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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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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8版)

注:除上述修订外,还进行如下变更:删除章程中“监事”、“监事会”表述,将涉及监事会职权的内容,按《公司法》要求,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对原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统一替换为“股东会”;对原章程中的“或”统一替换为“或者”。此外,若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条款序号变动的,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鉴于上述变动情况在本次修订中频繁出现,不再在修订表格中逐一列举。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02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临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临先生、黄正铭先生、黄燕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修订后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燕玲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08,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5,0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总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63,00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05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美诊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15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44,593,051.9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556,948.01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B10387)。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5,790,980.79元(不包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余额为628,873.48元,无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与子公司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博阳”)、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美”)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子公司苏州科美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短暂超期事项未对募集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科美诊断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科美诊断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短暂超期事项以外,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06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娟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姜斌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圣烽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5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10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chemcli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临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黄燕玲女士

独立董事:孙娜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ir@chemcli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58717511-203

邮箱:ir@chemcli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03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练子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实施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修订后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08,000股限制性股票;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5,000股不得归属。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63,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04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人民币1.2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925,935.18元,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27,074,717.39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401,108,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514,913股后的股本394,593,08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324,135.8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8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本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就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08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美诊断”)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捷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

5、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8,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

8、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08,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0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定比2020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若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均达到触发值及以上,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以孰高者确定。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5BJAB1B0913),以2020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值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与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5,0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63,0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08,000股限制性股票;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5,000股不得归属。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63,000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科美诊断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5-009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B座二层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一)、(二)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具体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B座二层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本次会议将在室内空间举行,场地有限,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从现场会务指南,公司不排除因现场出席人员密度超出会议场地空间承载量而临时调整场地或制定其他临时会务方案。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B座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094

电话:010-58717511-203

邮箱:ir@chemclin.com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二)拟现场参会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