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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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增减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增减率超过3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93.87%,主要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终止确认为投资收益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76.71万元,主要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本期公允价值产生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49.00%,主要系子公司康慈医疗的无形资产-商标及专利权于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3.81%,主要系本期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变动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562.25万,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康慈医疗位于江山的土地及房产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76.66万元,主要系本期较去年同期营业外其他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1.97%,主要系本期捐助支出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80.19%,主要系本期应税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四、 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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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增减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增减率超过30%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93亿,主要系本期应收货款回笼增加及购买商品使用应付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同比增加317.55%,主要系子公司康慈医疗处置位于江山的土地及房产所致。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57.32%,主要系报告期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1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皓审字[2025]00001489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5,248,240.5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440,971.44元,公司未分配利润1,655,917,047.36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97,713.2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盈余公积金1,359,771.32元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0,279,273.3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研发项目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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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2,337,811.00元,约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85.44%,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经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情况,目前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等因素,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累计现金分红已满足《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2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26,241,364.3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商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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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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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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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期应收款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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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转回3,758,079.6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1,483,005.79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77,191.64元,合计坏账准备转回897,882.26元。
(四)存货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5,418,413.14元。
(五)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等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指按照设备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处置费用,指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公司对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报告期末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1,720,833.5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26,241,364.3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4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拟向农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温岭农商银行、广发银行、温州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资产抵押授信或应收账款融资等。
本次授信额度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面所列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办理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5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预计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被担保对象中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
3、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邦德医药控股”)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董事会9票同意、监事会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为满足下属控股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2025年度经营目标及下属控股公司2025年度的融资计划,为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及下属控股公司、温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健康科技”)及下属控股公司(不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科技”)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亿元,万邦德制药及万邦德健康科技为万邦德医药控股提供担保额度6亿元,总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1亿元。
2、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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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同科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9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万邦德制药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北沙路18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68亿元,总负债为9.56亿元,净资产为17.06亿元;2024年度,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9.83亿元,利润总额1.31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14亿元。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2.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3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晋湖路58号A座二层(自主申报)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万邦德健康100%股权。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发、制造、销售;利用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22亿元,总负债为14.40亿元,净资产为1.98亿元;2024年度,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65亿元,利润总额-4,121.8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325.12万元。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3.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2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晋湖路58号A座4层(自主申报)
股权结构:万邦德医疗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51%股份,关联方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关联方赵守明持有11.4%股份,关联方庄惠持有7.6%股份。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25亿元,总负债为3.88亿元,净资产为2.02亿元;2024年度,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5.11亿元,利润总额-1,906.98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388.16万元。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预计部分额度系根据实际融资情况为上一年度存续的担保事项履行授权程序,拟发生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目前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守明、庄惠及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已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末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75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向公司提供了全额反担保措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392万元,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1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6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以借款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借款年利率为4%,财务资助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万邦德医疗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关联人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按照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了担保,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万邦德医疗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4%,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鉴于万邦德医疗的少数股东系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董事会6票同意、监事会3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其中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韩彬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晋湖路58号A座4层(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份,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赵守明持有11.40%股份,庄惠持有7.60%股份。
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100%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医疗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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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万邦德医疗资信情况良好,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
4、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万邦德医疗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邦德医疗接受财务资助额度为3,28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万邦德医疗的其他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赵守明和庄惠。
1、法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晋湖路58号A座4层(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
股权结构: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股权
2、被资助对象少数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自然人股东赵守明、庄惠系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系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少数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四、其他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鉴于被资助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且其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良好。
被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本次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但已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按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担保。此外,2024年度,少数股东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末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750万元。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万邦德医疗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解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
2、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
3、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被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但少数股东按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28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7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因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行规定,需要规范调整现有经营范围相关表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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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于2025年4月完成的因注销500万股回购股份而导致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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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16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WP107(石杉碱甲
口服溶液)药品临床试验申请
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WP107(石杉碱甲口服溶液)用于治疗重症肌无力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受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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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基本情况
石杉碱甲口服溶液属于2.2类改良型新药,是公司创新药研发团队基于临床前、临床数据,自主研发的治疗重症肌无力的石杉碱甲新型制剂。
石杉碱甲是一种兼具高活性和高选择性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同时具有免疫调节、抗氧化应激等作用。作为重症肌无力的一线对症治疗药物,胆碱酯酶抑制剂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活性,增加神经肌肉接头处的乙酰胆碱浓度,从而改善肌无力症状。石杉碱甲具有良好的口服生物利用度,新的口服溶液剂型对吞咽困难的患者以及儿童患者友好。目前,公司石杉碱甲注射液用于治疗重症肌无力已上市销售,既往临床数据显示,石杉碱甲注射液针对重症肌无力的起效时间快、作用时间较长、安全性良好;石杉碱甲口服溶液用于治疗重症肌无力已获得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孤儿药资质认定,拥有美国市场上市后7年的市场独占权,并于2025年1月获得FDA临床试验许可。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加速推动全球市场布局,石杉碱甲口服溶液为中美双报项目,通过并行推进临床试验(如数据互认缩短研发周期)、共享资源等方式,有效加快公司药物研发进度,合理化控制成本。
重症肌无力于2019年被纳入《第一批罕见病目录》,可适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优先审评审批,缩短审批周期,获得医保准入倾斜及研发激励,加速药物上市。
本次申报临床试验尚需获得批准许可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临床试验,临床试验许可、临床试验结果及上市申请均具有不确定性。且由于药品研发具有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17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等有关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4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