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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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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33 公司简称:东湖高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6,239,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5,929,579.3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31%。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环保科技

(1)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燃煤火力发电的功能定位逐步向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性能源角色转变,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规模增长受限,致使其相关的烟气治理市场日趋饱和。同时,受基建规模收缩及房地产市场下行、建材市场需求疲软传导影响,导致脱硫副产品石膏由以往的带来一定收入的副产品变成需要成本投入的待处置固废物。这些因素将在未来对公司火电烟气脱硫、脱硝业务发展造成限制。然而,随着环保政策的日趋严厉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某些传统工业行业如钢铁、焦化、陶瓷等领域节能改造机会在逐步凸显,未来的工业领域节能投资和相关的工程施工业务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

(2)垃圾焚烧及非垃圾焚烧烟气治理

未来几年,垃圾焚烧将由高速增长转向缓慢增长,项目多集中于中西部县域,呈量多、规模小、对总投资与运营成本敏感、对排放要求不高的特点,中东部会有部分扩建与烟气排放超低排改造项目释放,国外的东南亚、中东等欠发达地区会释放一批垃圾焚烧项目。与此同时,生态、低碳、绿色将成为各行业发展方向,智能、数字化与绿色生产成为制造业底色,节能降碳减污领域前景广阔。钢铁、水泥、焦化、冶炼、化工等制造业生产过程中的节能减排的存量管理与增量控制、源头减量与后端资源化、工厂单元管理、绿色供应链创建等将成必然,将释放一批超低排改造、节能减排环保项目;钢铁、焦化高炉煤气精脱硫,造纸、石油、化工等规模企业“三废”治理、富余煤气发电、煤炭行业瓦斯综合利用、石油开采逃逸气回收利用等会有较大市场空间。公司也将紧跟政策环境,调整经营方向,推动转型升级。

(3)水务治理

2024年5月6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主要包括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四大领域。202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重点提到了因地制宜对城镇供水排水、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理。以上政策均指向目前国内水环境问题核心一一管网,污水收集管网问题排查、改造及“厂网一体”建设与改造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环保水务项目释放的重点领域。2024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推进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建设”等表述,表明未来将通过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目标不会改变。随着财政收入回暖、特别国债投入使用,基建相关资金或将回暖。

(4)节能降碳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重大战略目标,当前,我国已形成“1+N”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024年,光伏、风电、储能等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国内碳交易市场整体稳健,碳配额价格较大涨幅,碳捕捉技术和示范项目逐步增多,随着欧盟碳关税机制启动,将进一步提升国内碳价水平,国内节能降碳行业在未来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坚定了公司开展碳咨询及双碳业务研究,发展新兴环保产业的信心。同时,公司将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发挥自身“产业+环保”禀赋资源优势,以低碳园区、绿色工厂为应用场景,积极布局节能降碳业务的项目投资、工程施工、智慧产品和智慧运维等业务。

2、园区运营

产业园区作为培育高端产业集群、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载体,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的主战场,当前政策环境面临如下变化:

(1)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对产业园区行业招商运营带来双重变量

2024年6月6日,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标志着我国向“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建设迈出关键一步,从制度层面对涉及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予以禁止。政策环境的变化对产业园区招商及运营带来双重变量考核,于园区招商而言,传统以税招商、招商引资、单纯招商等招商方式将转向基金招商、招商引智、招商服务体系构建。从长远看,传统政府主导的税收优惠、廉价土地出让等招商引资模式将逐步失效,未来招商运营需要实打实的产业生态和良好的营商环境硬支撑。

(2)全域数字化推进将为智慧园区、数据服务等业务带来发展机遇

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四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等10大举措,明确支持在产业园区、商务区等建设零碳智慧园区、绿色智能建筑。全域数字化推进将为智慧园区、数据服务等业务带来发展机遇。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1、环保科技

公司环保科技板块业务主体为光谷环保、泰欣环境与湖北科亮,主营①烟气综合治理:主要包括燃煤火力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水泥、化工等行业烟气综合治理,②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③固废处置业务,④节能降碳四大业务领域,整体具备“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实施能力,可以为合作方提供一体化“环保管家”服务。

(1)大气治理

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业务经营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成立于2011年,致力于为燃煤电厂提供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服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由第三方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脱硫岛规模最大、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企业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BOOM、BOT、TOT、OM项目十五个,覆盖火力发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输灰、湿电等大气治理全流程和工业领域节能,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北、安徽、陕西、新疆、山西、山东、江苏、内蒙古等地,总装机容量 1,638 万千瓦,投资规模30亿元,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评选的火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机组容量排名中位列前五。

公司垃圾焚烧及非垃圾焚烧烟气处理业务依托于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致力于为垃圾焚烧电厂及钢铁、水泥、冶炼、化工等工业生产提供烟气净化治理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范围包括以多种工艺或技术路线,为客户提供烟气净化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及环保设备销售、安装、调试。烟气净化治理是指采取脱硝、脱酸、除尘、除二噁英等工艺和措施,使排放烟气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二噁英等污染物含量达到有关标准要求。该技术和工艺,可应用于垃圾焚烧厂、火电厂、钢铁厂、冶炼厂、造纸厂、水泥厂以及石灰窑、石油化工厂、危废处理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厂提供SNCR&SCR脱硝,湿法、半干法&干法脱酸,布袋除尘,渗滤液回喷等单项或整包服务。包括系统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客户群包括郑州公用、深圳能源、伟明环保、中冶设备总院、北科欧远、北京哈泰克等垃圾焚烧及火电、钢铁等非垃圾焚烧行业有影响的投资运营或烟气治理项目总承包商。

(2)水务治理

水务治理业务致力打造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以“投资驱动,技术和运营并重”为指导思想,提供环境领域治理全方位解决方案,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工业污水处理、城镇自来水生产供应、应急水处理、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市政污泥处置及低碳水厂等方面。截至报告期末,运营湖北省内武汉、咸宁、随州、十堰、鄂州等区域,浙江、广东、河北、新疆等十余个供水及污水处理项目,并承接水务治理工程项目。

(3)固废处置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以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核心,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市政污泥、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等废弃物一体化处理的静脉产业园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公司新开辟的环保赛道。目前正在商业运营的为蕲春餐厨垃圾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BOT项目,在建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及新中标的广西河池东巴凤绿能环保发电项目。

(4)节能降碳

节能降碳业务致力于成为双碳领域的服务管家,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双碳”咨询与规划、碳资产评估、双碳智慧平台、林业碳汇开发、碳金融等解决方案,打造降碳工程实施、数字化、资产化、金融化的全链条服务。

同时,公司依托旗下产业园区等应用场景,以智控系统为底座,以打造零碳建筑、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为目标,开展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综合能源站、综合节能、碳捕捉、碳汇开发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工程施工、产品集成、智慧运维,实现零碳能源、零碳生产、零碳建筑、零碳交通、零碳生活。

2、园区运营

园区运营板块以“平台+运营+投资+生态”为运营模式,通过打造全生命周期空间载体,为科技企业提供从孵化加速到研发办公生产的全产品线空间载体;通过构筑产业招商、产业服务、产业整合、金融支持和智慧园区“五位一体”全生命周期产业运营服务体系,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通过布局全产业链的投资基金,发挥国企创投功能,以直投+基金的方式,推动资本和产业深度高效融合;最终形成“科技+产业”为引擎,以平台为基础,以产业链为核心,以运营为支撑,以投资为抓手的园区生态,持续推动园区科技创新“小生态”、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生态。主要业务模式为:一方面紧跟国家战略导向,聚焦智能制造、生命科技、新材料等三大产业方向,以轻重结合模式,开发及运营产业园区46个,园区面积超1200万平方米,国内主要沿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等重要战略地区布局,分布在湖北、湖南、安徽、重庆、上海、海南等地;另一方面,通过“五位一体”全生命周期产业运营服务体系,以产业投资、智慧园区、数字赋能、产业规划等服务为抓手,全方位服务企业成长、赋能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投资或服务收益。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环保科技

(1)大气治理

火电厂烟气治理特许经营业务:燃煤火电厂将脱硫、脱硝、除尘输灰、湿电大气治理业务以合同形式特许给公司,由公司承担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达到合同规定烟气排放标准,获得特许运营服务费及产生副产品所带来的收益。

动供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BOT 项目:由公司承担动供锅炉环保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达到合同规定烟气排放标准,按锅炉产生的蒸汽量结算收入。

垃圾焚烧、水泥、化工等行业烟气治理业务:以EP或EPC、EPC+O等方式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方提供烟气治理系统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咨询、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与售后或技术改造,通过提供技术服务、货物销售或劳务获取行业合理利润。

(2)水务治理

以BOT、TOT、ROT、股权投资并购、OM等模式承接地方污水处理厂、供水厂等水务项目,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收取污水处理费用、自来水费用,实现项目盈利;以EPC、PC、P等模式承接政府或其他机构水处理方面工程业务,获取工程收入及利润。

(3)固废处置

以BOT、TOT、股权投资并购等模式承接地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泥处置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固废项目,固废项目通过垃圾处理服务费及垃圾资源化收入实现项目盈利。其中垃圾处理服务费指为提供垃圾处理服务而获得的服务收入,垃圾资源化收入指通过相应的处理工艺对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后产生的收入(如垃圾焚烧发电上网售电的收入)。

(4)节能降碳

低碳园区业务:开展新能源电站(光伏、风电)、储能电站、充电桩、综合节能改造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维。合作模式包含供电、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施工总承包、EPC、PC、设备供货、专业运维等,赚取能源销售、节能费用分成和工程施工差价。

林业碳汇业务:为业主提供全流程的林业碳汇开发服务,与项目业主按照收益分成的模式进行合作。

?工业领域EMC(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公司提供包括项目设计、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一整套节能服务,帮助客户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并从客户通过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

2、园区运营

主要通过产业园区开发销售、持有物业运营租赁获得收益,同时通过向园区企业提供产业增值服务,包括向政府及合作单位提供代理招商运营服务、智慧园区解决方案、产业规划咨询服务、产业大脑数据运营服务等轻资产运营服务等,获得服务收益;通过旗下基金,围绕园区运营板块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进行投资,强化招投联动,在产业招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发现和挖掘具有高成长性投资价值的企业的能力,结合产业投资以前瞻性投资来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同时围绕产业投资企业,挖掘、带动其产业链上下游落户园区,助力打造产业 IP,推动形成良性循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2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杨洋先生通讯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刘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4年经营工作报告暨2025年工作计划》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经营工作报告暨2025年工作计划》对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公司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提出了2025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董事会2024年度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对2024年度公司主要经营、内控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简述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68,256,655.0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6,239,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红利175,929,579.3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31%。

公司主营业务园区运营板块及环保科技板块均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2024年公司新增数字科技板块,目前处于初始拓展期,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及财务安全,公司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预案实施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以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5-022)。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面核查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编制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25-023)。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内控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9、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报告将于股东会听取。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5-024)。

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相关公司具备偿还能力,本次计划内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5-025)。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5-026)。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分别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招商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科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湖北科亮”)与关联方荆州市楚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东湖高新·荆州产业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湖北科亮承担施工部分40%的合同工作量,对应合同金额不超过1.45亿元;

董事会授权控股子公司湖北科亮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2)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与荆州市楚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东湖高新·荆州产业园项目招商运营服务专项协议》。运营服务期限为7年,合同总金额约2,100万元;

董事会授权控股子公司运营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与关联方分别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招商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5-027)。

经公司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丁峻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5-028)。

经公司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主体:公司或下属子公司

(2)计划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3)中期票据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中期票据的资金用途: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5)中期票据发行期限:公司拟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6)中期票据发行方式:公司本次申请中期票据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中期票据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8)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9)需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②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③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④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⑤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⑦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⑧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10)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报告暨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年薪兑付和任期激励预提的议案》

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中关于任期激励预提、薪酬发放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1)兑付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年薪;(2)预提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的30%作为任期激励。

上述人员2024年度领取报酬的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经公司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史文明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赞成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上述人员中涉及原董事长杨涛先生2024年绩效年薪兑付和预提2024年度薪酬总额的30%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5年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63,7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5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5-029)。

经公司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洋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丁峻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公司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8、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决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会议内容: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公司2025年年度预算报告;

(7)公司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的提案;

(8)公司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提案;

(9)公司2025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提案;

(10)公司2025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11)关于董事长2024年绩效年薪兑付和任期激励预提的提案;

(12)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提案;

(13)关于修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提案;

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编号:临2025-030)。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下转382版)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光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光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公司负责人:刘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光锐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琛

(四)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