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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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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人力资源官辞职的公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1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6日17:00前邮件或信函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51091

2、投票简称:深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审议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人力资源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石志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石志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职务。石志新先生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任何职务。石志新先生作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石志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志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石志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石志新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石志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证券简称:深城交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50元,共计募集资金1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7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08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额系公司发行费用中发行手续费通过自有账户支付,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共计9,934.5026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公司受让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61.4759%股份(对应股份数量1,909.2614万股)的转让价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8,424.48万元支付股权收购款。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目前“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了部分软硬件改造升级、系统集成和研发人力资源投入。“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公司业务战略转型、组织架构与流程的优化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需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同步,为增强公司经营稳定安全,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将“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总额3,507.57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87.68%。

目前“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了部分软硬件改造升级、系统集成和研发人力资源投入,“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逐步推进相关研发资源的投入,导致该项目原规划的设备软件投入暂未完成,为增强公司经营稳定安全,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将“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总额8,311.18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65.34%。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深圳总部建设项目、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因作用于公司整体运营且尚未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系该项目部分投入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

相关制度的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因此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详见公司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全权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