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币种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等。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
2、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业务规模和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前述额度内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且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金融机构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7、境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带来的结算与交易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交易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七、会计处理及准则依据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外汇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2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列示和披露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4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昕软件”)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1,901,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5,422,606.3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6,478,593.67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9月4日出具了华兴所(2020)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昕软件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应收受让大额存单垫付利息系公司受让大额存单时,支付原持有人持有大额存单期间的对应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Foxit Software Incorporated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昕软件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美元
■
注:上表中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按照2024年12月31日汇率中间价折算。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储存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6,506.36万元,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801.47万元投资建设“智能文档处理中台及垂直行业应用研发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Foxit Software Incorporated(以下简称“福昕美国”)增资人民币3,129.48万元用于本项目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报告期内,投资建设新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10,295.08万元。
2、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9,023.8144万元,用于收购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鲲鹏”)38.2749%的股权。公司原持有福昕鲲鹏34.9687%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福昕鲲鹏73.2436%的股权,取得对福昕鲲鹏的控制权,福昕鲲鹏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报告期内,公司已支付股权投资金额7,526.87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并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期回购期限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05,11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7.1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3,028.1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子公司的优先增资权暨涉及部分募投项目间接转让与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昕美国100%控股的iDox.ai Corp.(以下简称“iDox公司”)拟引入投资方进行增资并设立期权池。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iDox公司股权的比例将由100%下降至49.99%,且福昕美国对iDox公司不享有董事提名权,iDox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公司仍然按持股比例享有对应的投资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放弃对子公司的优先增资权暨涉及部分募投项目间接转让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体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昕软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兴业证券对福昕软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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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3:募投项目“PDF产品研发及升级项目”、“文档智能云服务项目”、“前沿文档技术研发项目”以及“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均于2023年度结项,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PDF产品研发及升级项目”、“文档智能云服务项目”、“前沿文档技术研发项目”和“购买房产用于福州研发中心建设”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505.32万元。
注5:该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并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该期股份回购已于2024年8月28日届满,已使用资金总额1,577.43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3,028.13元),上表中的投资总额以此数据填列,尚未明确投资方向资金金额保持同口径计算。
注6:公司收购福昕鲲鹏部分股权事项,使用的超募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
注7:调整后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注8:2024年期末,公司对福昕鲲鹏资产组价值进行了评估,确认商誉减值损失6,353.45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0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7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承诺、贸易融资、信用证等。授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在授信期限内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财务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2,930,515.6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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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024年度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人民币9,406,294.51元。
1、应收账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39,181,645.83元,坏账准备17,629,747.77元,账面价值121,551,898.06元;2024年度确认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363,000.81元。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0,102,591.19元,坏账准备5,538,719.16元,账面价值14,563,872.03元;2024年度确认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117,416.3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222,800.00元为质保金类合同资产,经测算,预计其预期信用损失比例为5%,本期应计提减值准备11,140.00元,根据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情况,本期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860.00元。
2、商誉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024年末,公司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对以下资产组计提减值损失:
(1)CVision资产组剩余人员已加入公司各个部门,不再构成最小现金流产生单元,无法进行独立核算,资产组无法辨识,本年末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50,007,875.57元。
(2)福昕鲲鹏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及关键参数信息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年4月27日出具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福昕鲲鹏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1-38号),按照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进行估算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公司本期按持股比例确认福昕鲲鹏资产组商誉减值63,534,445.5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2,930,515.65元,将导致2024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122,930,515.65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9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软件”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明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6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2月9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2)。
4、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5、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0、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因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50%,第二类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为25%,两类激励对象对应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C为:以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X需满足“113%≤X<142%”的条件。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C,则该类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 24014330130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11,135,372.43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率为92.74%,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C,则公司拟作废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内和第二类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637,343股。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同时与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于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0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8日09:00-18: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7日17:0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38509866
传真:0591-38509869
邮箱:boardoffice@foxitsoftware.cn
联系人:李蔚岚、林飞静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0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AccountSight100%股权2024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ocuSavvy Technologies Limited(以下简称“DocuSavvy”)于2021年以总对价不超过2,800万美元收购标的公司AccountSight100%的股权。鉴于该收购事项存在业绩承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出具了《关于AccountSight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5]24014330042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的相关情况
2021年9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扩大业务范围,推进公司战略布局,增加市场竞争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ocuSavvy以总对价不超过2,800万美元收购AccountSight的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截至2021年9月30日,DocuSavvy与交易对手方在法律上完成了股权交割,公司通过DocuSavvy间接持有AccountSight的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等相关条款
根据公司与AccountSight原股东签署的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DocuSavvy以总对价不超过2,800万美元收购AccountSight的100%股权,分为四个阶段付款,且第二至第四阶段的付款以AccountSight达成对应考核期间的考核条件为前提。经双方友好协商,考核期间与付款安排如下:
阶段1:股份交割时支付1,400万美元现金。
阶段2:如果以下条件达成,在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向Mahender Bist支付320万美元现金:
(1)AccountSight的技术和服务成功整合到福昕软件的运营中;
(2)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AccountSight的总收入达到400万美元。
阶段3:如果AccountSight在交易完成后的第二个会计年度总收入达到1,000万美元,则向Mahender Bist支付580万美元现金。
阶段4:如果AccountSight在交易完成后的第三个会计年度总收入达到1,500万美元,则向Mahender Bist支付500万美元的现金。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核查,AccountSight 2024年实现考核总收入1,127.26万美元,相比业绩承诺总收入差额372.74万美元,业绩承诺完成率75.15%,未完成业绩承诺目标。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DocuSavvy无需支付阶段4的对价500万美元。
至此,公司与AccountSight原股东签署的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考核期已结束,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完毕付款义务,无需再向AccountSight原股东支付任何款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46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