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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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主要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及其他表述方面的修订,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作实质性修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5-023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至5月15日(星期四)15: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fjlm.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增强与投资者的交流,方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公司治理、未来发展等相关内容,公司将于2025年5月16日10:30-11: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30-11: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独立董事代表届时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6日上午10: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至5月15日(星期四)15: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fjlm.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电话:0597-2962796
邮箱:investor@fjlm.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5-021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坚定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全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实现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深度认可,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董事会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一)深耕核心业务,拓展市场版图
作为在环卫领域深耕二十余载的行业领军企业和国内环卫领域首家主板上市公司,公司持续巩固在城市环卫服务领域的优势地位。围绕人居环境治理的前中后端,以科技为引领,构建了涵盖智能装备制造、环境产业生态运营、资源循环等的完整产业链体系,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2025年,公司计划加大在重点区域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参与各地环卫服务项目招投标,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较快、对环卫服务质量要求较高的城市,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二)强化科创研发,引领行业发展
紧跟环卫服务市场化和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公司持续加大在大数据、AI、云计算、物联网等前沿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2025年,将重点加强AI技术在环卫场景的深度应用研发,优化自研算法团队,提升“CITIBOT”城市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智能化水平和作业效率。同时,积极探索新能源环卫装备的技术突破,加大电动化产品研发力度,推出更多适配不同作业场景、具备更高续航能力和环保性能的电动环卫车辆,以满足市场对绿色、智能环卫装备的需求,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三)培育新质生产力,探索新兴业务
为应对行业发展新趋势,公司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探索新兴业务领域。2025年,将聚焦环卫服务与新兴技术融合的创新业务模式,如开展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环卫设施远程运维服务,利用大数据分析优化环卫作业路线规划和资源配置,提升环卫服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2025年公司将对主营业务进行迭代优化。在环卫服务项目运营中,引入精细化管理模式,对作业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制定详细的操作标准和质量考核体系,确保每个环节都能高效执行。同时,公司将积极布局新兴市场。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环卫市场、城市更新过程中的环卫一体化服务市场等新兴领域。加大市场调研力度,提前谋划业务布局,通过与当地政府、企业合作等方式,快速切入新兴市场,挖掘潜在业务增长点。
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
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机制,确保各治理主体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衡。2025年,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定期对公司各项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和合规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保障公司运营的规范、稳健。
(二)深化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提升决策科学性
深入贯彻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优化独立董事选聘机制,选拔具有丰富行业经验、财务和法律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充实公司董事会决策力量。加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深度融合。2025年,计划组织独立董事参与公司重大项目调研和战略规划制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加强“关键少数”管理,提升团队执行力
高度重视对公司“关键少数”的管理和培养,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2025年,健全“关键少数”绩效考核机制,将公司经营业绩、战略目标达成情况与“关键少数”的薪酬、晋升挂钩,激励“关键少数”积极履行职责,提升团队执行力。同时,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定期组织参加行业研讨会、培训课程等活动,拓宽视野,提升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强化信息披露透明度,多渠道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一)优化信息披露机制,提升披露质量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深度、广度和准确性。2025年,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进一步细化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科创研发成果等关键信息披露内容,增加行业对比分析和前瞻性信息,为投资者提供更具价值的决策参考。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把关,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二)拓展沟通渠道,加强投资者互动
构建多元化、立体式投资者沟通平台,除常态化的业绩说明会、调研接待、投资者热线、E互动平台外,2025年将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及时发布公司重要信息和动态,以更直观、便捷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此外,举办线上线下投资者交流活动,邀请投资者走进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现场实地参观考察,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业务和发展战略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和信心。
四、重视股东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一)优化分红政策,稳定股东收益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股东分红政策。2025年,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确保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并根据盈利情况适时调整分红方案,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分红方式,丰富股东回报形式。
(二)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升服务质量
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2025年,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权等方式,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表决权。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高效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和建议,提升投资者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年,在即将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公司拟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一键通”服务,通过科技赋能手段,提醒投资者参会,便利投资者投票,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提供便利,维护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举措的实施进展情况,定期评估行动效果并进行动态调整。始终坚持聚焦主营业务,以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升经营质量;以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为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5-015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一、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为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打包贷款、保理(含供应链类)、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票据池业务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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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以及与各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表所列的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拟分别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对其在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相应的担保,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是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5-016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4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4亿元,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42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新增的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存量担保及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2.42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对外担保实际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六枝特区龙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枝特区龙马”)向兴业银行贵阳分行提出融资额度1.74亿元、贷款期限15年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龙马环境服务(福州仓山)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龙马环境服务(福州仓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山福龙马”)申请开立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分离式履约保函,并同意为上述分离式保函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7日、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74亿元的担保,在该次授权下,公司为海口龙马环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龙马”)和澳门龙寰清洁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龙寰”)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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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36.4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79,209,629元,除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二)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综合分析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继续开展的对外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融资类保函、非融资类保函(投标、履约、质量保函等)、信用证等各类子公司开展业务所需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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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所示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2、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及是否具有反担保措施等情况,以届时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4、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向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5、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法定代表人可在权限范围内在公司内部进行分级授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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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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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度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澳门龙寰设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始营业,尚无财务指标及负债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7.42亿元的担保,其中对子公司新增的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次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存量担保及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2.4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一年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公司及相关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类型以及签约时间等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方签署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对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中,部分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自身资金不足或资质等原因目前无法同比例提供担保,在后续具体执行中,公司将严格评估担保风险及结合银行实际要求该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确保风险的可控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42亿元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及时有效地为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供支持;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2.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1%,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未超过公司授权的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5-013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8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443,767.61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9,687,721.42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80,087,045.3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9,774,766.78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65,638,003.83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1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最终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2024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比例。如后续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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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5-018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和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内容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执行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产生如下影响:2023年营业成本增加4,013,623.21元,销售费用相应减少4,013,623.21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更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5-017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在授权期限和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进行现金管理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但受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品种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2)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35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