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61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13,320,470.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相关业绩承诺对象在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244,222.61万元,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为262,643.41万元,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为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107.54%。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规定计算,业绩承诺对象截至2024年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大于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对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重组中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145.94亿元,较重大资产重组中标的资产评估值117.09亿元提升28.85亿元,未有减值情况发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均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6.1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关联董事王大树先生、李书锋先生、翟业虎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关联委员王大树先生、李书锋先生、翟业虎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6.2审议通过了《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关联董事粘建军先生、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张学伟先生、韩璐女士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关联委员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16.3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薪酬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大树先生、李书锋先生、翟业虎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均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投资、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投资、经营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向全资子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中绿电(烟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塔可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增资16.42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其5家全资子公司增资7.35亿元,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对其6家控股子公司增资8.6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向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鄯善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康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增资8.63亿元。同时,关联方华美胜地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同步增资8.2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张学伟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2025年,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累计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317.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张学伟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3:00在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3.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王大树先生、李书锋先生、翟业虎先生的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2.聘任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度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立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一一验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审验了公司截至2024年4月25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经审验,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81,632.00股,发行价格8.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99,994.2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5,283,018.82元(不含增值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86,869.4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2,430,105.96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04,081,632.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578,348,473.96元。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2,066,602,352.00元,股本为人民币2,066,602,352.00元。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认为立信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议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监管关注事项、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与立信及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2025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初步审计意见,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关键审计事项、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司独立性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意见,并与其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关键审计事项、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40,214,222.41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572,744.14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69,423,061.9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次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942,306.19元,占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56,894,383.96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13,320,470.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3,320,470.40元,即年度现金分红,未实施股份回购,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98%。
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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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统筹考虑了行业发展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1.议案14、15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其他议案为非关联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2.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4年度述职。
(二)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3-10、12-15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9、11、12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股东大会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5年5月19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昌杰
联系电话:(010)85727713
电子邮箱:cgeir@cg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其他报告文件
4.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ZLD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由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李海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晓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因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存在关联关系,各位监事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9.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0号)核准,公司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408.16万股,发行价格为8.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56.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243.0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4月26日全部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548号)。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6,352.02万元,其中:青海乌图美仁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累计投入43,306.91万元,青海茫崖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累计投入57,123.0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5,922.0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2,688.0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797.0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立管理台账,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共开设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就有关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全资子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全资子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青海格尔木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及青海茫崖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6,352.02万元(其中:青海乌图美仁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累计投入43,306.91万元,青海茫崖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累计投入57,123.0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5,922.0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2,688.0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797.09万元)。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1,013.66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6.6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887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8月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2,688.0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797.09万元),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移交生产验收、电网配套送出线路建设等因素,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青海乌图美仁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青海茫崖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5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8
为加快推进新疆区域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营,助推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四五”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绿电”)拟与关联方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胜地公司”)向其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况
1.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部分新能源项目如期建设运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及关联方华美胜地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中绿电”)、鄯善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鄯善中绿电”)、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里坤中绿电”)、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中绿电”)、阜康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中绿电”)、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中绿电”)6家控股子公司增资16.92亿元,其中新疆中绿电增资8.63亿元,华美胜地公司增资8.29亿元。本次增资用于建设中绿电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绿电鄯善县400万千瓦光伏项目、中绿电三塘湖30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绿电十三间房30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绿电阜康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中绿电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华美胜地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与华美胜地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8.63亿元(其中,新疆中绿电向托克逊中绿电增资274.07万元、鄯善中绿电增资28,258.72万元、巴里坤中绿电增资8,655.17万元、哈密中绿电增资32,453.66万元、阜康中绿电增资9,649.48万元、木垒中绿电增资7,014.2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3%,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0%。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近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3.79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张学伟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暨交易对手方
1.公司名称: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5日
3.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楼21层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MACLUEJQ3D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景海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洗浴服务;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对外承包工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出租;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中介代理服务;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旧货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日用家电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摄影扩印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珠宝首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华美胜地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10.存在的关联关系
新疆中绿电与华美胜地公司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华美胜地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暨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11.经查询,华美胜地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12.华美胜地公司财务状况
华美胜地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子公司
1.公司名称: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5日
3.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楼21层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MACLUECR7Q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新疆中绿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新疆中绿电非失信责任主体。
11.新疆中绿电财务状况
新疆中绿电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绿电(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5月31日
3.住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孵化大楼429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22MADNCQMR9L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完成后,托克逊中绿电为新疆中绿电的控股子公司。
10.经查询,托克逊中绿电非失信责任主体。
11.托克逊中绿电财务状况
托克逊中绿电尚无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二)鄯善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鄯善县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7日
3.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鄯善工业园区新城西路5068-8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21MACMC2FN3N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完成后,鄯善中绿电为新疆中绿电的控股子公司。
10.经查询,鄯善中绿电非失信责任主体。
11.鄯善中绿电财务状况
鄯善中绿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绿电(巴里坤)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5月31日
3.住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军民团结路8号2楼201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521MADMX97L1J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完成后,巴里坤中绿电为新疆中绿电的控股子公司。
10.经查询,巴里坤中绿电非失信责任主体。
11.巴里坤中绿电财务状况
巴里坤中绿电尚无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四)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绿电(哈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5月31日
3.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路1号紫馨花苑商住楼四楼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502MADM0G6610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完成后,哈密中绿电为新疆中绿电的控股子公司。
10.经查询,哈密中绿电非失信责任主体。
11.哈密中绿电财务状况
哈密中绿电尚无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五)阜康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阜康市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7日
3.住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乌奇公路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2MACMBYJG37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完成后,阜康中绿电为新疆中绿电的控股子公司。
10.经查询,阜康中绿电非失信责任主体。
11.阜康中绿电财务状况
阜康中绿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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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绿电(木垒)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5月31日
3.住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民生工业园区新型产业及轻工业区二区综合楼一楼办公室103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8MADNCMQ61X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王尧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完成后,木垒中绿电为新疆中绿电的控股子公司。
10.经查询,木垒中绿电非失信责任主体。
11.木垒中绿电财务状况
木垒中绿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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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与关联方华美胜地公司按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双方合资的6家子公司进行增资,主要是用于建设中绿电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绿电鄯善县400万千瓦光伏项目、中绿电三塘湖30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绿电十三间房300万千瓦风电项目、中绿电阜康13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中绿电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疆中绿电与关联方华美胜地公司根据相关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按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同步向双方合资的6家子公司进行增资。
六、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与关联方华美胜地公司以自有资金按持股比例共同向部分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旨在加快推进新疆地区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展,有利于推进公司装机规模的提升,有助于实现公司“十四五”发展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综合实力和行业竞争力。关联方的共同增资行为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对策:未来宏观经济走势以及新能源行业政策等变化将可能给公司的新能源项目开发进展及投资收益带来一定不确定性。为此,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督导相关控股子公司密切跟踪国家及区域新能源市场情况,科学研判行业政策,保持与电网公司的密切沟通,加强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全流程管控,助推项目早投产、早发电、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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