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09版)
在IT领域,亚信科技凭借在数字孪生领域成熟的产品、解决方案及客户成功案例,入选Gartner《新兴技术:仿真孪生技术的采用趋势显示出新的长期营收机会》报告、并再次入选IDC报告:《中国数字孪生解决方案市场份额,2023》、《中国智慧园区解决方案市场份额,2023》;在信创生态上,积极参与并通过国家安全可控评测专项。通过独立软件开发商(ISV)、系统集成商(SI)等生态伙伴,为数据库产品(AntDB)建立覆盖全行业、有区域纵深的信创生态合作体系,产品生态合作伙伴包括百余家主流的硬件及中间件厂商。
此外,亚信科技及多款产品数十次入选Gartner、IDC、Forrester、OMDIA等主流市场机构相关榜单及认证,具备突出的行业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据要素成为核心的大趋势背景下,云计算和网络成为新一代数字经济底层基础设施。伴随着用户新场景、新业务、新标准的涌现,需要行业内企业通过持续的新技术运用和新产品的研发以满足用户需求。同时,数智化系统承载并处理大量的用户、业务等高价值数据,其稳定性、安全性和响应速度要求较高,对行业内企业的技术能力要求较高。因此,“云网安”融合将成为大势所趋,安全+数智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将成为软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AI Agent重塑软件行业价值,推动商业模式变革。AI Agent在大模型的推动下,引发生产力范式的双重革命。AI Agent以其强大的计算能力和学习能力逐步重塑软件行业的价值体系:首先,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解决方案显著提高软件开发和维护效率。而且AI Agent能够通过学习和自我优化,自动生成代码、检测漏洞,从而大幅度缩短开发周期,降低人力成本。其次,AI Agent改变了软件行业的价值链。随着AI Agent应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采用基于订阅和服务的商业模式获取收入,不仅增加了收入稳定性,还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个性化和持续的服务,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最后,AI Agent将推动软件行业的创新与多元化发展,AI技术的进步使得软件产品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预测用户需求,进而开发出更加智能化和人性化的应用程序。这种能力不仅扩大了软件的应用场景,也激发了更多新兴市场的出现,促使企业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机会。
(2)云计算与智算加速融合,提振云安全能力需求。云计算与智能计算的加速融合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这种融合不仅在技术层面上带来了深刻的变革,也在商业应用中展现出巨大的潜力。云计算作为一种资源共享和服务交付的模式,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灵活性;而智能计算则通过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赋予计算过程更强的分析和决策能力。当这两者结合在一起时,能够实现更为智能化的资源调度和数据处理,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向更高效、更智能的方向发展。然而,随着云计算与智能计算的加速融合,对云安全能力的需求也随之显著增加。云安全不仅涉及到传统的网络安全问题,还需要应对数据隐私、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多方面的挑战。在智能计算的背景下,数据的敏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要求云安全技术能够提供更为全面和精细的保护措施。企业和用户在享受云计算与智能计算带来的便利时,也必须确保其数据和应用的安全性不受威胁。因此,提升云安全能力不仅是技术发展的必要步骤,也是保障用户信任的重要环节。通过不断创新和优化安全技术,企业可以更好地保护其数据资产。云计算与智能计算的融合为安全技术的创新提供了契机,未来的云安全解决方案将更加智能化、自动化,能够主动检测和响应潜在的安全威胁,为用户提供更加可靠和安全的云服务体验。
(3)终端生态日趋一体化、智能化和多元化,新一代终端安全技术呼应而出。数据隐私安全将伴随AI应用发展而更加重要,未来终端安全问题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泛且复杂。终端的数据隐私安全问题在AI应用愈发广泛的过程中显得更加重要,并且影响和覆盖范围逐渐广泛。终端面临钓鱼攻击、无文件恶意软件、勒索软件、零日攻击、加密劫持等众多严峻的安全挑战,叠加组织的多个终端安全软件种类多、管理难度加大、黑产积极利用AI技术提高供给效率,这对终端安全防护技术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新一代终端安全的轻量化、一体化、智能化发展,通过融合诸多终端安全能力、统一管控终端暴露面、智能化检测、持续优化检测响应框架等能力,将较大程度上解决上述安全挑战,从而帮助客户降本增效。
(4)数据赋能经济提质增效作用显现,驱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与安全保障需求增加。2024年1月4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一2026年)》,明确在12个重点行业(如金融、医疗、交通)推动数据要素应用场景落地,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案例,强化数据流通与安全协同,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数据赋能经济提质增效作用更加凸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规划明确要求数据来源合规和治理有效,推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数据安全流通中的应用。数据资产作为战略性资源,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数据已经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
数据的生产、获取、存储、分析和应用贯穿于企业的各个环节,随着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进程加速,企业对数据的需求大幅提升,数据已经从传统的生产要素转变为企业核心的战略资源,对企业的组织运营、决策优化以及市场定位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国家政策及产业政策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对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化技术的创新应用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同时,我国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软件行业的发展及行业数字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与此同时,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也驱动数据安全技术攻关和应用进程加快。根据IDC的数据显示,在网络安全软件市场中,信息与数据安全软件(Information and Data Security Software)以16.7%的五年复合增长率成为软件最大子市场。
(5)“东数西算”工程牵引建成全国算力网络服务体系,智能算力渗透率加速提升。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转型迭代升级进程加快,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普及应用,导致全社会数据总量急剧增长,数据资源存储、计算和应用需求大幅提升,对算力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算网深度融合对实现算力灵活调度、数据高速传输的应用意义重大。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东数西算工程牵引下,我国已形成算力资源储备充足、算力调度初具规模、算力交易雏形初显的算网服务体系。算力网络以算为中心、网为根基,网、云、数、智、安、边、端、链等深度融合,未来以实现算力泛在、算网共生、智能编排、一体服务为目标,像水电一样,算力网络将成为“一点接入、即取即用”的社会级服务,是数智时代全社会的新型基础设施,提升面向生活、行业、社会新兴业务的已有场景体验,同时构筑未来新型场景,赋能千行百业。根据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到2025年算力规模超过300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地方省份上海、广东等多省提出2025年智能算力占比达到50%以上,智能算力已成为算力发展的主赛道。同时,算网融合架构下,由于异构节点数量众多、网络互联程度加深、资源调度智能自动化,打破了安全边界,暴露面放大,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新技术安全相互影响渗透,可能会造成单点风险影响全局的安全挑战。因此,建设算力网络,需要多维度构建算力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算网建设与安全保障同步化、一体化、全局化推进。
(6)第三张网卫星互联网加速到来,6G空天地一体化发展前景广阔。我国卫星航天产业进入发展快车道,中国星网“GW星座”、上海垣信“千帆星座”进入组网加速期,卫星互联网作为第三张网迎来规模化发展机遇期,星地一体融合网络值得期待。这一技术的崛起不仅改变了传统的通信方式,也为全球通信网络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为人类的沟通、信息共享以及数据传输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5G网络,拥有多项5G核心技术,领跑5G行业应用场景,产业生态蓬勃发展,在地面移动通信方面实现了标准与产业引领,中国可利用地面移动通信强大的技术队伍与完备的产业生态优势赋能卫星互联网产业,助力空天地一体信息基础设施顺利部署,实现空天地一体的深度融合,也为我国6G空天地一体全球领先奠定基础。未来,随着空天地一体的深入发展,卫星互联网将逐步向各行业渗透,其能力将逐步扩展并催化衍生出大量创新场景。同时,新的安全挑战也不容忽视。首先,随着低轨卫星星座的大规模部署,网络攻击的潜在入口显著增加,如何确保卫星通信链路的加密性和抗干扰能力成为关键。未来,量子加密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可能在卫星互联网安全中得到广泛应用,以增强数据传输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其次,卫星互联网的全球覆盖特性使其成为关键基础设施,信关站、地面基础设施等面临的网络安全威胁不容忽视,可能对国家安全和经济活动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各国正在加强卫星互联网的安全监管与国际合作,制定统一的安全标准和应急响应机制。此外,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的引入,将在威胁检测、入侵防御和网络恢复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卫星互联网的安全防护能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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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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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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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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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4月28日,田溯宁先生直接控制亚信安全0.15%股份,通过亚信信远及其一致行动人亚信融信、亚信信合、亚信融创、亚信恒信间接控制亚信安全47.72%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亚信安全47.87%股份。田溯宁先生还作为南京安融、南京安宸、亚信信安、亚信铭安、亚信安宇、亚信乐信、亚信君信、亚信信宁、亚信信智、亚信信宇、亚信信达、亚信合信、亚信信雅、亚信新信、亚信践信等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合伙份额,合计间接持有亚信安全4.8059%的股份。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1月完成对亚信科技的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导致公司各项财务数据同比变化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3.56%。整体毛利率有所提高,从47.82%上升至51.6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25.87%,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1.03%。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9.06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5.66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大幅减少。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5-019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信安全”)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51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1,220,705,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8,199,233.77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2,505,866.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0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顺利推进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相关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的具体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同意增加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通过南京亚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向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增资92,0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 14,889,946.64元。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扩建项目”“零信任架构产品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云安全运营服务建设项目”“智能联动安全产品建设项目”“5G云网安全产品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亚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投项目有序推进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4,115,378.5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6,030,774.6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其中用于现金管理50,353,910.4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676,864.18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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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就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022年7月7日,公司刊登《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进展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亚信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56,030,774.62元,其中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030,774.62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676,864.18元、协定存款353,910.44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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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50,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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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签署协定存款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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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或者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中,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2023年2月25日,董事会决议期限届满,公司未能及时赎回5.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2023年4月7日才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在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授权空窗期,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空窗期内无新增购买的理财。
因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2024年11月13日对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及时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报告。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空窗期的事项进行追认。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情况的整改措施
保荐机构在日常持续督导中,已通过培训、面谈等方式,督促提醒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则。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不规范使用事项,保荐机构及时采取了相关督导措施,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整改。(1)严格审批流程,强化内控管理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保荐机构督促公司注重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内控措施。及时了解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展,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及事后汇总。对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相关负责人需在审议期限到期前确认是否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2)强化规章学习,依法规范运作。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已完成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及证券法律法规专项培训,进一步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培训学习,加强相关人员对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强调及提升其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亚信安全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针对公司前期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在保荐机构的敦促和监督下,公司已经及时进行了整改和追认,相关情形未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良好。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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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表格中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4: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是由于投入金额中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所致。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0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90,639.77元(人民币,下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221,165.15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一)相关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221,165.15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36,165,133.06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向上市公司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为提高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一方面持续聚焦主业、强化研发创新,提升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造血”能力,另一方面,加大子公司分红力度,在保证子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推动子公司使用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行分红,使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尽快转正,具备分红条件。
(二)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已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自身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3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阅及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
公司向不在公司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位的董事、独立董事支付人民币10万元(含税)/人/年津贴,发放方式为由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于每季度末分四次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在公司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
公司向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支付10万元人民币(含税)/人/年津贴,发放方式为由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于每季度末分四次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结合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岗位职责、工作胜任和相关行业制定薪酬方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发展规模及盈利情况,有助于保障董事利益及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马红军、刘东红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4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积极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及修订如下内部管理制度:
■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6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4月28日,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一、前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总数为1,349.0585万股,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可使用回购股份数量为1,217万股,拟将回购股份1,320,585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未发出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次取消“前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考虑到当前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与市场环境,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与决策,为兼顾公司长期发展与战略规划,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促进公司持续创新与发展,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回购股份1,320,585股的用途仍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兼顾公司长期发展与战略规划,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经审慎决策后拟取消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1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10,206.51万元(人民币,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0,206.51万元,转回减值准备共计4,632.24万元。其中转回4,632.24万元为报告期收到客户回款而转回的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574.2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上述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2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姗姗,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高楠,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年成为致同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32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不含税)。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超过20%,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24年11月收购港股上市公司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01675.HK)20.316%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致公司业务体量及审计范围扩大。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及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态度认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职责。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5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信安全”)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240.8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24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鉴于本激励计划制定与实施以来,宏观经济状况及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2024年11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控股亚信科技后,公司的业务结构、营收规模、财务状况等情况较重组前已发生较大差异。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三、本次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新的股权激励计划,以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取消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取消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取消授予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取消授予,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7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整合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下转41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