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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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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7版)

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完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编制规范,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已经为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胜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以及发票中所包含的流转税以及各项附加税费。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议案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授权经理层办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授信申请事项及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授权经理层办理融资和担保手续的工作效率可以得到保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客观情况一致,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良品铺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经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资金安全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议案1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5-009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后续总股本变动情况将另行公告。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04,461.34元,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0,821,542.45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拟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执行上述预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将派发现金红利99,849,000.00(含税)。

公司于2024年11月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分配的现金红利为99,849,0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99,698,000.00元。本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和注销。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后续总股本变动情况将另行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5-010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15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7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4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 ,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穆佳杰,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莉坤,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1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琳,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7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穆佳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莉坤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琳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穆佳杰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莉坤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琳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以及发票中所包含的流转税及各项附加税费。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减少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已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该机构独立、客观、严谨的职业素质和扎实、深厚的专业水平,能够胜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以及发票中所包含的流转税以及各项附加税费。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以及发票中所包含的流转税以及各项附加税费。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已经为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能够胜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以及发票中所包含的流转税以及各项附加税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5-016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5-011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预计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品工业”)、宁波良品铺子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良品商贸”),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良品工业、宁波良品商贸拟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包含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2.12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良品工业、宁波良品商贸(上述2家公司全资子公司任一主体以下均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且授权经理层办理融资和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融资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凭证等等),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合同和担保合同尚未签订。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三)担保情况预计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授权经理层办理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074454566J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3日

注册地: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革新大道8号(13)

法定代表人:杨红春

经营范围:糖果制品(糖果)、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蜜饯、炒货食品级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散装熟食)、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批发兼零售;食品类连锁店经营管理,仓储服务,场地出租,百货类门店营业用具和卫生用具批发兼零售;热食类食品(含半成品类食品);糕点类食品(含裱花类食品);自制饮品(含自制生鲜乳饮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含肉制品、生海鲜食品)的制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良品工业100%的股权。

良品工业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宁波良品铺子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良品铺子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FJPE7B

注册资本:壹仟零壹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五号办公楼1014室

法定代表人:张国强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场地租赁;日用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宁波良品商贸100%的股权。

宁波良品商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办理融资和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融资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凭证等等),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已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业务的开展制定了完善决策、执行流程。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预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2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44%。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5-014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一一零售》相关要求,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详见附表1。

二、报告期内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一)按经营业态分类的情况

(二)按地区分类的情况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注1:上表开、闭店的期间为2025年第一季度。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5-015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待摊费用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9,978,482.2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应收账款转回信用减值损失370,545.42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63,463.51元,长期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0,160.66元。

2、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

2024年度,公司部分门店的长期待摊费用存在减值迹象。公司以单个门店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比较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在测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涵盖的年限与各资产组中主要资产的剩余可使用年限一致。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增长率为-33%-20%基于公司经批准的5年的预测,预测期增长率考虑历史财务数据、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宏观经济因素等确定,并经过合理性分析验证。稳定期增长率为2%,其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参考了GDP增长率及CPI增长率,折现率为11%。

2024年度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23,753,513.59元。

3、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且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的存货,公司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于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公司根据效期、保管状态、历史销售折扣情况及预计未来销售情况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3,533,695.62元。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4,878,194.29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9,978,482.25元,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49,978,482.25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5-013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5楼会议室(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航天路1号良品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5月19日前9:00-16:00内办理,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航天路1号良品大厦5楼,邮编:430000,联系电话:027-85793003,传真:027-85793003。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五)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孟妍,电话:027-85793003,邮箱:dongban@lppz.com。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5-007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以线上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届时请查阅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2: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届时请查阅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将派发现金红利99,849,000.00元(含税)。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8: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议案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授权经理层办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良品铺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经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议案1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1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16:关于公司《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17: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议案18: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李四海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章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章霞女士的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19: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红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杨红春先生的简历附后。

议案20: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为:李四海先生(独立董事)、龚顺荣先生(独立董事)、杨红春先生。

如候选人章霞女士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李四海先生的辞职将随之生效;同时,鉴于杨红春先生由本次董事会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

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为:

章霞女士(独立董事)、龚顺荣先生(独立董事)、程虹先生。

其中,程虹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章霞女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21: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章霞女士的简历如下:

章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2月,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现任湖北诚君尚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中永泽评估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曾就职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洪房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等。

章霞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职责,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杨红春先生的简历如下:

杨红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10月,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于1997-2005年就职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曾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广东、湖南分公司总经理等职;2009-2010年就职于武汉阳光旭商贸有限公司;2010-2017年就职于湖北良品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兼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11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任董事。2024年3月起兼任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红春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