机构完成调整前,监事会将继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强化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履职监督,督促公司依法运作、规范管理,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努力促进公司治理水平动态优化,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对外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江南春先生;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孔微微女士;公司独立董事蔡爱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效果,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后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公司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