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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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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456版)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总收入:本报告期内(或“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003.04万元,增幅为0.93%。主要是:1)报告期内煤机板块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4,545.21万元,减幅为3.01%,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影响,下游需求走弱,煤机板块钢材产品贸易收入下降;2)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板块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3,548.25万元,增幅4.86%,其中亚新科整体实现营业收入179,441.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525.58万元,增幅为16.58%,主要得益于亚新科减振、密封等乘用车业务的增长;SEG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319,888.1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28.34万元,减幅为2.24%,主要是汇率变动的影响,SEG以欧元计价,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收入41,787.48万欧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另外,汽车零部件板块处于培育期的新能源电机业务2025年第一季度同比贡献4,586.61万元的收入增量。

(2)净利润: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543.03万元,减幅为4.73%。主要是:1)煤机板块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6,078.75万元,减幅为14.82%,主要是理财产品收益减少以及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2)汽车零部件板块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535.72万元,增幅为119.98%,其中亚新科实现净利润17,272.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9.88万元,增幅3.41%,主要是收入增长带来的贡献;SEG整体实现净利润3,850.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34.13万元。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受益于公司对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恒达智控、亚新科等持股比例的提高,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663.23万元,增幅为4.47%。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为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交易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实施A股股份回购计划: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本次A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39,120,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9%,本次A股股份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5.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5元/股,回购均价为15.335元/股,回购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99,917,693.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A股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仪征亚新科双环活塞环有限公司(简称“亚新科双环”)和亚新科凸轮轴(仪征)有限公司(简称“亚新科凸轮轴”)的少数股东江苏省仪征活塞环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亚新科双环16.56%股权和亚新科凸轮轴17.1%股权(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子公司亚新科工业技术(南京)有限公司(简称“亚新科南京”)报名参与了本次交易。

经过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程序,亚新科南京被确认为受让方,以24,359.76万元的成交价格受让亚新科双环16.56%股权,以7,250.40万元的成交价格受让亚新科凸轮轴17.10%股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交易已完成,亚新科南京持有亚新科双环的股权比例由63.54%提升至80.10%;亚新科南京持有亚新科凸轮轴的股权比例由63%提升至80.1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5-03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煤机业务重组暨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煤机业务相关资产、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公司”)为强化集团管控,理顺公司总部及业务板块产权和组织结构,推进专业化经营管理,推动长期战略落地,公司拟对煤机业务实施重组,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煤机业务相关资产(含公司直接持有的煤机板块相关子公司股权)、负债、业务、人员整体划入全资子公司“郑煤机智鼎液压有限公司”(简称“智鼎液压”)。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业务重组情况概述

(一)本次业务重组的背景与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关讲话精神以及视察郑煤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公司树立全球思维,深入推进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坚持做优做强主业,强化科技创新,主动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致力于成为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制造精益智能、效益和服务领先、引领全球行业技术发展、国际形象一流的跨国企业集团。

经上市以来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跨越煤矿机械、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多个产业板块,各产业板块相互独立、共同发展。为强化集团管控,推进专业化经营管理,推动公司长期战略的落地,亟需理顺集团总部与各产业板块的关系,完善各产业板块的权责及任务,对业务构架及管理层级进行合理调整,有利于总部聚焦战略管控,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各业务板块高质量发展。因此,公司拟对煤机业务实施重组,将公司煤机业务相关资产(含公司直接持有的煤机板块相关子公司股权)、负债、业务、人员整体划入全资子公司智鼎液压。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煤机业务重组暨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煤机业务相关资产、负债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业务重组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划转方案具体内容

(一)相关各方

1、划出方

本次划转的划出方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划入方

智鼎液压(划入方)系郑煤机(划出方)的全资子公司,郑煤机直接持有智鼎液压100%的股权。

3、拟划转的煤机业务相关子公司情况

*注:公司直接持有郑州煤机铸锻有限公司41.93%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持有郑州煤机铸锻有限公司13.33%股权。

(二)本次划转的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公司的煤机业务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含公司直接持有的煤机板块相关子公司股权)、负债、业务、人员整体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智鼎液压。

本次划转拟涉及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拟划转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最终划转情况以实际实施结果为准。

(三)涉及的人员安置

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与本次煤机业务重组相关的员工劳动关系原则上将由智鼎液压接收,公司和智鼎液压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相关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妥善安置相关人员。

(四)涉及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相关政策规定,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五)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对于公司签订的与煤机业务相关的销售、采购等协议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将在履行相关的必要程序后,办理合同主体变更至智鼎液压的相关手续,相关权利义务均转移至智鼎液压。

(六)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资产划转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税务、工商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上述资产划转等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三、本次资产划转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煤机业务重组是公司业务架构调整的重要战略举措。能源是我国经济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与重要支撑,煤炭作为国家主体能源的稳定地位长期保持不变,煤矿智能化改造需求不断攀升,煤机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要求提升等诸多挑战。公司将煤机业务整合为独立法人,继续沿用“郑煤机”品牌,有利于进一步整合煤机业务相关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提升煤机业务的管理决策效率,推进煤机业务专业化运营和品牌价值释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增强煤机业务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集团化管控,优化管控模式,强化各项专业化职能,提升管理效能。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布局和梳理,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本次资产、负债及子公司股权划转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公司将积极协调安排本次业务重组相关业务衔接过渡事宜,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业务重组后,公司及子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发挥整体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5-03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郑煤机智鼎液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郑煤机智鼎液压有限公司增资19.50亿元,增资完成后郑煤机智鼎液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0.50亿元增加至20亿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煤机业务重组暨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煤机业务相关资产、负债的议案》

为强化集团管控,推进资源优化整合,理顺公司总部及业务板块产权和组织结构,推动长期战略落地,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煤机业务实施重组,将公司煤机业务相关资产(含公司直接持有的煤机板块相关子公司股权)、负债、业务、人员整体划入全资子公司郑煤机智鼎液压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煤机业务重组暨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煤机业务相关资产、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