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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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4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9.78%,其中汽车安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92亿元,汽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约40亿元,香山股份实现营业收入约14亿元。
近年来公司重点推进的各项降本增效措施成效显著,主营业务成本持续优化,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同比稳步提升2.6个百分点至约1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亿,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1.1%,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其中汽车安全业务第一季度毛利率同比提升约1.9个百分点至约15.6%,汽车电子业务第一季度毛利率同比提升约2.1个百分点至约21.2%。此外,由于近几年公司在新业务订单获取上持续取得较大突破,尤其是汽车安全业务,公司销售费用同比有所增长,新业务订单进入研发量产阶段后,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研发费用在2025年一季度有所集中体现,预计全年将保持同比持平状态,剔除香山股份并表影响,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0.93亿元,虽对当期净利润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
新业务订单拓展方面,在巩固现有核心客户业务的同时,公司重点瞄准新兴市场需求增长、全球智能电动汽车渗透率提升、中国自主品牌及头部新势力品牌市场份额快速增长、国内车企加速出海等市场机遇,积极发挥全球化布局的协同优势以及快速响应客户的本土化优势,面向上述市场持续加大项目拓展力度。2025年第一季度,全球新获订单全生命周期总金额约157亿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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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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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流通股数量为18,689,015股,持股比例为1.33%。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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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嘉琦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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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嘉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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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嘉琦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在智能化、前瞻性等业务领域的布局与发展,同时进一步巩固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公司拟与香山股份签署《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的方式认购香山股份向本公司发行的不超过32,879,402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4.69元/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81,179.24万元,相关资金拟全部用于香山股份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乙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购人”)
2、认购标的
本次认购标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认购价格
发行价格为24.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香山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认购人同意以81,179.24万元的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认购人同意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32,879,402股,最终发行股票数将以经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数量为准。
5、价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1)认购人同意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发行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约定的时限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款项在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在认购人支付认购价款后,发行人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票登记相关手续,以使认购人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6、股票上市及限售期
认购人此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8、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全部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2)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本次发行尚未履行的程序及尚未获得的批准
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香山股份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以及产业协同效应。本次发行前,公司持有香山股份39,621,60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29.9992%;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32,879,402股测算,公司对香山股份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至43.95%,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与香山股份在汽车零部件业务方面的战略协同效应,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智能座舱等领域的整体战略布局。
此外,本次发行亦将增强香山股份资金实力,有助于其落实智能化、前瞻性的发展战略,同时优化香山股份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香山股份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改善香山股份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更好地满足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为其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应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玉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3:45-14:45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至5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99@joys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3:45-14:45举行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3:45-14:45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3:45-14:45,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至5月2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99@joys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电话:0574-87907001
邮箱:600699@joys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