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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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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加强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将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部门人员强化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公司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性地履行职责。不断改善公司治理薄弱环节,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董运彦

2025年4月27日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克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作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4年12月13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克山,中国国籍,1969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报告期内任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同时兼任天津分所负责人。本人自2023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12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相关职位。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行审核确认,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核查披露信息,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意见。

3、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五)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

2024年度,本人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为:

1、认真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能够认真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同时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还在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于蕾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监管事项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盛新能源)签订了《华沃水泥3.57MW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36.06万元。泉盛新能源为泉兴集团控制的公司,泉盛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发生时,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4年8月29日公司补充披露了该项关联交易。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张宗辉、总经理唐继勇、董事会秘书尤鸿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董事长张宗辉、总经理唐继勇、董事会秘书尤鸿志采取监管函的决定。

独立意见: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警示函》《监管函》,并根据《警示函》《监管函》的要求,已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范,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加强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将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部门人员强化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公司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性地履行职责。不断改善公司治理薄弱环节,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孙克山

2025年4月27日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淑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作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淑政,中国国籍,1969年生,中共党员,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明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枣庄市律师协会行业党委委员,枣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共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意见。

3、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四)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

2024年度,本人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为:

1、认真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能够认真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同时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还在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聘任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于蕾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六)监管事项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盛新能源)签订了《华沃水泥3.57MW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36.06万元。泉盛新能源为泉兴集团控制的公司,泉盛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发生时,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4年8月29日公司补充披露了该项关联交易。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张宗辉、总经理唐继勇、董事会秘书尤鸿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董事长张宗辉、总经理唐继勇、董事会秘书尤鸿志采取监管函的决定。

独立意见: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警示函》《监管函》,并根据《警示函》《监管函》的要求,已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范,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加强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将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部门人员强化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公司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性地履行职责。不断改善公司治理薄弱环节,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王淑政

2025年4月27日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于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作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蕾,中国国籍,1985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合伙人。现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

2024年度,本人在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为:

1、认真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能够认真监督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同时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参与讨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计划,对有关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及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还在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参与了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于蕾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六)公司收到监管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泉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盛新能源)签订了《华沃水泥3.57MW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PC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36.06万元。泉盛新能源为泉兴集团控制的公司,泉盛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发生时,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4年8月29日公司补充披露了该项关联交易。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张宗辉、总经理唐继勇、董事会秘书尤鸿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董事长张宗辉、总经理唐继勇、董事会秘书尤鸿志采取监管函的决定。

独立意见: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警示函》《监管函》,并根据《警示函》《监管函》的要求,已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范,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加强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将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部门人员强化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公司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性地履行职责。不断改善公司治理薄弱环节,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障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加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于蕾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与泉兴集团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中心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0万元,确认2024年度与泉兴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为858.77万元,该交易为面对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预计对泉兴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20,000万元;

与关联方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蔓供应链”)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176.52万元,确认2024年度朴蔓供应链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对朴蔓供应链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500万元;

与关联方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蔓商业”)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0万元,确认2024年度朴蔓商业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对朴蔓商业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500万元;

与关联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3,205.95万元,确认2024年度泉为科技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预计对泉为科技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5,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及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0579412233

注册地址:枣庄市高新区光源路7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宗辉

注册资本:55663.3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对能源项目投资;对工业、农业、商业、房地产业、个人消费及高科技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和商业信息咨询;钢材、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劳保用品、电线电缆、矿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橡胶制品、水泥、水泥熟料、煤炭、焦炭、建材销售;经营进出口贸易。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蔬菜种植;物业管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54,988万元,净资产32,368万元,营业收入6,002万元,净利润1,010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泉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泉兴科技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的依法存续,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3MA8LJNF29L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碧阳镇丰梧村程家山村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柯昌涛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258万元,净资产425万元,营业收入362万元,净利润-89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黄山朴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前副总经理褚衍玲女士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的依法存续,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3MA2RJEFU89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碧阳镇丰梧村丰口丰乐路1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柯昌涛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票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乐器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谷物种植;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休闲观光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游乐园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7,940万元,净资产2,918万元,营业收入937万元,净利润-590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黄山朴蔓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前副总经理褚衍玲女士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的依法存续,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385563203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南阁西路1号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雷心跃

注册资本:1600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07,603.58万元,净资产7,721.25万元,营业收入20,555.83万元,净利润-7,075.43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的依法存续,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系按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按照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而预计发生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5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内外部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发展及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 公司、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贷款拟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授信与担保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 截止目前,(1)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向青岛银行薛城支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25年1月3日起至2026年1月3日止,由公司和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提供担保。(2)山东雅百特向青岛银行薛城支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25年1月6日起至2026年1月6日止,由公司和泉兴集团提供担保。(3)山东雅百特向青岛银行薛城支行借款2,77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止,由公司和泉兴集团提供担保。(4)山东雅百特向青岛银行薛城支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由公司和泉兴集团提供担保。(5)公司向泉兴集团借款3,000万元。(6)公司向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科技”)借款700万元。(7)山东雅百特向枣庄市财融应急转贷基金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8)山东雅百特向枣庄银行市中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止,由公司和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集团”)提供担保。(9)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复凯”)向枣庄银行市中支行借款8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由公司和财金集团提供担保。(10)山东中复凯向枣庄市财融应急转贷基金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借款金额合计18,27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58%。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发展及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内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内外部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二、公司、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贷款拟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关联方为: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贷款拟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其中关于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关联方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公司、子公司、关联方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前述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授信及担保议案之日止。

三、授权事项

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办审批具体授信、担保事宜,总经办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五、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1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继勇

经营范围: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的制作、安装、设计、研发;金属板定型加工;金属板及配套材料的制作及销售;新材料的设计、研发、销售;软件的开发运用及销售;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专业承包;钢结构、幕墙配件的制作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百货的销售;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安装、调试以及组件的销售;贸易进出口;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房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商务咨询服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和信用卡业务及国家禁止的除外);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2,647.31万元,净资产25,107.98万元,营业收入22,186.11万元,净利润-3,776.24万元。

(二)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矿区街道北马路2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缪立飞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4,091.70万元,净资产5,472.26万元,营业收入10,989.93万元,净利润-5,851.58万元。

(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17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74572.965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继勇

经营范围:金属屋面、墙面围护系统新材料的设计、研发;软件开发;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的安装调试;建筑工程设计、咨询;金属板及配套材料、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组件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的,按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3,941.49万元,净资产40,984.20万元,营业收入34,293.49万元,净利润-20,104.61万元。

六、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枣庄市高新区光源路77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55663.3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宗辉

经营范围:对能源项目投资;对工业、农业、商业、房地产业、个人消费及高科技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和商业信息咨询;钢材、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劳保用品、电线电缆、矿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橡胶制品、水泥、水泥熟料、煤炭、焦炭、建材销售;经营进出口贸易。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蔬菜种植;物业管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54,988万元,净资产32,368万元,营业收入6,002万元,净利润1,010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无内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16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建东

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担保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6.11亿元,净资产17.11亿元,营业收入10,368.48万元,净利润1,109.06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AA+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授信额度为预计授信额度,最终以内外部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本公告为预计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有公司、子公司及关联方与银行等内外部机构根据实际申请的综合授信协商确定。

八、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了满足日常资金周转,保证资金流动性,向银行等内外部机构申请授信,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1、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发展及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较好,具有较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借款金额18,27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58%。公司及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为14,8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11%;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0,8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35%,为此向关联方担保提供的反担保总额度为10,8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35%。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十、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2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