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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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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2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3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8日在紫光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晓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24年度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本年度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572,434,477.2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570,446.44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12,987,705,801.49元,减去已支付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400,411,182.36元,以及因收购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30%股权及将其剩余19%股权的期权远期安排确认金融负债等事项导致未分配利润冲减3,702,827,210.63元,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0,431,331,439.31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2,860,07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14,505,990.55元,合并未分配利润尚余10,216,825,448.76元。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保证了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形成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也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快海外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形象,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逐项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均为新股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一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境外资本市场状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境内外有关监管机构审批进展及其他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初步拟定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和(2)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规模

在符合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或获豁免)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和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317,786,600股H股新股,即不超过公司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约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在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拟再发行不超过47,667,900股H股新股,占H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数的约1.48%)。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与委托的承销商(或其代表)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参与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公众投资者、其它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国际惯例,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境外投资者利益、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行风险及投资者接受能力等情况下,按照国际市场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参照公司A股股票估值水平、可比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及监管机构批准范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整体协调人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能有所不同,但应严格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所指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公开发售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的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设定“回拨”机制。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分别的超额认购倍数(经回拨后)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时间、订单大小、价格敏感度、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其中,配售比例将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邀请或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刊发正式招股说明书后,方可于香港及其他允许的司法管辖区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八、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日期根据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或配售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孰晚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下列事项,包括研发投入、意向收购、业务销售网络拓展和补充一般运营资金等。

此外,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审批及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告的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在扣除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适用)后,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逐项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2023年12月29日新修订并于202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一)《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十三、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启动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事宜,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会计师,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时,本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2024年内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有效,财务运作规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对外投资及重大资产购买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外投资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一03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各类资产减值的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累计计提金额为人民币1,024,796,858.39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

1、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 应收票据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公司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维修备件及部分库存商品,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确认减值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贷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贷款业务形成的债权实行五级分类,分别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根据资产的期末余额分别计提0%、2%、25%、50%、100%的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年末对无形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当存在市价大幅度下跌等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年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473,665,866.94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2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24年度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本年度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572,434,477.2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570,446.44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12,987,705,801.49 元,减去已支付 2023 年度普通股股利400,411,182.36元,以及因收购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30%股权及将其剩余19%股权的期权远期安排确认金融负债等事项导致未分配利润冲减3,702,827,210.63元,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0,431,331,439.31 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2,860,079,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14,505,990.55元,合并未分配利润尚余10,216,825,448.76元。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14,505,990.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13.6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14,505,990.55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614,917,172.91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1.62%,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2,434,477.2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14,505,990.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2024年度公司有重大投资,在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2024年,公司以“算力x联接”战略为内核驱动,把握技术趋势,聚焦行业应用,抢抓市场机会,进一步夯实“云一网一安一算一存一端”全栈业务布局,强化智算技术创新和大模型行业应用探索,推进算力多元化与联接标准化,为行业客户提供领先的智算解决方案。公司作为数字化及AI解决方案领军企业,所处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空间广阔,同时面对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快速发展和演进,公司坚持技术创新为核心引擎,积极布局新技术和人工智能的行业应用,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51.02亿元,不断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资源的有效聚焦和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围绕智算、国产化等重点领域,加快研发和产品布局,加大海外市场投入力度,创新商业模式,努力提升盈利水平。202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的方式完成了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30%股权的收购,支付交易价款21.43亿美元,上述交易增加了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及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同时,公司需要大量的运营资金支持保证业务稳定发展及良好的偿债能力。

(2)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补充日常运营资金、开展战略投资及平衡资本结构等,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为股东创造长期的回报和投资价值。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将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同时公司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3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财务报表项目合计金额分别为43,526.37万元和56,629.25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9%和0.65%。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一03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各类资产减值的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1-3月累计计提金额为人民币181,492,213.2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

1、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 应收票据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公司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维修备件及部分库存商品,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1-3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1-3月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人民币107,298,339.00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2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

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深化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加快海外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形象,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即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本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2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8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C.1.8条守则条文的要求及相关的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惯例,公司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以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最终以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遵循经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3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裁王竑弢先生、独立董事周绍朋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秦蓬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蔚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15:00之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2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8日,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考虑到安永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安永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76年起在中国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同时系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审计机构相关资料,对安永香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安永香港具备相关执业资质,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作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2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信息”)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集团”)下属从事ICT基础设施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及其子公司紫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电子商务”)、紫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供应链”)、紫光数码科技(岳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岳阳”)、紫光晓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紫光晓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晓通(香港)”)系公司下属主要从事ICT分销业务的子公司。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新华三集团为新华三信息、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及其子公司、苏州紫光数码为其子公司向厂商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如下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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