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为应对宏观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市场需求变化,秉持“智能制造+新能源”的发展战略,围绕高新技术积极探寻发展路径,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业务布局,在行业周期波动的严峻挑战下,以政策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抓手,客户为中心,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谨慎经营之心,行稳健发展之路。
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介绍
(1)智能制造业务
智能制造业务为基础型产业,公司紧跟国家发展规划,积极响应国家“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的战略发展要求,立足制造本质,以客户为导向,产品为核心,数据为基础,提高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能力,依托供应链、产业集群等载体,构建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的智能制造系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装备解决方案,从开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投产、交付提供全线服务。同时不断增强与集团新能源板块业务协同,持续践行“智能制造+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发展方针。目前公司在苏州、蚌埠、厦门、菲律宾建有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主要致力于钣金、新能源充/换电业务及其他新能源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制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定制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为客户提供快捷、高质量的全方位服务。公司积极开拓国内新能源行业相关业务,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扩充产能,引进专业技术团队,优化产品结构,为新能源投运业务提供有效的技术与产品支撑,发挥新能源与智能制造板块业务的协同效应,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新能源业务
①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
公司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进行光伏技术研发与产能布局。在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的背景下,公司现阶段以技术储备和产能优化为主要方向,重点探索异质结(HJT)及异质结/钙钛矿叠层技术路线,并尝试整合产业链资源以适配市场变化。
目前怀远生产基地一期异质结电池与组件相关设备已进场调试,后续将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公司规划和订单情况合理控制节奏,审慎进行生产安排。公司已具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报告期内,根据行业情况,公司适时调整项目节奏,聚集提升资产质量、清理应收、有效管理成本和费用,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到有取有舍,苦练内功,打造有竞争力团队,对外快速响应客户,以客户满意为中心,提供差异化产品和“零距离”服务,对内精干队伍,扁平化流程再造,锤炼综合成本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受益于光伏上游产业链成本下降、新技术推动转换效率持续提升,光伏度电成本呈下降趋势,因前期产业链价格过高而压抑的装机需求开始集中释放。公司相信坚守先进技术方向,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产品与服务,以及锚定新能源综合服务商的长期战略定力,聚集异质结产品及技术,以及储备钙钛矿/异质结叠层的战略方向,将为公司创造新的核心竞争力,并在下一个产业良性发展阶段为公司带来竞争优势。
②新能源电站开发业务
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一站式清洁能源系统方案提供商,融合研究设计、投资、建设、运维,以新能源技术研究为先导,设计优化为基础,EPC管理为核心,运维服务为支撑,地面电站、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电站协同发展。
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包括山东、江苏、安徽、广东等重点区域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建成并网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经济区。公司响应市场需求,开拓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联合政府、央企三方合力,推出宝馨户用异质结光伏品牌一“馨屋顶”,提供定制化户用光伏解决方案,已在安徽蚌埠怀远县成功实施。
公司下设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为客户提供光伏发电工程的开发、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承包服务。具备从资源论证、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电站设计、项目管理、安装施工与调试到项目并网发电及后期运营维护的全套解决方案,为公司综合能源投资开发业务夯实建设基础的同时,积极承接外部市场化电站EPC业务,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③充/换电业务
2024年,面临行业竞争加剧,高度集中化,公司进行了充换电业务的布局调整与资产优化。于2024年12月决定将宝馨智慧能源100%股权以890万元价格转让给上海泽羽鑫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通泽羽科技有限公司。此次转让实现了低效资产剥离,有利于宝馨科技集中资源,提升核心业务盈利能力与资产流动性,增强在新能源产业的抗风险能力。未来,公司将在智能制造方面继续探索充/换电设备市场。
2、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进行产业布局,以战略管控为主导,通过战略、运营、财务相结合的管控模式,确保下属各子公司平稳、有序、安全地运行。公司总部作为战略决策中心,追求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同时按照业务、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立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负责相应业务的运营。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同时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公司智能制造板块充分利用客户粘性,依托已开发项目的渠道优势,积极拓展产品与设备的更新与升级服务,夯实公司基石业务。
随着市场对高端制造产品的需求逐步提升,制造行业不断升级改造,生产工艺和销售渠道不断优化,在国家“双碳”政策的引导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基于公司夯实的制造基础和资源整合能力,公司将在未来进一步提高智能制造生产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宝馨科技怀远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宝馨科技鄂托克旗2GW切片、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8日)。
2、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原董事长王思淇先生、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8月7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王思淇先生和左越先生因受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影响,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素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公司治理”章节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前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治理”章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相关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浮动发放。
关联董事贺德勇、徐业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包括申报事宜、融资方案制定和实施,协议合同和文件的签署和修改等。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九)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7、8,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议案6、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5月19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宝馨科技,证券部,邮编21110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陈康艳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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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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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吕东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宗珊珊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是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拟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曾用名: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无息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需要等。借款额度期限为本事项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苏立青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正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99号港城大厦1号楼5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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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先生为江苏立青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财务数据
江苏立青成立于2020年10月22日,仅为持股平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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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立青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江苏立青是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江苏立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无息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需要等。借款额度期限为本事项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还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立青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向公司无偿提供借款,能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关联定价的情况。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立青累计借款12,262.34万元,累计还款6,824.9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江苏立青的借款余额为5,437.44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3.9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3.91亿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立青、马伟先生无其他相关交易。
六、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公司资金需求,是为了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拟对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资金成本,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拟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基本情况: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外销结算币种采用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部分汇兑损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预计2025年度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交易品种: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交易品种和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以及基于以上产品的结构性商品等。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外销结算币种采用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部分汇兑损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投资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交易规模须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预计2025年度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亿元。
4、投资方式: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业务开展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帮助公司提前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风险等级相对较低。
5、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销售部门采用财务部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实际收汇业务等日常经营情况,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金额相匹配。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
六、可行性分析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并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审批的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2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下转4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