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73版)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表指示行使表决权,如果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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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24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十一点在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12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OA、微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现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虎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及相关部室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了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公司对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6.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7.关于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8.关于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度ESG报告》。
9.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谨慎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1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议案1、2、3、4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35
转债代码:127027 转债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
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完成对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窑街煤电”)100%股权的收购,窑街煤电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2023年、2024年,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聘请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信评估”)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业绩承诺资产一、业绩承诺资产二、油页岩二期项目进行了减值相关评估工作,本次收购资产完成业绩承诺,未发生减值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39号《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化集团”)发行1,622,773,446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459,492,449股股份、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924,643股股份购买资产,合计发行股份2,103,190,538股购买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窑街煤电公司)100.00%的股权。
窑街煤电公司100.00%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2〕565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作价人民币7,529,442,128.74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公司发行2,103,190,538股股份作为交易对价。
2022年12月30日,窑街煤电公司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持有窑街煤电公司100%的股权,窑街煤电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盈利预测补偿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交易对方能化集团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能化集团对收购资产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煤矿、窑街煤电集团天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一”)以及33项与主业相关的专利权(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二”)(业绩承诺资产一和业绩承诺资产二统称为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净利润/收益额累计数进行承诺。
(一)业绩承诺期间
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承诺期间(即“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即标的资产交割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2022年12月30日,窑街煤电公司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窑街煤电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利润补偿期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
(二)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资产一
(1)业绩承诺资产一的范围、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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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承诺资产一承诺累计净利润
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资产一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年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当年年末累计预测净利润。当年年末累计预测净利润为相应年度预测净利润累计之和。即,在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承诺累计净利润分别为160,460.80万元、238,995.40万元、321,554.94万元,三年累计为321,554.94万元。
(3)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净利润数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将按以下公式计算业绩承诺资产一业绩补偿金额及对应的股份补偿数:
业绩承诺资产一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一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一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一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资产一交易作价×乙方在窑煤集团的持股比例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的,按0计算。
业绩承诺资产一应当补偿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资产一业绩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能化集团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能化集团应补偿股份数量中不足1股的按1股补偿。
2.业绩承诺资产二
(1)业绩承诺资产二的范围、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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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承诺资产二承诺累计收益额
根据协议约定,业绩承诺资产二于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年末累计实现的收益额不低于当年年末累计预测收益额。当年年末累计预测收益额为相应年度预测收益额累计之和。即,在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承诺累计收益额分别为4,154.62万元、6,468.92万元、8,320.36万元,三年累计为8,320.36万元。
(3)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业绩承诺资产二收益额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将按以下公式计算业绩承诺资产二业绩补偿金额及对应的股份补偿数:
业绩承诺资产二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二截至期末累计承诺收益额-业绩承诺资产二截至期末累计实现收益额)÷业绩承诺期间各期业绩承诺资产二承诺收益额之和×业绩承诺资产二交易作价×乙方在窑煤集团的持股比例-累计已补偿金额。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0的,按0计算,即已经补偿部分不冲回。
业绩承诺资产二应当补偿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资产二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5026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XYZH/2024YCAS1B0090),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011396号),业绩承诺资产一及业绩承诺资产二均已完成承诺净利润/收益额,未触及补偿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业绩承诺资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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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3年、2024年业绩承诺资产一累计实现净利润(扣非经损益及利息后)505,585.80万元,累计完成率为157.23%,已达到2022一2024年度承诺净利润,未触及补偿义务。
2.业绩承诺资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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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023年、2024年业绩承诺资产二分别实现收益额为5,449.06万元、3,309.33万元、2,299.05万元,累计收益额为11,057.44万元,已达到2022一2024年度承诺收益额,未触及补偿义务。
四、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一)资产减值测试约定
1.业绩承诺资产一
在补偿期间届满后,对业绩承诺资产一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补偿金额:若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乙方需另行补偿,补偿上限为对应资产交易作价。
业绩承诺资产一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资产一交易作价-业绩承诺资产一截至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至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业绩承诺资产一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一期末减值额-乙方已补偿的金额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资产一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在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应补偿股份数量中不足1股的按1股补偿。
乙方应向甲方补偿的业绩承诺资产一业绩补偿金额与业绩承诺资产一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之和以业绩承诺资产一交易作价为金额上限。
2.业绩承诺资产二
在补偿期间届满后,应当对业绩承诺资产二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业绩承诺资产二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将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
业绩承诺资产二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资产二交易作价-业绩承诺资产二截至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价值-评估基准日至业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业绩承诺资产二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二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金额。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资产二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
补偿金额上限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业绩承诺资产二各期补偿金额与业绩承诺资产二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之和以业绩承诺资产二交易作价为金额上限。
3.关于油页岩二期项目减值测试的特别约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约定,关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油页岩炼油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油页岩二期项目”)合同纠纷一案,在补偿期间届满后,应当对油页岩二期项目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如产生资产减值损失,则由能化集团以期末减值额单独进行现金补偿。
油页岩二期项目期末减值额=油页岩二期项目作价+业绩承诺期内油页岩二期项目建设投入金额-业绩承诺期末油页岩二期项目评估价值
(二)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1.减值测试评估、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了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鹏信矿采评报字〔2025〕12号)、《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鹏信矿采评报字〔2025〕13号)、《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鹏信矿采评报字〔2025〕14号)、《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露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鹏信矿采评报字〔2025〕15号)、《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矿井采矿权评估报告》(鹏信矿采评报字〔2025〕16号)、《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窑街煤电集团天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205号)、《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33项专利权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204号)、《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油页岩炼油二期在建项目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203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5〕第011395号)。
(二)减值测试计算及结论
1.业绩承诺资产一
(1)减值测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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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值测试结论
业绩承诺资产一期末减值额小于零,未发生减值。
2.业绩承诺资产二
(1)减值测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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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值测试结论
业绩承诺资产二期末减值额小于零,未发生减值。
3.油页岩二期项目在建工程
(1)减值测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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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值测试结论
油页岩二期项目期末减值额小于零,未发生减值。
五、结论
公司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资产一、资产二均已实现承诺业绩,无需进行补偿。业绩承诺资产一、资产二及油页岩二期项目期末减值额均小于零,未发生减值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专项审核报告》;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25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暂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股份总数5,351,802,6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3,922,576.9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发展。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是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说明
1.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利润分配方案还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28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5年4月27日,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类商品、物资、工程及服务等,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原材料及提供相关服务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主要为控股股东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化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能化集团直接控股子公司包括: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煤集团”)、甘肃瑞赛可循环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赛可循环”)、甘肃能化金昌能源化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化工”)、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甘肃能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煤设计院”)、甘肃刘化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刘化工程”) 、甘肃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开投”)等。
靖煤集团下属企业包括: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刘化集团”)、甘肃靖煤晶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虹置业”)、靖远煤业伊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犁公司”)。
瑞赛可循环下属企业包括:甘肃瑞赛可兴元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赛可兴元”)、甘肃金能科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科源”)、甘肃绿锦环保功能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锦环保”)、甘肃派仕得矿井充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派仕得”)、甘肃山丹大马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丹大马营”)。
甘肃能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贸易公司”)下属企业包含甘肃能化煤炭储运有限公司(简称“能化储运”)。
甘肃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煤开投”)下属企业包含张掖青阳煤业有限公司(简称“青阳煤业”)。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2024年4月12日、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0,749.39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39,039.93万元,向关联方销售41,709.46万元。2024年,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65,525.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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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能化集团及下属企业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材料、物资、工程、服务等,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材料、服务等,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8,857.11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33,424.14万元,向关联方销售25,432.97万元。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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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关联方企业和单位较多,预计发生的电话费及网费、培训费、劳务费、设计监理费、设备租赁等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上表分类汇总列示。
四、关联方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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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关联方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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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企业中,能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靖煤集团、瑞赛可循环、金昌化工、兰煤设计院、交易中心、刘化工程为能化集团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刘化集团、晶虹置业、伊犁公司为靖煤集团全资子公司,金能科源、瑞赛可兴元、绿锦环保、派仕得、山丹大马营为瑞赛可循环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青阳煤业为甘煤投控股子公司,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系公司关联法人。
能化集团为国有大型投资集团,瑞赛可循环从事房地产开发、酒店及餐饮等服务,靖煤集团主要为生产经营提供后勤保障相关服务,伊犁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技术服务,晶虹置业主要从事酒店管理、商贸物流等业务,金昌化工、青阳煤业正在实施项目建设,与公司发生少量关联交易。其余企业均是公司煤炭、电力、化工等核心业务及其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状况稳定,主营业务突出,现金流和支付能力相对稳定,在供应端有充分的业务资质和较强的生产、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应遵守的原则
1.公司与关联方互相提供产品和服务时,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基本原则,双方有权依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同时亦应履行相应的服务义务。
2.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服务和产品的条件将不低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的条件,并给予优先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如有第三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条件优于关联方,公司将选择从第三方获取相同或相似产品和服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关联方发出终止该等产品与服务采购的通知。
4.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以及质量要求等以及行业标准。
(二)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价格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定价的,遵从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依据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
3.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指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4.依据属性和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采购程序应当通过招标程序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价格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
(三)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的产品采购和销售按照同类产品同期市场价格定价,与公司其他客户和供应商定价政策一致;水电费等交易参照政府文件定价;经营场地和办公场所、设备租赁按照当地同类市场价定价。
(四)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交易款项支付按照具体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在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双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协商签署相关的具体协议和专项合同,协议经双方签署和盖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主要基于满足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严格遵循“地域就近、价格从优、成本节约”的原则,开展包括原材料、物资设备、工程施工、宾馆餐饮、设计咨询、技术培训及物业服务等在内的经营性采购。通过充分利用关联方在生产、施工、场地、技术支持和劳务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有效契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有助于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用工成本和整体运营支出,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提供煤炭、物资、机械、水电等产品,以及劳务输出、技术培训、通讯服务、设备维修维护和租赁等多元化服务。通过向关联方销售煤炭产品,公司进一步拓宽了销售渠道,在煤炭市场下行时,能够增加销售收入;向关联方提供机械产品销售及水电、通讯、培训等服务,能够发挥公司作为生产服务型企业在资产配置、区域布局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提升公司人员工效、资产利用率和整体营收水平。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严格按照分项或分类交易的规范合同执行,对交易价格、付款方式均有明确约定,交易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促进双方经营业务的协同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在商品供应、劳务及服务提供方面具有一定的地域、价格和便利性优势,但交易均处于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煤炭产品占公司煤炭总销量的比重较低,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政府定价、招标定价或统一公平的市场价格机制,交易定价公允透明,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审核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36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626,645.72万元,大修理费16,877.58万元,具体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
2025年,公司计划固定资产投资626,129.72万元,主要包含以下项目:
1.靖煤公司330,358.38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用43,200万元,维简项目11,536.5万元,更新改造项目13,068.16万元,财政资金项目3,736.37万元,环境恢复治理项目1,867.91万元,科研与创新项目(自筹)1,839.79万元,项目建设255,109.65万元。
2.窑煤公司213,640.94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用28,550.7万元,维简项目7,394.34万元,更新改造项目24,557.5万元,项目建设153,138.4万元。
3.售电公司34.4万元,主要包含日常运营相关设备、仪器等购置。
4.新区2×1000MW火电项目82,000万元。
5.总部司库建设96万元,主要是购置硬件设备。
二、无形资产投资
2025年,公司无形资产投资516万元,主要是公司总部司库建设软件投资396万元,售电公司售电技术支撑平台建设120万元。
三、大修理费
2025年,公司计划大修理费16,877.58万元,其中:靖煤公司12,253.12万元,窑煤公司4,624.46万元。
四、新设立子公司计划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省属企业投资新设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甘国资 发改革〔2023〕191号)要求,2025年,公司计划新设一户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兰州新区2×1000MW火电项目管理工作。
五、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投资的预算安排,投资计划的实施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投资计划调整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30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概述
1.授信额度:2025年公司综合授信额度985,100万元。其中:借新还旧贷款111,100万元,经营性补充流动资金贷款170,000万元,办理银行保函、签发承兑汇票及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等304,000万元,项目建设贷款400,000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本部100,000万元。
(2)靖煤公司633,000万元,其中:靖煤公司本部250,000万元,白银热电公司30,000万元,煤一公司5,000万元,银河公司5,000万元,华能公司3,000万元,景泰煤业30,000万元,刘化化工130,000万元,庆阳发电公司180,000万元。
(3)窑煤公司249,100万元,其中:窑煤公司本部199,100万元,天宝煤业50,000万元。
(4)售电公司3,000万元。
2.授信对象:各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3.使用期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之日止,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协商确定,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期限依据项目建设期及还款计划与银行协商确定。
4.使用方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5.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业务、项目贷款以及银行保函业务等。借款利率、签发承兑保证金的存入比例、保函费用、抵押等具体事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二、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的及管理机制
本次综合授信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各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额度不受限制,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灵活调配。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提款、还款等资金运作,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存量贷款及项目贷款按原决议持续有效,如有超出原决议授信额度范围的新增事项,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将进行额度动态调配,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和项目建设进度,在系统内进行授信额度的合理分配与调剂,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和规范性,确保授信资金合规使用,切实防范资金风险。
三、决策程序及组织实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金融机构、筹资方式和使用额度,并办理有关筹资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52 证券简称:甘肃能化 公告编号:2025-32
债券代码:127027 债券简称:能化转债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按照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含保证、抵押质押等,预计担保金额合计703,000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000万元,其中: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窑煤公司”)100,000万元,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靖煤公司”)100,000万元。
2.全资子公司靖煤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53,000万元,其中:靖煤(白银)热电有限公司(简称“白银热电”)30,000万元,白银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银河公司”)5,000万元,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刘化化工”)130,000万元,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煤一公司”)5,000万元,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华能公司”)3,000万元,甘能化(庆阳)发电公司(简称“庆阳发电公司”)180,000万元。
3.全资子公司窑煤公司为其下属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50,000万元。
4.公司本部100,000万元融资事项若需担保,则由靖煤公司或窑煤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鉴于上述担保事项数量多、频次高、需要经常订立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作初步预计,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下属子企业提供不超过695,000万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企业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率70%以下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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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率70%以上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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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8日
2.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1号
3.法定代表人:许继宗
4.注册资本:461,102.6095万元
5.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王家山煤矿、魏家地煤矿、大水头煤矿、红会第一煤矿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机械产品、矿山机械、矿山机电产品、电力设备的生产、销售、维修;发电、供电、供水;普通货物运输;铁路专运线运营;煤炭地质勘查与测绘服务;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矿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汽车)、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房屋租赁。(凡涉及行政许可或资质经营项目,凭有效期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6.截至目前,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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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6月13日
2.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1号1层124室
3.法定代表人:邵嗣华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截至目前,靖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
(三)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2.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626号
3.法定代表人:鲜旭红
4.注册资本:108,367.1392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矿产资源勘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截至目前,窑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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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靖煤(白银)热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9月28日
2.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东纬二路1号
3.法定代表人:冯钦祖
4.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靖煤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7.截至目前,白银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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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白银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4日
2.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罗家川
3.法定代表人:苏统亨
4.注册资本:17,160.85万元
5.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靖煤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7.截至目前,银河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
(六)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06月03日
2.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3.法定代表人:刘峰
4.注册资本:16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肥料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供暖服务;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靖煤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7.截至目前,刘化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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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02月23日
2.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东路567号
3.法定代表人:王小斌
4.注册资本:10,199.26万元
5.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专业作业;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煤炭开采;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为靖煤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7.截至目前,煤一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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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下转37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