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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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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邮编:200335

电话:021-32579919

传真:021-32579996

邮箱:ldn297@yaboo-cn.com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陆丹娜女士简历

陆丹娜,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自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职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部;2023年4月至今任职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于2024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陆丹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行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 累计诉讼 、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目前,除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24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34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约13.03%,涉案股份合计约为503.51万股上市公司股票,破产管理人具有相应额度的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 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 文书的情况。对于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利息等费用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或仲裁结果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表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2024年年度报告》。

为能更好地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现状,并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定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入“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唐继勇先生、财务总监倪永善先生、董事会秘书尤鸿志先生、独立董事王淑政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28,244,408.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1,645,798.88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046,092.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428,244,408.41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41,645,798.88元。

2、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业务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商务秘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历史沿革:尤尼泰振青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以来进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之列,多次荣获“先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0年进入证监会首批46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1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201.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77.4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136.2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及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伏立钲,现任尤尼泰振青所合伙人,201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五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3家,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会计师:张建,现任尤尼泰振青所合伙人,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女士,现任尤尼泰振青所管理合伙人兼技术标准部主任,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26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

签字合伙人伏立钲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情况,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情况,近三年因项目执业受到的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尤尼泰振青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根据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公司初步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我们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非流动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75,452,139.37元。

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考虑包括客户的财务经营情况、预计客户回款的数额与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35,495,684.56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261,184.70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增加17,875,269.47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增加236,203.10元,合计增加坏账准备63,632,138.73元。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2024年度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583,797.54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满。鉴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等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平稳过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在公司换届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宗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战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宗辉、杨建东、张娜、于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发展及项目的顺利开展,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具体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按照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联董事张宗辉、杨建东、张娜、于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的经营发展需求及融资需求,公司的关联方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的融资需求,在该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进行融资安排及担保额度申请,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也将按照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财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需要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财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融资事项,对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财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关联董事张宗辉、杨建东、张娜、于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参投的产业基金进行清算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产业基金泉州永联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泉州永联”)普通合伙人的通知,决定对泉州永联基金进行清算并审议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投的产业基金进行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一)《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内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债转股收购三家电站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债转股收购三家电站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且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另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存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战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李存富、刘惠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发展及项目的顺利开展,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具体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按照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联监事李存富、刘惠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的经营发展需求及融资需求,公司的关联方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的融资需求,在该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进行融资安排及担保额度申请,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也将按照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财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需要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财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融资事项,对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财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关联监事李存富、刘惠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九)《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内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运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作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董运彦,中国国籍,1970年生,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隆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荣获第三届“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山东省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团成员,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行审核确认,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核查披露信息,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意见。

3、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五)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

2024年度,本人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为:

1、认真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能够认真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同时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还在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于蕾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六)监管事项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盛新能源)签订了《华沃水泥3.57MW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36.06万元。泉盛新能源为泉兴集团控制的公司,泉盛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发生时,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4年8月29日公司补充披露了该项关联交易。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张宗辉、总经理唐继勇、董事会秘书尤鸿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董事长张宗辉、总经理唐继勇、董事会秘书尤鸿志采取监管函的决定。

独立意见: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警示函》《监管函》,并根据《警示函》《监管函》的要求,已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范,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下转292版)

(上接2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